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公开征求青神县城区清扫保洁和全县生活垃圾收运购买服务项目实施意见的公告

  
日期:2019年02月02日  来源:县城管办  点击:[]
分享: 

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强化城市治理服务,共建最美城市,我办拟将青神县城区清扫保洁和全县生活垃圾收运以购买服务方式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天,从2019年2月3日至2019年2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28—35081880。

青神县城区清扫保洁和全县生活垃圾收运

购买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县环卫保洁水平和质量,提高机械化作业覆盖面、清扫率,打造干净、整洁的城乡环境。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拟将我县环卫城区清扫保洁和全县生活垃圾收运工作实行购买社会服务方式进行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根据《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在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5〕45号),努力提高我县城市环卫保洁水平,实现“政企分开,管干分离”,打破政府“大包大揽”,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双重角色。让环卫管理单位集中精力当好“裁判员”,由企业做好城市道路保洁的“运动员”,实现我县城区清扫保洁和全县生活垃圾收运工作市场化。

二、项目效益

(一)推进环卫作业市场化、专业化、精细化,实行高门槛准入、高效能作业、高标准监管,提升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较大提升城区道路清扫机械化率(90%以上),将进一步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助推生活垃圾转运体系建设和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提升人居环境。

三、实施方式和内容

(一)实施方式。

按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的方式实施。

(二)实施内容。

1.城区清扫保洁。青神县城区道路、广场等约123万平方米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含洒水、降尘、喷雾,以及该区域内环卫设施、交安设施和市政设施的清洗)(附件2);青神县城区乱贴乱画及未经审批的小广告的清除;青神县城区公厕的管理和维护(现有公厕10座,包括东坡广场、青衣神广场、绽放广场、锦绣小区、桂花苑、张家巷、小北街、中岩广场、麒麟广场、文化馆各1座)。

2.全县生活垃圾收运。青神县城区果屑箱、垃圾桶的布设、清掏、清洗保洁和维护;青神县城区垃圾地库的管理维护;服务公司将青神县所有垃圾地库、垃圾中转站的生活垃圾(转运量约70吨/日)收运至青神县第二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由环卫局负责压缩,服务公司转运至中机眉山再生能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焚烧处置费由采购人支付);收运青神县城区大件废旧家具(重量超过5公斤、或体积大于0.2立方米、或长度超过1米,整体性强、需要拆解后再利用或处理的废弃家具,包括沙发、床垫、衣柜、床等),拆解处理全县大件废旧家具。

四、作业时间和标准

作业时间和标准按《青神县城区清扫保洁和全县生活垃圾收运作业质量标准》执行(附件1)。

五、运作期限和资金拨付

(一)运作期限:3年(36个月),合同一年一签。

(二)资金拨付:采购人按月考核、月支付的方式支付中标供应商服务费。

六、违约责任和退出机制

发生以下之一情形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一)年度内的城区清扫保洁和全县生活垃圾收运作业月度考核累计四次低于80分或月度考核得分一次低于60分或年度月平均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下的。

(二)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无法提供服务的。

(三)收到采购人整改通知书,48小时内拒不整改的。

(四)对城区清扫保洁和全县生活垃圾收运服务进行转包或未经采购人同意分包的。

(五)在一年内被中央、省、市级媒体累计负面曝光四次及以上的。

(六)经核实,由于中标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环卫作业工人群体性上访,并造成罢工2天及以上的。

附件:青神县城区清扫保洁和全县生活垃圾收运作业质量标准

青神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2月1日

上一条:青神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9年2月1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下一条:青神县党史县志办公室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