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5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3年05月24日  来源: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  点击:[]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4日-2023年5月28日(5天)。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8-38830434

传 真:028-38816556

联系人:廖先生

通讯地址:青神县青衣大道青神县市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财富中心三楼)

邮 编:620460

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24日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环评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青神县青龙水库除险加固项目

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高台镇河坝子社区

青神县青龙水库服务站

本项目为青龙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水库除险加固后原有功能不变,主要建设内容为:(1)大坝:在冲砂管下游新建2套DN800电动蝶阀(1套检修阀、1套工作阀),大坝下游新建消力池及排水沟206m;(2)拆除重建溢洪道泄洪闸;(3)对启闭机室进行加高,并增设检修闸门;(4)对交通桥进行重建;(5)附属工程整治:管理房屋顶防水处理、新建坝体至交通桥边坡、溢洪道右岸涉及到2根电线杆移栽和增加渗流观测设施1套。

四川云焜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1、施工期

噪声:采取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将强噪声作业安排在白天进行,严禁夜间和午休时段施工;合理布局施工现场;达《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外界造成较大影响。

废水:生活污水就近利用农村居民生活设施解决。本项目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耕地施肥。

废气:施工现场应保持湿润,定期对施工路面及时洒水,以抑制扬尘飞散。施工机械燃油废气产生量较少且分散间接性产生,项目施工场地开阔,扩散条件良好,影响程度轻微。

固废:弃土石方均进行回填;建筑垃圾首先应考虑回收利用,对不能回收的集中堆放,定时清运到指定建筑垃圾堆放点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2、运营期

废水:运营期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耕地施肥。

固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至环卫部门处理,项目固废去向明确,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

噪声:本项目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运营期无噪声设备,无噪声产生。

废气:本项目运营期间无废气产生。

上一条:2023年5月29日电网计划检修公告

下一条:青神县青少年宫2023年赴国内知名高校 公开引进优秀人才面试成绩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