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第二届“十佳创业明星”和“十佳创新标兵”评选活动方案

  
日期:2016年04月12日  来源:县人社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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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22544”战略的决定》精神,在全县上下形成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第二届“十佳创业明星”和“十佳创新标兵”(以下简称“双十佳”)评选活动。

一、活动目的

结合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三创”西南片区大赛活动,充分展示我县就业创业工作成效,树立先进典型,在全县营造“劳动光荣,创业可敬”的良好氛围,大力鼓励我县各类劳动者立足本地创新创业、敬业精业,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

二、澳门新濠天地娱乐场,手机赌钱游戏单位

中共青神县委、青神县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

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委农工办、县经信局、县三产办、县人社局

四、活动时间

2016年4月——6月

五、评选对象和条件

(一)“十佳创业明星”参评对象和条件。

1.参评对象。

近年来,在青神县内创业的各类城乡劳动者。

2.参评条件。

(1)自觉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依法纳税,诚信经营;所创办的实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维护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对带动就业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3)自力更生,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在我县实现创新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4)带着自己的经验和资金,返乡创业的优秀人才;

(5)带领当地老百姓发展生产,实施种植业、养殖业、工业、第三产业的领办企业的业主代表。

(二)“十佳创新标兵”参评对象和条件。

1.参评对象。

青神县内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从业人员,岗位服务2年以上。

2.参评条件。

(1)自觉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立足工作岗位,踏实工作,爱岗敬业;

(3)在改善管理、提高质量、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等方面作出贡献,创新生产管理模式,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创造出经济效益的企业创新型领导者;

(4)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技能,在技术创新,技术协作,应用、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推进技术改造和进步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或攻克技术难题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六、评选办法

评选表彰活动分为宣传动员、推荐报名、审查初评、组织评审、集中公示、表彰奖励6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动员阶段(4月1日至4月10日)。

通过报纸、网站、微博、微信等形式向社会发布青神县第二届“双十佳”评选活动通知,公布评选活动的意义、标准、评选办法等信息,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评选活动。

(二)推荐报名(4月11日至4月21日)。

根据行业分布,采取自荐报名和乡镇、部门、企事业单位推荐报名。

(三)审查初评(4月22日至4月27日)。

1.由各乡镇人民政府通过审查初评,各推荐2名创业明星;

2.由县委农工办负责种植养殖行业类(含专业大户、专合组织、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审查初评,推荐3名创业明星、5名创新标兵参加评选;

3.由县经信局负责工业类审查初评,推荐3名创业明星、5名创新标兵参加评选;

4.由县三产办负责服务行业类(含旅游餐饮、三产和建筑业等)审查初评,推荐3名创业明星、5名创新标兵参加评选;

5.由县人社局负责高校毕业生(不分行业类别)审查初评,推荐3名创业明星、3名创新标兵参加评选。

要求各推荐乡镇及部门,认真填写相关推荐表(纸质加盖鲜章),并附推荐人的事迹材料及照片(电子档),材料内容详实生动,字数控制在1500—2000字,及时报送县评审小组。(县评审小组办公室设于县人社局,联系电话:38860370,13778893667)

(四)组织评审(4月28日至5月8日)。

由县人社局牵头,会同评审小组部门,根据推荐材料,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审,评选10名“十佳创业明星”和10名“十佳创新标兵”。

(五)集中公示(5月9日至5月17日)。

评选结果集中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县电视台、《青神报》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核实后,对不符合条件的评选人员,取消其参评资格,在候选人中依次进行递补,并进行公示。

(六)表彰奖励(5月18日至6月5日)。

将公示后无异议的评选人员名单报县委、县政府审批。由县委、县政府召开表彰大会,进行通报表彰,并按相关政策规定,给予奖励。(表彰方案另行制定)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宣传

通过报纸、电视、网站、宣传栏等形式向社会发布评选信息,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群众参与此次活动。做好活动宣传报道,重点做好典型宣传,大力营造关心、支持创新创业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协调配合

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协调配合到位,严格把关推荐条件,认真做好推荐报名、资料审查、评审等工作,广泛征求意见,确保推荐人选的代表性和典型性。

(三)经费保障

县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主要用于评选活动日常开支、宣传报道及表彰奖励等。

附件:1.青神县第二届“十佳创业明星”和“十佳创新标兵”

评审小组名单

2.青神县第二届“十佳创业明星”推荐审批表

3.青神县第二届“十佳创新标兵”推荐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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