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神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日期:2019年01月21日  来源:青神县国土资源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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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6月25日至8月9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8年9月21日向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直面问题明确责任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我局党组对此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县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及国土事业发展。

(一)压实领导责任

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9月份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3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

(二)抓实责任分解

经多次完善,形成了《中共青神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根据巡察“问题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挑实责任,中层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

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四)扎实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把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纳入了整改工作方案,作为整改工作一部分。会前,召开党组会议对民主生活会方案进行集体研究,深入学习了相关文件精神,局党组主要负责人逐一同班子成员开展了谈心谈话,认真准备班子对照材料和班子成员个人的发言材料。在2018年11月7日召开了党组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深刻剖析反省自身存在的问题,坦诚相见、开门见山、严肃认真的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扎实推进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至今未按“三定方案”要求拟定“青神县土地矿产执法监督和违法案件查处管理办法”的问题。

2011年,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由我局起草,县政府印发了《青神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管理的通知》(青府发〔2011〕21号)、《青神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青府发〔2011〕22号)和《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的通知》(青府办发〔2011〕100号),以上三个文件对我县土地矿产资源的管理及违法案件查处、共同责任机制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一直执行至今。国土资源部于2014年9月发布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作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规范要求,明确了查处工作程序和标准。因此我局未再单独制定“青神县土地矿产执法监督和违法案件查处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先土地管理秩序,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我局今年已草拟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管理的通知》,目前正在征求县法制部门意见。

2.关于党组凝聚力不够,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抓的不够扎实,很少研究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干部知晓率不高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研究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二是落实了专人加强对局网站、微信、QQ等媒体的管理,不断巩固占领壮大意识形态阵地。三是在党组会、干部职工会上加强了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

3.关于扫黑除恶工作宣传、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先后召开局党组会、中层干部会、全局职工大会、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会,组织全局职工学习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意义。召开了专题会议,学习传达中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莅眉督导问题的相关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对国土资源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形势进行了分析研判,强化线索摸排、精准打击、责任落实,真正将专项斗争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到了突出位置。二是组织全局各股室和基层国土资源所,对土地出让、矿山开采、征地拆迁、地质灾害治理、土地整理工程和农村宅基地分配、信访举报、违法案件查处等工作中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黑恶势力“保护伞”及涉黑涉恶线索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和分析研判,力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目前,共摸排线索3条,上报县扫黑办3条。

4.关于党组会议形同于工作通报会,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不完善,2013—2017年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不完善,党组会、行政会、职工会会议为同一笔记本记录的问题。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规定,立行立改,将党组会、行政会、干部职工会会议记录进行了分类,一会一本,明确了专人记录,记录时做到了详细完整,确保了议定事项的准确性、完整性。

5.关于“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少,无“三重一大”台账和党组会议讨论记录。如列支厨房装修工程款、法律顾问费等大额资金开支,均无“三重一大”台账和党组会讨论记录。2013年至今未按规定向县纪委上报“三重一大”台账的问题。

一是领导班子党组会议议定事项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领导末位发言原则进行,“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会议讨论记录完整详实。二是进一步修订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实施办法》。三是大额度资金的支出上,由财务室列出资金拨付台账提交党组会议定后予以支付;纪检室根据党组会议形成“三重一大”台账,于9月起坚持每季度向县纪委和县纪委派驻县住建局纪检组(筹备组)上报“三重一大”季度台账。

6.关于非法占地行为制止不力,非法占地现象普遍。农村村民建房放线、检查、验收走形式,非法占地现象普遍的问题。

为进一步强化农村宅基地管理,我局在2018年10月22日召集乡镇国土员召开专题工作会,10月24日邀请各乡镇分管国土工作领导、国土员召开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工作会,并邀请派驻纪检组领导参加。通过两次会议明确:一是各乡镇要严格执行宅基地审批“三到场”制度,即选址到场,国土员、房管员以及乡镇、村、组干部到实地选址,查看是否占用基本农田、是否符合乡镇、村规划;施工放线到场,务必明确施工员按实际批准宅基地面积做好放线;验收到场,房屋竣工后,国土员、房管员以及乡镇干部联合验收;二是严格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管理,无批准手续的一律不得动工建设。

7.关于规划区范围内对非法占地行为制止不力、处理不到位,矿山生态恢复不到位等问题。

一是拟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管理的通知》,要求乡镇人民政府、执法大队、基层国土资源所、村组加强巡查、监督,减少违法占地行为的发生。二是欣欣农家乐违法占地案件,我局正在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执行,县领导已召集相关部门和乡镇进行了专题研究,待方案确定后组织实施。三是西龙违法占地案,正在按程序处理。四是严格按照绿色矿山建设相关要求,重调研抓落实,进一步完善青神县绿色矿山建设相关制度,强化日常监管和责任落实,全力推进全县绿色矿山建设工作。

8.关于个别国土资源所不及时上报农村村民宅基地呈报表,存在先建后批的问题。

一是我局召集各乡镇国土员以及分管国土工作的乡镇领导,并邀请派驻纪检组领导参加,召开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工作会议,明确坚决制止未批先建现象,及时审查报送农村村民建房呈报表。二是召开业务了培训会议,针对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工作进行了深化培训。三是建议各乡镇政府及时召开规委会,确保农户申报的宅基地及时审查上报。

9.关于农房建设用地审批不规范,2017年、2018年部分青神县乡(镇)农房建设用地批准书上只有单位公章,部分批准书上无签发人签字或签字为临聘人员的问题。

我局迅速开展内部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迅速整改。对不规范的批准书进行清理并补充完善,找出有问题的批准书涉及的工作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明确了农房建设用地批准书审查签字由国土局正式职工审查签字,对每一宗申报资料严格按程序逐级审核,做到资料清晰、面积无误,不漏一个公章和签字。

(二)党的建设方面。

10.关于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2015年县委组织部调阅检查“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记录簿中指出的党员花名册基本信息还需填写完整,至今未完善;支部手册填写不规范,2013—2017年支部手册党支部基本情况、党员花名册等基本信息填写不完整等问题。

落实了专人进行支部手册的填写,完善2013-2017年支部手册中党支部基本情况、党员花名册等基本信息。自查今年支部手册填写情况,按照支部手册填写要求,规范、完整填写了相关信息及记录。

11.关于组织生活制度不落实,组织生活开展少,2016年党总支支委会记录3次,组织生活情况记录3次;党员组织观念淡漠、组织纪律涣散;存在个别党员长期请假未参加组织生活的问题。

一是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制定和修订《中共青神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关于印发“三会一课”等制度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制度的规范要求,推动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二是机关支部围绕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确保了每一名党员积极投入巡察整改之中。三是召开党员大会,开展了执纪为民“4+X”系统治理组织生活会,加强党员纪律教育,党性教育,促进党员深刻反思,极力整改。四是继续深化拓展“五项工程”建设,坚持开展“走基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志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四个服从”,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12.关于2016年党支部与党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文字资料完全一致的问题。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重新制定《机关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明确了每月一个主题,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

13.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干部长期不交流。中层干部由党组会决定未按要求竞争上岗;党组会记录不详实、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严格遵循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健全了党组会议研究干部任免事项记录制度,明确专人如实记录,建立记录档案。规范干部抽调上挂锻炼工作,实行季度报告制,随时掌握上挂人员工作、思想、生活等情况。二是中层干部竞争上岗问题,严格按照《中共神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轮岗交流的通知》(青委组〔2013〕40号)文件要求,在自然资源机构改革时一并进行。

14.关于机构设置不规范,未经审批,擅自设立内设机构“行政许可股”、“土地整理中心”;超编制配备中层干部,局机关核定中层干部职数9名,实配11名,超职数配备2名的问题。

按照《青神县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青府办发〔2011〕2号)文件要求,对擅自设立内设机构“行政许可股”和“土地整理中心”均予以撤销。对于超职数配备的2名中层干部,1名已于8月退休,职数自然消减,1名已转岗。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5.关于违反规定批准公休假的问题。

按立行立改要求,建立了干部职工公休假、事假等请休假管理台账,实行台账式管理。办公室根据台账做好工作人员请休假复核工作,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9号),按规定、按程序进行审批。

16.关于产病假、公休、周末期间报销差旅费的问题。

一是对产假、病假、公休及周末期间报销差旅费情况进行了自查清理,对报销不符合规定的全部进行了清退处理。二是对差旅费填写进行了详细检查,加强了对差旅费报销的审核,严格按差旅费报销规定执行。

17.关于对日常巡查发现的非法占地行为未处理。2015年和2018年动态巡查工作台账显示对动态巡查发现的问题未处理的问题。

一是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管理的通知》,要求乡镇人民政府、执法大队、基层国土资源所、村组加强监管巡查。二是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立案调查、将发现的线索转给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工补办手续。

18.关于对四宗地块土地出让金收缴不及时的问题。

对青神龙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缴土地出让金,青神县人民法院已于2018年1月2日立案受理(案号:(2018)川1425民初160号)。2018年4月20日青神县人民法院作出(2018)川1425民初160号民事裁定书:以此案系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为由驳回了起诉。现已通过行政程序向青神县龙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征收土地出让金和滞纳金。下一步,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眉山鑫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缴土地出让金,青神县人民法院已于2018年1月2日立案受理(案号:2018(川)1425民初159号),并已开庭审理尚未裁定。

对青神县裕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四川省众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缴土地出让金,我局已向其公司发放土地出让金催缴通知,督促其尽快缴纳。

19.关于对闲置土地处理不到位。2013年7月出让的青神县黉门外街(MSQ2013-13)地块至今闲置,未处理;鑫府房地产20亩土地、南城104亩地块至今闲置,未处理的问题。

黉门外街(MSQ2013-13)、南城104亩土地正在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进行处理。鑫府房地产20亩土地属于MSQ2013-20号宗地一部分,目前该部分土地已被法院查封,需待法院解封后才能再行处置。

20.关于对工作失误同志未问责,对在办理不动产证过程中造成较大失误的职工不问责的问题。

加强对不动产证办理工作的业务培训,对失误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加强对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的监督管理,在今后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大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从而提升服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

21.对少数干部职工监督少,提醒少,批评少,个别职工穿拖鞋上班,十八大以来数名干部职工违规违纪违法被追究;部分乡镇目前尚无专职国土员,乡镇国土员履职不够到位,办事效率不高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青神县国土资源局谈话提醒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局领导班子严守“一岗双责”,加强与分管干部职工的谈心谈话、提醒和批评。二是召开乡镇国土员会议,传达了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对乡镇国土员管理作了详细要求,并对发现不在岗的同志分别由纪检组长和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同志,已提醒谈话并进行检讨的,补齐了通报文件;对按规定未扣除目标绩效奖的同志,已全部扣减到位。

22.内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部分干部职工上下班纪律松散,少数干部职工作风散漫。巡察期间发现,个别职工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卡上下班,按时打卡后不知去向,打卡制度形同虚设的问题。

一是及时修改完善了《青神县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考勤制度管理的通知》并严格执行,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二是纪检组长对巡察期间发现不在岗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违纪同志书面检讨,并按相关制度对该同志进行处罚。三是加强对打卡上下班情况、请假情况等统计管理,并按时进行了通报。四是加强对干部职工上班在岗情况的监督检查,形成通报,通报4人。

(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

23.关于公务接待无文件来函或函件与报销事项不一致,培训期间伙食费与同期差旅费中的伙食补助重复报销等问题。

一是转付青神新飞扬会务培训有限公司机票费,是当时接县领导通知陪同县领导出差,故无相关文件。二是青神络耳胡接待费无来电记录,已补齐相关资料。三是列支市局、彭山、丹棱来我县学习出现来电时间,用餐时间矛盾,已完善相关资料。四是差旅费报销中多报公杂费已全部清退。五是参加培训时多报销培训期间伙食费问题,在财政报账时支付中心已核减,并未多报销相关费用。

24.关于车辆燃油费管理不规范。未按公务卡管理制度使用公务卡,存在现金结算,管理漏洞大,虚列报销燃油费的问题。

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报销时间节点矛盾,为预存油费,先预存了费用后才由石油公司具票据,故出现报销节点前后矛盾。川Z19097、川Z52809列支公车运行费中过路费、油费票据时间与派车单时间不一致,司机就当时情况已作说明,并退回油费。

我局严格按照《青神县公务卡结算管理制度》要求,对公务卡使用进行了规范。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健全了公务用车管理台账,加强了对公车运行的管理。

25.关于以少数职工签单的方式,短期内在同一饭店频繁列支工作餐的问题。

对频繁列支工作餐的票据凭证进行了逐项的核查清理,对不符合报销的工作餐费进行了清退,并已完善相关资料。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审核支付力度,严格报销程序,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严格执行相关公务接待工作。

26.关于报账资料不齐全,如个别支付土地回购款以白条入账;2014年财务资料不完整,列支个别洗车费无清单,购买茶叶无经办人签字等问题。

白条入账70元,经核查为打扫辖区卫生清洁人员在农贸市场购买的火钳、铁桶等用品,无正式票据。土地回购款以白条入账,2014年2月我局按照青府常定(2014)2-2号议定事项拨付给青神县强发禽业土地回购款,经与财政、税务等部门联系,该回购款不涉及缴纳税费,可以用收据入账。财务资料不完整的已完善相关财务资料。

27.关于砂管办对自查整改问题,未按要求整改到位,部分大额资金使用无党组会议记录,无“三重一大”会议记录的问题。

砂管办属于有编制的临时机构,县砂石领导小组组长为县长,长期以来砂管办的县级分管领导与县国土资源局的分管领导都不同,县国土资源局只是属于砂石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2017年以来,因机构改革原因,砂管办主任也没有成为县国土局党组成员。所以,砂管办大额资金使用没有党组会会议记录。

巡察反馈意见后,砂管办涉及大额资金使用情况都提交了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会议定。与四川典扬律师事务所签订从2015年至2020年长期合同问题,砂管办支付了该所2017年的律师费后终止了与该事务所2018年以后的长期合同。其它相关自查整改问题未按要求整改到位已作说明。

28.关于个别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监督不严,无主管部门审批,不按采购程序执行等问题。

根据巡察发现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在今后实施项目过程中,我局将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有关程序报批,严格把控各相关资料的准确性。巡察发现的问题已作说明。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整改成果,推动国土事业健康发展。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促进全局干部职工,在信念上更加坚定,在认识上更加清醒,在作风上更加过硬,在工作上更加务实。对于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县委第三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腐、不腐、不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28-38860756;

邮政信箱:青神县半边街19号青神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电子邮箱:515898006@qq.com。

                                                                                                                  中共青神县国土资源局党组

                                                                                                                         2019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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