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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青神县农村“四小园”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府办函〔2020〕12号

  
日期:2020年06月23日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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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

《青神县农村“四小园”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2日


青神县农村“四小园”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川委办〔2018〕26号)、《中共眉山市委办公室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意见》(眉委办发〔2019〕10号)要求,进一步改善提升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建设生态美丽宜居乡村,创建乡村振兴先进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四小园”建设专项行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农村“四小园”建设专项行动,鼓励村民合理规划、利用宅前院后闲置土地打造“四小园”(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小公园),实现“四园美家园”目标,让乡村环境变得更加优美,生态变得更加宜居,加快推进乡村振兴。

二、基本原则

(一)宣传发动,政府引导。群众的参与度是“四小园”建设成败的关键,要做好形式多样的宣传动员工作,激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提高群众建设美好家园素养,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农村“四小园”建设中。

(二)因地制宜,群众自愿。农村“四小园”建设要结合乡镇(街道)、村组、农户的实际情况实施,特别是房屋和宅前院后闲置土地情况,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

(三)统筹兼顾,有序推进。农村“四小园”建设工作,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是实施主体,乡镇(街道)主要领导是农村“四小园”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街道)要认真规划、细化本乡镇(街道)农村“四小园”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要和农村房屋整治、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治理、污水治理等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结合,统筹兼顾,有序推进。

三、主要内容

(一)以规划设计为引领,统筹建设“四小园”。乡镇(街道)以村、组为单位,根据当地地形地貌、植被特点,考虑当地风俗,对“四小园”的风貌特点进行统一规划设计,明确“环境整洁,种植规范,管理精细,自然美观”的建设标准;要求宅前院后有闲置土地的必须建“小菜园” “小果园”“小花园”,房屋旁没有闲置土地的,要绿化阳台、墙壁,倡导每户都有一个“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利用村、组大的林盘、节点、村委会,打造“小公园”,尽量做到每个组至少有一个“小公园”。

(二)以风貌整治为契机,打造农村“四小园”。坚持党员干部带头,群众积极参与,在不损害群众利益的前提下,利用危旧房屋“清零”产生的砖瓦等建筑废料,在农户房前屋后的闲散用地上,搭建篱笆院墙,种植蔬菜瓜果;同时以村众筹、群众捐的方式,对风貌整治产生的成块闲置用地进行硬化、绿化、亮化并配备健身设施,建成供村民休闲娱乐的“小公园”,达到“进村休闲娱乐、入户赏花摘果”的效果。

(三)以保洁革命为抓手,整理农村“四小园”。结合“六治”(治脏、治乱、治差、治塘、治污、治破)活动,形成“政府牵头、村级实施、人人参与”的长效保洁机制,建设垂钓园、荷花池,突出村内道路果木林、村内空闲地休憩林、联村道路乔木林、庭院花木林建设,为广大群众提供休闲、娱乐、健身的公共区域,同时打造整洁美、卫生美、绿化美、文明美、和谐美的“五美庭院”,建成环境美、田园美、村庄美、庭院美的“四美乡村”,夯实建成乡村“四小园”的基础。

(四)以乡风革命为引领,提质农村“四小园”。持续开展以“六评一创”为载体的乡风革命,在乡村振兴中努力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进一步改善乡村生活条件,繁荣乡村文化,提升乡村文明程度,以乡风文明建设促进乡村文明建设,使村容户貌更美,使民风民俗更朴实,提高群众精气神,为建成有品质的乡村“四小园”提供不竭的精神动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全县农村“四小园”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成立青神县农村“四小园”建设工作专班,专班由青神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宋麒麟为召集人,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局和七个乡镇(街道)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协调解决农村“四小园”建设工作有关重大事项,指导督促农村“四小园”建设工作。

(二)广泛宣传动员。发挥党员带头作用,通过广播、召开群众会、入户走访等方式开展宣传,发动引导群众参与支持。结合清洁户评选活动和现场观摩会等方式,在群众中营造“比、学、赶、超”争做“示范户”氛围,激发村民内生动力,带动群众积极参与四小园建设。通过“四小园”建设改变村容村貌这层“面子”,凝聚民心、养成群众良好生活习惯“里子”。

(三)突出示范引领。参照“四小园”建设标准,在道路、产业环线、乡村振兴展示沿线,集中成片打造示范户、示范片、示范带、示范路,带动全县掀起“四小园”建设高潮;党员干部要起到带头作用,争做示范户,把房前屋后建成“四小园”标杆;同时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组织学习培训和现场观摩交流活动,引导群众自愿建设“四小园”,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强化责任落实。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四小园”规划设计,明确建设标准和规范;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月评比、季验收”,每月对乡镇(街道)排名,采取以奖代补、评比验收等方式,对前两名分别进行一次性奖补办公经费2万元,完善考核激励机制;乡镇(街道)负责制定本辖区“四小园”实施方案,明确建设的目标、任务、进度,建立观摩评比、考核奖惩工作机制,通过开展一月一观摩一评比,一季一验收一考核,对各村、组进行量化打分排位。

附件: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小公园建设标准


附件

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小公园建设标准

小菜园:

1.大小在10平方米以上;

2.篱笆用材要用木头或者竹子,高50厘米—120厘米;

3.土地要经过松翻打细改土培肥,疏松平整肥沃;

4.四季豆、豇豆用的竹竿要在1.5米以下,长短一致;

5.种植要规范,管理要精细,蔬菜要成行成排;

6.蔬菜收获后,菜叶等废弃物要及时收集处理。

小果园:

1.大小在50平方米以上;

2.建园要规范,种植要成行成排;

3.土地要经过深挖改土培肥,疏松肥沃有机质含量高;

4.果树经过统一整形修剪,树形优美,高度基本一致;

5.按照标准果园的要求管理,采取生草栽培、绿色防控,长势好;

6.使用后的农药口袋等废弃物要及时收集处理,果园干净整洁。

小花园:

1.大小在10平方米以上;

2.篱笆用材要用木头或者竹子,高50厘米—120厘米;

3.土地要经过松翻打细改土培肥,疏松平整肥沃;

4.种植要规范,管理要精细,花卉要成行成排或者布置有序;

5.花园里没有废弃物,整洁美丽;

6.多年生和一年生搭配种植,做到四季花开不断。

小公园:

1.大小在300平方米以上,绿地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

2.公园道路要美化、亮化,要配备桌椅板凳等休憩设施和健身设施;

3.有条件的还可在公园内建凉亭、雕塑等其他附属设施;

4.公园规划设计美观实用,植物搭配合理;

5.管理规范,治理有效,整洁卫生无垃圾。

上一条:关于《印发青神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青神县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乡村竹林风景线扶持办法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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