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宝塑塑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8万吨塑料制品(含水果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完成评审后的修改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本项目进行报批前公示。
公示内容为:
1.《年产2.8万吨塑料制品(含水果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公示本)
2.《年产2.8万吨塑料制品(含水果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详细见附件。
本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