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6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3年06月25日  来源: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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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5日-2023年6月29日(5天)。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8-38830434

传 真:028-38816556

联系人:廖先生

通讯地址:青神县青衣大道青神县市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财富中心三楼)

邮 编:620460

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25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环评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1

刀具制品生产项目

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创业路11号

眉山凌锐精密刀具有限公司

占地面积34亩,购置平面磨磨床,内圆磨床,外圆磨床,万能工具磨,双端磨床,研磨机床,铣床,车床,钻床,圆台磨床、检测设备等设备,进行钨钢刀具(其中部分产品为锂刀)的生产。预计年产钨钢刀具制品300吨(其中部分产品为锂刀)。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环保投资54万元

四川德广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施工期:

1、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尾气,通过加强管理的方式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进行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施工废水污染因子主要为SS,环评要求修建简易临时沉淀池1个,用水收集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的施工废水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

3、噪声

施工期场界噪声能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本次环评建议项目采取相关措施,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设隔声减振配套设施,加强设备维护和抱恙,保持机械润滑,降低机械设备噪声,同时做好工人劳动保护,可采取防声耳塞等,减轻噪声对工作人员的伤害。

4、固废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应分类回收,无法利用的应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建筑废物堆放场集中堆存后送至弃渣场处置。生活垃圾应集中堆放,施工人员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应经过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运营期:

1、废气

(1)金属粉尘

金属粉尘产生量较少,同时颗粒密度较大,易于沉降,沉降后及时清扫。

(2)焊接烟尘

建设单位拟配置3台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同时保持车间的良好通风。

(3)机加工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

车间内保持机械通风,废气全部无组织排放。

(4)餐饮油烟

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于食堂屋顶排放。

2、废水

抹布清洁废水以及拖布清洁废水进入隔油池(1#,容积2m3)隔油处理后排入化粪池(3#,容积27m3)。

工件清洗废水经隔油池(2#,容积1m3)+中和沉淀池(容积1m3)后进入化粪池(3#,容积27m3)。

废切削液以及废磨削液均作为危险废物需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3#,容积4m3)处理后进入化粪池(2#,容积4m3),其他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1#,容积27m3),1#、2#化粪池废水均经3#化粪池(容积27m3)后由北面创业路接管,排入青神经开区污水处理厂,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表1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后经专用管道进入岷江。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机床等设备运行噪声。项目夜间不生产,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噪声源对厂界噪声贡献值降低,同时,通过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不会对区域声环境质量造成明显影响。

4、固废

沾有切削液、磨削液的废边角料经沥流掉切削液、磨削液后和未沾有切削液、磨削液的废边角料一起外售废品回收站。

废砂轮片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废品回收单位。

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废磨削液、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抹布手套、沾染具有危险特性物质的废包装材料、废油为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在2#车间西侧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2

青神县东坡文化旅游设施建设项目

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青竹街道、瑞峰镇

青神县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青神县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青神县东坡文化旅游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位于青神县青竹街道、瑞峰镇,项目总投资68000万元,其中包括中岩片区、苏母祠片区,其中中岩片区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游客中心约5000平方米、配套销售服务用房约22000平方米、东坡文化陈列馆约3000平方米,建设配套建设休闲设施、缆车、旅游厕所、改造道路、停车场、打造旅游节点、标志系统等设施。苏母祠片区建设内容包括改造苏母祠约5000平方米(含配套服务用房2000平方米),恢复重建瑞草桥、程家大院1500平方米、王家大院650平方米,建设停车场、道路等基础设施。

四川吉之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一、施工期

生态措施:严格控制占地面积,减少对土壤扰动和地表植被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地貌原状,减少水土流失;加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减少临时用地的占用,合理安排施工次序及时间,缩短施工期,优化环保工程设计方案进和施工组织方式;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工作,改善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对范围内的林地穿越段,林地损失应按照“占一补一”的原则进行经济补偿和生态补偿;采取修建排水沟、护坡、临时堆土场设挡土墙和排水沟等措施,禁止乱压乱碾,任意破坏地表植被,临时弃土、弃渣选择合适地点进行临时堆放,不得随意堆放,对产生的挖方及时进行平整处理。

废气:施工期严格按照国家、四川省及地方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要求执行,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施工场地扬尘和废气,临时堆场应采用四周围挡及喷淋装置、上方设置防尘布;施工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不得进行现场搅拌加工混凝土,禁止使用袋装水泥。运输车辆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并采取密闭措施,沿途禁止抛洒,施工期废气须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排放限值要求。

噪声:施工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区及施工设备远离居民点等敏感建筑,运输车辆限速,敏感点禁止鸣笛,可采用临时屏障等减轻对敏感点的影响;合理安排工期,控制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强噪声机械持续作业,夜间禁止施工,如因工艺需要须连续施工,应取得主管部门同意及周边居民谅解;搅拌机等高噪声设备须安装隔声、减振等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要求,避免噪声扰民。

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固废:施工挖方做好临时堆放,采用防尘网进行临时遮盖;建筑垃圾全部运至周边具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施工剥离的表土就近堆放至临时施工区,待施工结束后用作后期的绿化覆土。

二、运营期

废气项目营运期主要废气为汽车尾气。加强景区绿化面积,完善项目区的车辆管理制度;合理规划车流方向,保持区内的车流畅通,减少尾气排放。

废水①苏母祠片区废水处理措施:苏母祠片区将配套建设生活污水预处理池收集游客及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氨氮和总磷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其余指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废水排入污水管网,经瑞峰镇污水处理站集中深度处理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后排入岷江。

②中岩片区废水治理措施: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用于冲厕、绿化洒水等,废水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

噪声:项目站房内的设备均设置于专用的设备房内,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加强车辆管理措施,合理规划车流方向,保持景区内的车流畅通;禁止车辆随意停放,限制车速、禁止鸣笛,减缓对公路沿线声环境的影响。

固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危险废物:索道日常检修和发电机维修会产生废机油,检修维护完成后废机油立即运出景区,交由有资质的处置单位按相关要求统一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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