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农业和畜牧局关于对拖拉机驾驶证注销的公告

  
日期:2018年01月19日  来源:县农牧局  点击:[]
分享: 

根据《四川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六条和《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章第三十一条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拖拉机驾驶证予以注销,如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15日内与青神县农业和畜牧局联系。

联系方式:028-38810841

青神县农业和畜牧局

2018年1月18日

上一条:关于青神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下一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青神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