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9〕23号)、《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眉府发〔2020〕7号)等要求,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和理念,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实现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全县市场监管领域全覆盖,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双随机、一公开”是指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一种新型监管方式。通过在全县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着力提升监管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有序竞争环境和放心消费环境。
到2020年底,实现全县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在全县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实施“双随机、一公开”(以下简称部门随机联查)常态化;力争三到五年时间内,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完善,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二、主要任务
(一)统一抽查工作平台。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旅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统计局、青神生态环境局、县税务局(以上统称县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不再自建工作平台,统一以省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开展部门随机联查,做到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
(二)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县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省级主管部门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事项分为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重要领域,抽查比例不设上限;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抽查比例应根据监管实际情况设置上限。
(三)完善健全随机抽查“两库”。县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要分层、分类统筹建立完善覆盖本地区、本领域与抽查事项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统称“两库”),并填写《青神县XX局XX年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人员名录》(见附件2)和《青神县XX局XX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名录》(见附件3)报送同级联席会,县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的“两库”实时动态更新。
(四)合理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县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应根据国务院、省、市、县政府工作安排,结合主管部门抽查要求以及本部门工作实际,合理制定本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计划包括:计划名称、抽查事项、检查对象、检查方式、抽查比例、抽取数量、牵头部门、参与部门、完成时限等内容。并在每年12月底前将《青神县XX局XX年抽查工作计划》(见附件4)报送同级联席会,并向社会公示。年度计划可以动态调整,调整计划报同级联席会备案后方可实施,并按要求向社会公示。
(五)科学组织实施抽查。按照“谁发起,谁牵头”的原则,全县市场监管领域有关部门根据年度抽查计划,牵头部门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联合各参与部门统一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查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并组织协调完成抽查工作。抽查可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及专业领域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检验检测、财务审计、调查咨询等工作,或依法采用相关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同时应加强对第三方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六)强化抽查结果运用。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抽查检查结果在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向社会公示抽查检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应当履行审批程序。被立案查处的,按照“谁办案、谁录入”的原则,自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时移交司法机关。
(七)做好个案处理和专项检查工作。在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同时,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立即实施检查、处置,需立案查处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调查处理,对通过上述渠道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风险,要通过双随机抽查方式,立即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的青神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责任指导、督促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各项决策部署,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二)落实主体责任。
县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对忠于职守、履职尽责的,要给予表扬和鼓励;对于未履行或者违法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三)强化信息反馈。
联席会成员单位每季度末向联席会牵头部门报送工作推进情况;每年12月总结梳理工作亮点、经验和做法,查找工作存在问题和难点,形成年度工作总结,并适时通报各单位。
附件:1.青神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2.青神县XX局XX年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人员名录
3.青神县XX局XX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名录
4.青神县XX局XX年抽查工作计划
青神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30日
附件1
青神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一、成员名单
召集人:刘 炯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刘超英 县发改局副局长
辜志华 县教体局副局长
冯保清 县公安局副局长
辜志军 县财政局副局长
陈 艳 县人社局农劳中心主任
潘 雯 青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伍经纬 县住建局总工程师
薛 云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
兰晓东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鲁成洪 县商务局副局长
朱 峰 县文广旅局副局长
李卫祥 县卫健局党组成员
魏志刚 县应急局副局长
颜 清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郑 军 县统计局总统计师
刘 刚 县税务局副局长
二、主要职能
(一)在县政府领导下,统筹推进全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
(二)会商推进实施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落实工作职责。
(三)协调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强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的综合运用。
(四)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单位)使用全省统一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
(五)督导全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情况,对消极懈怠、不作为的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
(六)加强对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和考核。
(七)审议并确定县级相关部门年度部门随机联查计划,负责对县级相关部门提出变动年度联查计划进行审定。
(八)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附件2
青神县XX局XX年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人员名录
姓名 |
身份证号 |
手机号 |
执法证号 |
业务专长(股室) |
职务 |
单位 |
附件3
青神县XX局XX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名录
检查对象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说明:除个体户、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有统一信用代码或注册号的主体以外,其他检查对象应填入组织机构代码
附件4
青神县XX局XX年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
计划名称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抽查比例 |
抽查数量 |
牵头部门 |
参与部门 |
完成时限 |
上一条:关于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6次会议10号建议意见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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