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成都艺术职业学院(青神校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12月2日-2014年12月8日(7天)。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13350710827 联系人:廖先生
传 真:028-38816556
通讯地址:眉山市青神县振兴路青神县环境保护局行政许可股
邮 编:620460
青神县环境保护局
2014年12月2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评 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措施 |
1 |
成都艺术职业学院(青神校区)项目 |
青神县南城镇 |
成都艺术职业学院 |
新建教学楼、图书馆、行政楼、宿舍及相关配套设施。 |
西南交通大学 |
施工期废水、扬尘、噪声。加强施工期管理,落实施工期扬尘、噪声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废水进入城市污水管网,排污青神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
下一条: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4年创业培训补贴人员情况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