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区机动车停放管理,缓解停车供需矛盾,改善县城交通秩序,提升城市形象,按照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第25号令《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等相关规定,现对青神县城市智能停车场(位)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智能化区域
青神县路边临时占道停车泊位分为一类严格限制区、二类一般限制区和三类适度发展区;智能停车场两个:财富中心停车场和花园街停车场。
一类严格限制区:建设路、黉门外街、育才街、建设路一巷、建设路二巷、半边街、文林街、小南街、一环路北段、一环路西段、北街、育艺街、南街。
二类一般限制区:城北路、一环路南段、交通街、五更桥街、平桥巷。
三类适度发展区:锦绣街、锦绣街一巷、锦绣街二巷、万象巷、财富路、振兴路北段、成艺路。
二、计费时段
临时占道停车:日间:8:00(含)—20:00。
停车场:日间:9:00(含)—22:00;夜间:22:00(含)—次日9:00。
三、计费标准
四、停车泊位的管理
青神嗨泊智行停车管理有限公司要按照计费区域和计费标准做好计费标准明码标价及收费工作,准确公示停车点类别、计费时段、计费标准、计费依据文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管理和社会监督。
五、执行时间
青神县城市智能停车场(位)智能化区域和计费标准从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局
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青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青神县公安局
2019年4月11日
下一条:青神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6月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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