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的规定,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现就全县重点地质灾害区域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点地质灾害区域和典型
(一)瑞峰镇尖山村3组懒婆娘山,崩塌。
(二)瑞峰镇尖山村2组尖山寺,滑坡。
(三)瑞峰镇尖山村3组杨家碥,滑坡。
(四)瑞峰镇尖山村4组周大岩,崩塌。
(五)瑞峰镇尖山村7组马儿山,滑坡。
(六)瑞峰镇天池村6组吴大沟,滑坡。
(七)瑞峰镇天池村2组刘家碥,滑坡。
(八)瑞峰镇中岩村3组李家山,滑坡。
(九)瑞峰镇中岩村7组杨家山,滑坡。
(十)瑞峰镇中岩村7组黄果庙山,崩塌。
(十一)白果乡五嘉坝村7组过去山,崩塌。
(十二)白果乡栗子村1组长生沟,崩塌。
(十三)白果乡栗子村1组四方井,崩塌。
(十四)河坝子镇黄莺岭村7组刘家湾,崩塌。
(十五)河坝子镇黄莺岭村7组双碑儿湾,滑坡。
二、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以上重点地质灾害区域内,禁止爆破、削坡、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
三、重点地质灾害区域设有明显的警示牌,请过往的群众和车辆注意安全。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青神县人民政府
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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