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关于《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经青神县人民政府批准,受青神县国土资源局委托,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神县分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亩) |
规划建设用地性质 |
出让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方式 |
挂牌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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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
建筑控制高度 |
绿地率 |
容积率 |
||||||||
MSQ 2017-03 |
工业园区 |
约8.83亩 |
工业用地 |
48年 |
≤60% |
≤24m |
10%-20% |
≥1.0 |
挂牌 |
49.7万元 |
49.7万元 |
注:该地块的出让范围以规划部门红线图为准,宗地面积以实测为准,不影响成交价款及价格有效性。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挂牌出让须知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凡有意竞买者请于2017年10月1日至2017年10月20日,按下列方式报名、获取挂牌出让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网上报名:
1.点击登录【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神县分中心网(http://118.125.243.136/qingshenweb/)】;
2、点击土地交易公告相关内容;
3、按网页提示内容进行操作(交纳工本费、获取挂牌资料、交纳保证金等)。
网上报名要求竞买人必须有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或工商银行的账户并开通网上银行,交纳工本费、竞买保证金都需在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青神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18.125.243.136/qingshenweb/)网站上通过网上银行进行支付。若因竞买人操作不当,造成工本费、竞买保证金交纳不成功的,责任自负;竞买人因网络原因无法交纳工本费、竞买保证金的,请及时与我中心联系。
五、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20日17时(以资金到账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神县分中心将在2017年10月20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竞买人须在2017年10月31日9时提交相关证件:竞买人申请书、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竞买人只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点: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神县分中心;挂牌竞买时间为2017年10月21日9时至2017年10月31日9时30分,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买人,现场竞价时间为2017年10月31日10时00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神县分中心(青衣广场旁财富中心三号楼四楼)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28—38863909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8—38860297
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神县分中心
二〇一七 年 九 月 二十九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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