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审计局于2021年4月至2021年12月对我局实施的青神县滨河文化公园建设工程二期进行了跟踪审计,并于2022年8月出具了审计报告(青审报〔2022〕第4号)。针对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我局第一时间积极整改。根据审计整改工作要求,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组织情况
我局在收到审计报告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织会议,成立了专项整改小组,压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计划,将审计发现问题逐一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并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
二、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关于建设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我局将在今后项目建设过程中规范程序管理,坚决做到先批后建,杜绝未批先建。
(二)关于保证金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在今后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监管,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契约精神,严格履行义务。
(三)关于资金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已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和监理费。
(四)关于施工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现项目正在办理结算,我局将在竣工结算中据实对该部分工程量进行核减。
三、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审计提出建议2条,我局采纳2条。我局将在今后项目建设中规范项目前期管理、加强项目现场管理。下一步,将以此次审计整改为契机,深入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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