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品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开展城区违法占道、乱停乱放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目标
全面整治违规占道经营、违规占用停车位、车辆乱停乱放等行为,确保城区交通秩序良好畅通,市容市貌整洁美观。
二、整治范围
中心城区范围内各主、次干道、各广场、重要节点、学校周边街区、集贸市场周边地区。
三、整治时间
2018年6月19日至7月18日为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7月19日起转入常态治理。
四、整治重点
(一)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
(二)商家(贩)占用道路(含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摆摊设点经营或堆物作业行为。
(三)违规用锥形筒、凳子、水泥墩、非机动车等占堵机动车停车位行为。
五、处罚标准
(一)对占用车行道、辅道、人行道、公共空间违法停放车辆的,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予以从重处罚。
(二)对占用道路和公共空间(含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违规占道经营、摆摊设点经营和堆物作业的,一律予以取缔并依法处罚。
(三)对用锥形筒、凳子、水泥墩、非机动车等占、堵机动车停车位的一律予以取缔并依法处罚。
(四)对整治中阻碍执行职务的,一律依法处理。
六、本通告自2018年6月19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青神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青神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14日
下一条:青神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6月2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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