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青神县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同意青神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青神县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青神县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上一条:关于青神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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