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学道街小学校2018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公告

  
日期:2018年05月23日  来源:学道街小学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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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教普(2018)12号】【青教普(2012)14号】文件精神,制定我校2018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实施细则于下:

一、招生计划

2018年秋季,县教体局下达给我校的一年级招生计划是:县城校区招7个班,提供学位315个;春苗小学招1个班,提供学位45个。

二、招生范围

按《青神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的意见》的规定,县城校区一年级的招生服务区范围是:青城镇文林、花园、凤阳、建华社区;白果乡坛罐窑村、甘家沟村。春苗小学招生服务区范围是:白果乡白云村、白庙村、官厅坝村、栗子村。

三、招生条件

1. 2018年9月1日前年满6周岁。

2.户籍在我校的招生服务区范围内,实际居住地在我校的招生服务区范围内。

四、招录顺序

根据青神县教育体育局下达给我校的2018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学位数,按以下顺序进行招录,额满为止。

1. 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两个一致”是:适龄儿童的户籍与父母的户籍(至少有一方)一致,并在我校的招生服务区范围内;户籍所在地与居住地一致,并在我校的招生服务区范围内。

2. 现役军人(含武警)、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的子女、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在招生服务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3. 适龄儿童的户籍与父母的户籍(至少有一方)一致,并在我校的招生服务区范围内,居住地不在我校的招生服务区范围内。

4. 适龄儿童的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长期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起生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居住地在我校的招生服务区范围内。

5. 在我校的招生服务区范围内购买了永久性住房(户主是父母)并入住、户籍不在我校的招生服务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6. 在我校招生服务区范围内安置的拆迁户子女中的适龄儿童。

7. 持有我校招生服务区范围内居住证的外来人员子女中的适龄儿童。

8. 在我校招生服务区范围内,符合招生条件的外来、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中的适龄儿童。

五、招生日程安排

1. 4月30日前,制定《青神县学道街小学2018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实施细则》,上报教育股。

2. 5月4日~6月3日,学校通过张榜、网站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实施细则。

3. 6月4日—15日,开展招生宣传,接受学生、家长咨询。

4. 6月19日,学校接受“两个一致”、“户籍一致”、军人优抚子女和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的学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此类适龄儿童的学位申请。

5. 6月20日,若有空余学位,学校接受“进城购房入住人员”和“安置的拆迁户子女”的适龄儿童的学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此类适龄儿童的学位申请。

6. 6月21日,若有空余学位,学校接受“持有招生服务区范围内居住证”的适龄儿童的学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此类适龄儿童的学位申请。

7.6月22日,县教体局审核学校已登记的学生就读资格。

8.6月25日,若有空余学位,学校接受外来、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的适龄子女的学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此类适龄儿童的学位申请。

9.7月2日—6日,学校公示录取结果,发放入学通知书。

10.8月31日,新生持入学通知书报名入学。

11. 9月3日—30日,新生学籍建档。

12. 9月20日前,学校向教体局报送招生结果及招生总结。

六、保障措施

为保证2018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泽军,全面领导2018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

副组长:

李远勤,负责2018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具体实施,材料审查。

余述全,负责2018年秋季一年级招生的监督、材料审查。

罗丽琴,负责学校招生细则的制定,具体实施2018年秋季一年级学位申请,入学通知书发放。

成 员:

高显俊,负责2018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宣传。

欧成,协助教导处实施2018年秋季一年级学位申请。

招生咨询电话

028—38811397,联系人:罗老师

028—38811393,联系人:李老师

招生监督举报电话

028—38811397,联系人:余老师

青神县学道街小学校

2018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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