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国家标准解读
1.爱国卫生组织管理…………………………………………………6
2.健康教育……………………………………………………………9
3.环境卫生……………………………………………………………15
4.环境保护……………………………………………………………23
5.病媒生物防制………………………………………………………26
6.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及公共场所卫生…………………………29
7.传染病防治…………………………………………………………38
8.社区卫生……………………………………………………………42
9.乡镇辖村卫生………………………………………………………45
二、行业卫生标准
(一)市容市貌
1.主次干道卫生标准…………………………………………………48
2.河道卫生标准………………………………………………………49
3.小街巷卫生标准……………………………………………………49
4.城郊接合部卫生标准………………………………………………50
5.拆迁、施工场地卫生标准…………………………………………50
6.停车场卫生标准……………………………………………………51
7.“门前五包”管理达标要求…………………………………………51
(二)居民区卫生
8.社区卫生标准………………………………………………………53
9.居民区、住宅小区卫生标准………………………………………54
10.家庭卫生标准……………………………………………………55
11.城中村卫生标准…………………………………………………55
(三)单位卫生
12.机关、事业单位卫生标准………………………………………57
13.武警、消防部队卫生标准………………………………………59
14.企业卫生标准……………………………………………………60
15.医院卫生标准……………………………………………………62
16.新闻单位卫生标准………………………………………………64
17.学校卫生标准…………………………………………………….…65
18.托幼机构卫生标准……………………………………………….…66
19.公园卫生标准…………………………………………………….…67
(四)食品安全
20.食品生产加工厂(场)卫生标准…………………………………. .…68
21.食品商店(批发部、超市)卫生标准……………………………..…70
22.饮食业、集体食堂卫生标准…………………………………….…71
23.小餐饮业卫生标准……………………………………………….…73
24.蛋糕、面包房卫生标准…………………………………………….74
(五)公共场所、窗口单位、饮用水卫生
25.旅店业(宾馆、饭店)卫生标准..…………………………….…..….75
26.小旅店业卫生标准…………………………………………………76
27.浴室业卫生标准……………………………………………………78
28.理发美容业卫生标准………………………………………………79
29.游泳场(馆)卫生标准……………………………………………80
30.影剧院卫生标准……………………………………………………82
31.小娱乐业卫生标准…………………………………………………83
32.图书馆、博物馆等卫生标准………………………………………83
33.商场(店)、药店卫生标准……………………………………….…85
34.体育馆卫生标准……………………………………………………86
35.车站卫生标准………………………………………………………87
36.二次供水卫生标准…………………………………………………88
(六)市场卫生
37.农贸市场卫生标准…………………………………………………89
38.早夜市卫生标准……………………………………………………90
39.露天烧烤卫生标准…………………………………………………91
(七)公用事业卫生
40.自来水公司卫生标准………………………………………………91
41.客运车辆卫生标准…………………………………………………92
42.液化气站卫生标准…………………………………………………92
43.污水处理场卫生标准………………………………………………92
44.垃圾处理场卫生标准………………………………………………93
45.垃圾中转站卫生标准………………………………………………94
46.环卫车队卫生标准…………………………………………………94
47.公共厕所卫生标准…………………………………………………94
48.粪便处理场卫生标准………………………………………………95
(八)特种行业卫生
49.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卫生标准………………………………………95
50.修理业卫生标准……………………………………………………96
(九)其他管理要求
51.市政设施管理要求…………………………………………………96
52.沿街建筑物立面要求………………………………………………97
53.道路及人行道秩序管理要求………………………………………98
54.道路两侧构筑物管理要求…………………………………………98
55.户外广告管理要求…………………………………………………99
56.社区保洁管理要求…………………………………………………99
57.道路清扫和保洁要求………………………………………………100
58.保洁设施管理要求…………………………………………………100
59.园林绿化管理要求…………………………………………………100
60.道路绿化美化要求…………………………………………………101
61.单位绿化管理要求…………………………………………………101
62.社区绿化养护管理要求……………………………………………102
63.道路绿化及街头绿地养护要求……………………………………102
64.公园及公共绿地养护管理要求……………………………………102
一、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解读
第一项爱国卫生组织管理(5项)
主要内容:领导重视、爱卫会组织管理、爱国卫生办事机构、爱国卫生及创卫工作、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等5个方面。
一、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法规政策,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主要领导担任爱卫会主任,重视爱国卫生工作和卫生创建活动。爱卫会组织健全,在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建活动中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各委员单位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该项标准重点考核政府对爱国卫生和创卫的重视程度以及爱卫会成员单位管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政府层面
『释义』
2014年12月2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将爱国卫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新农村建设方案,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爱国卫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要研究制订爱国卫生工作规划,每年召开会议,制订年度工作计划,研究部署重要工作任务。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部门联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任务,形成推进工作的整体合力。各地要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建设,健全爱国卫生组织体系,特别要加强基层工作能力建设,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加强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推进目标管理和责任制考核,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本条款主要检查县政府对爱国卫生和卫生创建工作的重视程度,以及各部门、单位、社区的参与情况。检查方式以查阅资料为主。
『主要资料』
1.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
2.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文件。
3.政府工作报告。
4.县委常委会、书记办公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研究爱国卫生和创国卫工作的通知和会议纪要。
5.县政府下发的与爱国卫生和卫生创建工作有关的规定和文件。
6.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决定。
7.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工作实施方案。
8.县委、县政府有关爱国卫生和创国卫工作的文件、通知、讲话。
9.爱国卫生和卫生创建工作会议的通知、图片、纪要或信息、简报。
10.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参与爱国卫生和卫生创建工作的讲话、信息、简报、图片和影像资料等。
11.爱国卫生和卫生创建工作宣传发动的相关资料。
12.各部门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方案、创国卫和爱国卫生组织机构。
『责任部门』
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发改局、县创卫办、各乡镇(街道),爱卫会成员单位
(二)领导层面
『释义』
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爱卫会主任,能够经常召集有关部门研究安排部署爱国卫生和创建卫生城市工作,并能深入实际检查督导,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社区、村和单位均建立爱国卫生组织和工作网络。各级爱卫会应建立健全委员部门联络员制度、工作责任制度和重大工作通报、协商等工作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爱卫会全体成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各级爱卫会成员单位职责明确,把爱国卫生列入本部门工作日程,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各项创卫、爱卫工作活动有经费支持。
本条款主要检查爱卫会工作网络建设和工作情况,以及成员部门落实职责情况。检查范围包括爱卫会办事机构和爱卫会成员单位。检查方法为查阅资料和现场核实。
『主要资料』
1.爱卫会组织和机构成立、调整的最新文件。
2.关于爱卫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文件。
3.爱卫会相关工作制度、会议等资料。
4.各项创国卫、爱卫工作活动经费开支依据。
5.各爱卫会成员单位落实创卫、爱国卫生工作职责,计划、落实、检查、考核、总结等相关文字和图片资料。
『责任部门』
县政府办、各乡镇(街道)、县创卫办,爱卫会成员单位
(三)爱卫会组织层面
『释义』
县爱卫会办公室人员和编制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社区、村委会等基层单位有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将爱国卫生办事机构的办公经费和卫生创建、农村改水改厕、除四害、健康教育等专项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及时拨付到位。爱国卫生办事机构有适应工作需要的办公用房、交通工具及电脑、照相机、摄像机等办公设施。各委员单位按照分工履行职责。
本条款主要检查各级爱卫会办事机构和基层爱国卫生网络情况,是否适应爱国卫生工作需要。重点抽查成员单位履职情况。检查方法为查阅工作资料和现场核查。
『主要资料』
1.爱卫会办事机构建立的文件。
2.编委对爱卫办人员编制确定的文件。
3.爱国卫生工作经费的财务预算和决算材料。
4.爱卫办办公用房、交通工具、办公设备等。
5.成员单位爱国卫生工作职责、分工、任务、落实、检查、考核等资料。
『责任部门』
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创卫办,爱卫会成员单位
二、爱国卫生工作有计划,有经费,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档案管理规范。卫生创建工作纳入乡镇(县城)发展规划,有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乡镇带村,整体发展。
『释义』
将爱国卫生运动和创建卫生县城纳入政府目标管理,明确有关领导和部门的责任和任务,建立奖惩等激励机制。每年结合实际,制定详尽的工作计划,要素齐全,周密部署并组织开展环境整治、卫生创建、农村改水改厕、除四害、健康教育和卫生检查评比等多种形式的爱国卫生活动。
本条款主要检查爱国卫生工作情况,包括工作的计划部署、措施落实、监督检查、考核评估、工作总结等提供的资料要素齐全。检查方式为查阅工作资料。
『主要资料』
1.目标管理考核指标文件。
2.爱卫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工作过程等资料。
3.爱国卫生专题会议的通知、会议材料、会议纪要、图片等。
4.开展专项整治、卫生创建、农村改水改厕、除四害、健康教育和卫生评比等活动相关资料。
『责任部门』
县创卫办、各乡镇(街道),爱卫会成员单位
三、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经常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卫生创建活动。
『释义』
本条款主要检查群众参与程度。检查单位涉及社区居民和农村村民。
爱国卫生运动是我国发动群众参与卫生工作的一种有效形式。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目的是通过群众性卫生运动的形式,强化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部门的大卫生观念,不断改善城乡居民生活、工作等方面的卫生环境。创卫是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县文明办、县教体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新闻媒体和各社区)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爱国卫生月、爱国卫生日、卫生评比、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制等活动,建立群众卫生监督机制。
『主要资料』
1.社区宣传动员、健康教育和评比资料。
2.含有爱国卫生和卫生创建内容的精神文明宣传和文明户评比资料。
3.教育系统宣传动员、健康教育和班级卫生评比资料。
4.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和其他部门的宣传动员、健康教育和评比资料。
5.新闻媒体宣传动员、健康教育和评比资料。
『责任部门』
全县各相关单位,其中县文明办、县教体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县融媒体中心、青竹街道为重点部门
四、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爱卫办办公室具备与所承担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编制、人员、经费和工作条件,所辖居委会、行政村等基层单位有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
『释义』
同上
『责任部门』
县创卫办、各乡镇(街道)
五、设立卫生问题建议与投诉平台,健全群众监督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核查和整改,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
『释义』
创卫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改善人们的生产、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群众积极投诉也是群众关心创卫、积极参与创卫的一种具体体现。
有受理群众创卫投诉的渠道,设立专门投诉电话,确保群众投诉渠道畅通;对群众投诉的“脏、乱、差”问题,能够及时妥善处理;在媒体上有反映群众创卫投诉的报道;创卫投诉和处理原始资料保存完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核查和整改,群众反映问题答复率100%。积极组织开展群众对本县卫生状况满意度调查活动,群众对县城卫生状况满意率≥90%。
本条款主要检查社会参与和监督的情况,以及群众对城市卫生状况满意情况。检查方法为查阅工作资料、群众随访和民意调查。
『主要资料』
1.公布群众创卫、爱卫投诉渠道的佐证材料。
2.群众创卫、爱卫投诉的记录及处理单(应有处理结果记录)。
3.媒体公布群众创卫、爱卫投诉的有关资料。
4.开展群众对卫生创建活动和城市卫生状况满意度调查方案、调查表和调查报告。
『责任部门』
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创卫办等。
第二项健康教育(7小项)
主要内容:健康教育机构网络、学校健康教育、医疗机构健康教育、社区健康教育、行业健康教育、媒体健康教育、公共场所健康教育、控烟等8个方面。
一、健康教育机构、网络健全,相关人员和经费足额及时落实。乡镇卫生院及防保机构有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能承担起健康教育业务技术指导的职责;社区、学校、卫生室等健康教育网络能够积极发挥作用。
『释义』
将健康教育工作列入政府卫生工作目标和考核内容,有中长期健康教育规划,有健康教育工作规划,并认真实施。
设有专门的健康教育机构,健康教育机构人员和编制与工作任务相适应,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具备组织指导和健康教育计划设计、实施、监督与评价等基本技能。有适应工作需要的办公用房、交通工具及计算机、传真机、复印机、投影仪、照相机、摄像机、录放机等设备。健康教育业务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健康教育网络健全,社区、医院、学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均有人负责健康教育工作,健康教育网络覆盖率≥95%,且能够正常发挥作用。
县健康教育场所根据辖区主要健康问题和群众健康需求,有计划地部署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和相关调研指导、技术培训、工作考核、经验交流、资料制作等工作,定期开展居民健康知识和健康行为调查。广泛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年度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组织、有考核、有总结。
健康教育工作模式:一是无处不在,体现在宣传、培训材料;二是无处不有,体现在档案材料;三是无处不考,体现在卫生知识测试卷;四是无处不见,电子屏幕、专栏、公益广告;五是无处不热,体现在媒体有栏目、群众较为关心。
本条款主要检查健康教育机构、网络的设置和运转情况,以及健康教育工作规划、计划实施、效果评价情况。检查方法是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
『主要资料』
1.健康教育纳入卫生工作目标和考核的文件或资料。
2.本地健康教育工作规划。
3.健康教育机构成立的文件,确定编制和现有人员的文件。
4.健康教育年度专项经费预算及实际投入的财务凭据。
5.各项健康教育工作文件,检查考核方案、指标、总结和过程性图文资料。
6.健康教育网络人员的业务培训资料。
7.年度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总结和工作过程中相关图文资料。
8.健康教育活动通知、资料、照片或简报信息。
9.健康教育资料制作、订购与发放登记。
10.各部门宣传阵地和电子屏幕宣传资料。
11.居民健康知识、健康行为情况的调查方案、调查表和总结分析资料。
12.各部门健康教育组织机构、经费支持、工作过程中相关资料(参照以上资料目录)。
『责任部门』
全县各部门,其中青竹街道、县卫健局、县教体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广旅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县直机关工委、县文明办、客运站为重点单位
二、中小学校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通过学科教学和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学校健康教育开展率达100%,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90%,学生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80%,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5%。
『释义』
学校将健康教育课纳入教学计划,有符合要求的师资承担教学任务。业务档案资料保存完整,管理规范。
健康教育课使用的教材、教案规范,课时安排合理,并能认真组织考核。通过教学和开展主题班会、知识竞赛、电化教育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学生掌握基本的健康和卫生防病知识,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不低于90%和80%。
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技术支持下开展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监测工作,提供的调查数据显示,感染率均低于5%。
依据《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试行)》实施中、小学健康行为实际操作项目,并对学校健康教育进行综合评价。学生应知应会的健康知识以当地使用的教材为蓝本。
本条款主要检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检查方法包括查阅工作档案资料、现场检查和了解学生基本健康知识和健康行为形成情况。
『主要资料』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资料:
1.建成区学校一览表及分布。
2.健康教育有关政策、工作规划、方案、实施情况总结。
3.学校卫生室设置、人员一览表。
4.有关卫生管理、传染病防治的文件、制度、检查记录等。
5.学科教学计划、健康教育师资培训、有关健康教育会议等资料。
学校资料:
1.学校有关健康教育组织、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2.学校学科教学计划、健康教育教材、教案、课时安排情况。
3.开展各类健康教育活动的照片、资料。
4.健康教育阵地留存资料。
5.学生健康体检、管理资料。
6.学生健康知识、健康行为调查方案、调查表和评价资料。
7.学校卫生监督、监测、传染病管理、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等资料。
8.小学生蛔虫感染率监测方案及统计评价资料。
『责任部门』
县教体局
三、医院、卫生院、卫生室(所)设置有健康教育宣传栏,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亲属开展健康教育,住院病人及其陪护家属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80%。
『释义』
医院要确定专门科室和人员负责健康教育管理工作,将健康教育纳入医院、科室考核和医护人员评比内容,每年健康教育工作要有计划、有部署、有总结、有资料,活动有照片。医院要建立完善的院、科、病室三级健康教育网络,健康教育人员责任和工作任务明确。对医护人员要进行健康教育理论与方法培训,或将健康教育纳入对医护人员的医学继续教育内容,提高医护人员的健康教育技能。医护人员应在病人就诊、住院过程中,通过多种形式对病人及其家属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康复指导。医疗机构要有计划地深入社区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及健康教育行动,开展卫生保健知识专题讲座,每月不少于1次。医院醒目处应有文图并茂的宣传橱窗,候诊室能为就诊者提供多种健康处方和可阅读的健康教育资料。住院部有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定期更换宣传内容。有必要的健康教育设备,能为就诊者提供必要的健康服务设施及场所,如培训室、咨询室或心理门诊、闭路电视等。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卫生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健康教育规范》要求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医疗机构全面开展控烟工作,有禁止吸烟的规定和措施,单位内部全面禁烟。
本条款主要检查医疗机构健康教育工作开展情况。检查方法包括查阅工作资料、现场检查和了解住院病人及其家属对相关卫生知识的掌握情况。
『主要资料』
1.医疗机构设立健康教育组织机构、工作网络的文件,有关健康教育工作的文件。
2.医疗机构年度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总结和各种活动资料、照片。
3.健康教育纳入单位考核的相关文件、资料,以及检查、考核、评比的记录。
4.医院开展医护人员健康教育理论、疾病防治知识培训的资料和照片。
5.健康教育宣传橱窗照片或留存资料。
6.健康教育处方。
7.医院对病人及其家属开展针对性健康教育的资料和照片。
8.医院进社区和单位开展健康教育活动的资料与照片。
9.医院禁止吸烟的规定和有关工作资料。
10.病人卫生知识知晓率调查方案及统计评价资料。
『责任部门』
县卫健局
四、乡镇(街道)、社区(村)、卫生院(室)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按照《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规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举办卫生知识讲座,向社区居民传播健康知识。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80%,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70%,基本技能掌握率≥70%。
『释义』
各社区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改变个体和群体不健康的行为与生活方式,提高人们的健康水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有健康教育室(咨询室)和必要的宣传设备、材料。居民健康档案、培训以及开展各项活动的记录、照片、宣传资料等材料,保存完整,管理规范。
各社区能够结合实际,开展健身、文化娱乐、科普知识讲座以及举办社区健康促进学校等活动;卫生宣传栏、墙报不少于3平方米,能够紧密围绕群众健康需求和卫生防病工作重点及时更换宣传内容,每年不少于6次;社区活动室有卫生报刊、资料,种类不少于4种。
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答对健康基本知识题目总数/调查健康基本知识总题数(每份问卷健康基本知识题目数×调查人数)×100%。
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答对健康行为题目总数/调查健康行为总题数(即每份问卷健康行为题目数×调查人数)×100%。
基本技能掌握率(%)=答对基本技能题目总数/调查基本技能总题数(每份问卷健康基本知识题目数×调查人数)×100%。
本条款主要检查社区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的情况。检查方法包括查阅工作资料、现场检查和了解居民基本卫生知识掌握和卫生行为形成情况。
『主要资料』
青竹街道和社区均需具有
1.健康教育相关政策性文件。
2.健康教育组织及领导、专(兼)职人员和网络人员名单。
3.健康教育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记录、工作总结。
4.健康教育阵地更换情况照片。
5.健康教育资料样张和收发登记。
6.开展各类健康教育活动、文体活动的方案、照片、记录和资料。
7.开展健康咨询、讲座的通知、讲稿、活动现场照片。
8.健康教育工作检查、考核方案、记录和总结。
9.居民健康知识和健康行为情况调查的有关资料。基本知识知晓率、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基本技能掌握率调查方案、调查表、调查报告。
10.社区控烟工作资料。
『责任部门』
青竹街道、县卫健局
五、各行业结合单位特点开展有关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卫生保健、控烟、心理健康和伤害预防等方面的健康教育活动,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释义』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有领导具体分管健康教育工作,有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针对单位自身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职工的基本健康知识水平。每年健康教育工作要有计划、有措施、有考核、有总结、有过程性的工作资料。各单位设立宣传橱窗、黑板报等健康教育阵地不小于2平方米,定期更新宣传内容,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充分利用广播、闭路电视、网站等向员工传播健康知识;结合行业特点,对职工进行健康知识和技能培训,普及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疾病预防、卫生保健等健康知识。有职业危害的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定期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落实劳动保护措施,定期开展职工健康体检,做好女工卫生保健,规范管理职工健康档案,努力控制职业危害。定期组织开展职工相关卫生知识测试,卫生知识知晓率不低于80%。制定和落实禁烟制度,积极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
本条款主要了解各行业单位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的情况。检查方法为查阅工作资料、现场检查、了解单位职工掌握相关卫生知识的情况。
『主要资料』
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均需具有
1.单位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文件和组织网络人员名单。
2.开展健康教育的有关规定和文件。
3.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总结、工作过程性资料。
4.刊出板报的照片,广播、电视、网站健康教育留存资料。
5.开展从业人员职业卫生法规和健康知识培训,以及健康教育活动的资料。
6.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资料。
7.单位职工定期体检的健康档案及女工保健有关资料。
8.禁烟规定、检查记录、落实相关措施的资料。
9.职工基本健康知识测试及统计评价情况资料。
『责任部门』
全县各行业主管部门,其中县直机关工委、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局、县文广旅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县文明办、县工业开发区管委会为重点单位。
六、各类公共场所和各传播媒体设立健康教育宣传平台,能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卫生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对卫生创建活动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
『释义』
政府网站、县融媒体中心等新闻媒体有健康教育栏目,有专人负责,有年度宣传教育计划、工作记录和群众反馈信息。能够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发布核心信息,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宣传活动。卫健部门要对健康教育栏目工作给予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指导。
客运站、中岩广场、麒麟广场、西门广场等是人群集中的重要公共场所,是实施大众健康教育的良好阵地。各场所要有专人负责,有工作网络。健康教育工作档案完整。公共场所设置的电子屏幕、公益广告应有健康教育内容,向广大群众进行卫生科普知识教育。
本条款主要检查大众媒体、单位和公共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的情况。检查方法为查阅相关工作资料、现场检查。
『主要资料』
1.单位成立健康教育组织的文件,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名单。
2.单位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总结,开展健康教育活动的资料。
3.政府网站、电视设置健康教育栏(节)目及时段、频率有关证明,栏(节)目播放的声像资料、刊发报刊资料。
4.各新闻媒体配合“创卫”活动的宣传报道资料。
5.公共场所建立健康教育组织的文件、制度和规定。
6.各宣传阵地和电子屏幕宣传资料。
7.公共场所禁烟制度、检查记录、创建无烟单位资料。
『责任部门』
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旅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客运站
七、积极开展控烟工作,无烟草广告,公共场所设有禁烟标志并监督落实。
『释义』
我国政府2003年11月签署了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为了履行我国政府向国际社会所作的承诺,各单位和公共场所应根据《公约》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加强对烟草危害的控制工作,制定控烟制度,设立禁烟标志,开展控烟宣传,落实控烟措施,加强禁烟执法。积极开展创建无烟医院、无烟学校、无烟车间、无烟商场等无烟单位活动。大众媒体、网络等要大力宣传《公约》条款和吸烟对健康的危害。
严格遵守广告法的规定,城市建成区无烟草广告。
本条款主要检查控烟工作开展情况和公共场所控烟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建成区烟草广告控制情况。检查方法采取查阅工作资料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形式。
『主要资料』
1.颁布的公共场所控烟的法规、文件或规定。
2.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方案、总结、现场照片和有关材料。
3.组织开展无烟单位等评选活动的文件、方案、记录资料和表彰文件。
4.开展重点场所、重点单位禁烟情况检查、监督的资料,检查情况通报资料。
5.联合整治城区烟草广告的方案、记录、简报、照片等资料。
『责任部门』
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创卫办、烟草专卖管理局
第三项环境卫生(9小项)
主要内容:县城建设规划、公厕及垃圾中转设施、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及建筑垃圾处理、城市容貌、建筑工地、河道湖泊水面、城市绿化、家禽家畜管理等9个方面。
一、各项建设符合规划实施要求,路网体系完善,道路路面平整完好。排水设施完好、畅通,污水暗管(沟)排放,县城下水道管网覆盖率≥80%,乡镇下水道管网覆盖率≥60%。
『释义』
各项建设符合规划实施要求。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管理规范,经费落实。将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健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做到机构、编制、人员、经费、任务落实。形成统一领导、各司其职、规范管理的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各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把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市容环卫经费增长与城市建设和发展相适应,合理制定市容环卫经费计划,落实市容环卫经费。制定城乡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并随着城市总体规划的调整,环卫规划同时进行调整、完善。
城区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和人行步道应平整、完好、畅通,道缘石、无障碍设施完好,无坑凹、碎裂、隆起、溢水等,一旦出现破损、缺失应当及时限期修复。道路桥梁及其各种附属和公共设施应保持整洁、完好,出现破旧、污损的,应当及时清洗、修复、更换。道路下水道等排水、排污管道,应定期疏浚、保持畅通,无垃圾堵塞现象,无井盖损坏、丢失现象。
下水道管网覆盖率=下水道管网覆盖面积/城区总面积×100%
『主要资料』
1.严格执行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地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建设的中、长期规划。
3.省主管部门确认的城市规划面积、建成区面积的书面依据(与县统计局公布的数字相符),并附规划图。
4.市容环卫专业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及制度等.
5.每年建设经费和专项经费申请批复等相关文件、统计表。
6.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内部管理和工作资料。
7.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年度经费预算和使用情况。
8.路网体系建设资料,包括公里数、面积、标准等。
9.路网体系管理资料。
10.下水管网建设资料,包括公里数、管径、覆盖面积、标准等。
11.下水管网管理资料。
『责任部门』
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
二、公共厕所、垃圾桶(废物箱)、垃圾收集站(点)、垃圾转运站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清洁卫生,建成区无旱厕。
『释义』
公厕达到二、三类标准(水冲式),设置密度居民区为3-5座/km2,公共区达到4-11座/km2。
要求在新建扩建的居住区或旧城改建的居住区应设置垃圾收集站。
生活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不宜超过70m,生活垃圾收集点可放置垃圾容器或建造垃圾容器间;市场、交通客运枢纽及其他产生生活垃圾量较大的设施附近应单独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
废物箱(果皮箱)的设置,按商业、金融业街道50-100m,主干路、次干路、有辅道的快速路100-200m,支路、有人行道的快速路200-400m的标准设置。
本条款主要考核公厕和垃圾收集系统建设和管理的情况。检查方法为查阅工作资料和现场。
『主要资料』
1.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转运站、环卫车辆、果皮箱设置基本资料,数量、分布图等。
2.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管理基本资料。
3.城市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档案(包括建设立项、工程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卫生监测和运行管理等方面的文字、照片及规范性文件资料)。
4.有关垃圾粪便收集、清运处理的资料(包括日常工作记录,垃圾清运率,袋装垃圾收集率,上门收集垃圾普及率,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卫生监测资料等)。
『责任部门』
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
三、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有专门队伍,主要街道保洁县城不低于12小时、乡镇不低于8小时。建成区内垃圾容器化覆盖率≥80%,垃圾日产日清,密闭储存清运,密闭清运率达到100%。
『释义』
1.道路清扫和保洁要求:
(1)道路清扫保洁范围应为车行道、人行道、桥梁及其他设施等,不得有道路清扫保洁空白或未落实地段。
(2)根据道路所处地段和人流量等合理确定道路清扫保洁等级,不得有降低道路清扫保洁等级现象发生。
(3)城市道路在符合道路清扫保洁相关标准的基础上,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主要街道保洁不低于12小时。
(4)道路清扫保洁人员:人工清扫道路(㎡/工日):一级道路3800㎡;二级道路4800㎡;三级道路5800㎡;四级道路6800㎡。
2.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要求:
(1)生活垃圾收集在符合相关标准的基础上,应做到:日产日清,无堆积;垃圾收集容器整洁,定位设置,封闭完好,无散落垃圾和积留污水,无恶臭,基本无蝇,摆放整齐;危险废物、工业废物和建筑垃圾,必须与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分类处理。
(2)生活垃圾运输在符合相关标准的基础上,应做到:使用生活垃圾专用密闭运输车辆,车容整洁,标志清晰,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运输垃圾应密闭,在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垃圾装运量以车辆的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不得超重、超高运输;运输作业结束,车辆及时清洗干净。
本条款主要检查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情况,检查主要方法是现场核实和查阅相关资料。
『主要资料』
1.县环卫机构编制批文和经费情况。
2.清扫保洁作业队伍和管理基本情况。
3.城区道路清扫保洁现状图和管理制度等资料。
4.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或高压冲洗作业管理基本情况。
5.城市生活垃圾和粪便收集、清运设施设备基本资料。
6.城市生活垃圾和粪便收集清运记录、作业管理等相关资料。
『责任部门』
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
四、县城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生活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0%,污水处理厂污泥得到妥善处理,不产生二次污染。
『释义』
1.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要求
(1)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
(2)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程序应符合国家基本建设规定和标准规范要求,严格选址、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管理,建设资料齐全。
(3)定期对生活垃圾处理场的实际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项管理台帐、监测资料齐全,各种规章制度落实规范到位,生产正常,运行安全。
(4)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应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无害化评价标准》(CJJ/T107-2005)要求,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评定。
(5)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报告期内垃圾无害化处理量(吨)/报告期内垃圾产量(吨)×100%
2.城市粪便无害化处理要求
粪便处理应符合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建城[1997]21号)有关粪便处理通用质量标准。
经处理的粪污水,在排入地表水前,其排放水质符合现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有关规定。
粪便无害化处理率=日粪便无害化处理量(吨)/日产粪便总量(吨)×100%
3.污水处理要求
污水处理厂污泥得到妥善处理,不产生二次污染。
医院污水的处理,符合现行国家《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规定。
本条款主要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情况,检查主要方法是现场核实和查阅相关资料。
『主要资料』
1.城市生活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场、污水处理厂建设资料,主要包括工程立项、可行性研究、环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工程资料。
2.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无害化评定的有关资料。
3.城市生活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场、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资料,主要包括:无害化处理场管理制度、生活垃圾和粪便处理运行记录、环境监测报告等。
『责任部门』
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青神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
五、卫生责任制落实,镇容美观有序,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摆摊点现象。集贸市场卫生设施完善,功能分区合理,活禽售卖、宰杀设置相对独立的区域,管理良好。
『释义』
1.市容环境卫生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应达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容貌标准》(GB50449-2008)的要求。城市的道路、建筑物、公共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广告设置、各种标志、贸易市场、公共场所等有关市容市貌,均属标准范围。
城市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定期粉刷、修饰,外立面无明显污迹、无残损、无脱落、无严重变色等。基本无乱张贴涂写、乱吊挂堆放、无证摊贩、乱设摊点、店外经营、商品外溢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和现象。户外广告、牌匾规范,按照批准的要求和期限设置,无破损、残缺等。居民楼房阳台屋顶应保持整洁,无乱堆乱放和乱挂衣物等现象。无电力、电信设备、线路散乱现象。
应建立完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沿街单位“门前五包”(包卫生、包绿化、包整洁、包秩序、包设施)等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度落实,责任区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到位,整洁有序,车辆停放整齐;市区繁华地段应按规划设置停车场所,无机动车违章占用道路、人行道现象;废旧物资回收不得污染环境。
市民基本无随地吐痰、便溺、乱丢废弃物等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和现象。
废品收购站无物品外溢,不污染环境,规范管理,不有碍观瞻。
建成区范围内无卫生死角,小街小巷路面普遍硬化,无残垣断壁和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乱搭建等违法建筑;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无暴露垃圾、粪便、污水,无污迹,无渣土;车辆清洗、维修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废油、废液等污染周围环境。
加强地名和流浪人员管理,做好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整治交通秩序、出租车、非法营运和超限运输管理。
2.农贸市场
农副产品市场管理规范,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在市场主要入口处,设立醒目的市场导购图,有农药残留公示栏,各项管理制度上墙公示。有专职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清扫保洁制度落实;农副产品市场的室内清扫、保洁,不得低于二级道路保洁标准;农副产品市场周围的清扫和保洁,不得低于三级道路保洁标准;各类经营摊点备有垃圾收集容器,摊点整洁,摊点及其周围2米范围内无垃圾、杂物和污迹;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垃圾站建设符合标准要求,垃圾密闭储存、运输,日产日清,公厕设置不低于二类标准。经营食品的摊位执行《食品安全法》和集贸市场管理有关规定。
严格控制活禽的销售,有活禽销售的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屠宰,保持环境清洁卫生。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
本条款主要检查的是市容市貌和农贸市场管理工作情况,检查方法主要是现场核实,并查阅相关资料。
『主要资料』
1.落实“门前五包”制度相关资料。
2.城区繁华地段停车场设置现状图。
3.执法队伍的机构编制、建设发展的文件资料。
4.县城区主要街道人行道车位设置规划、分布管理资料。
5.城管执法管理制度、规范性文件和执法文件、工作照片或录像、统计表。
6.综合执法、市场监督部门受理市民群众投诉情况和处理情况(每年接受电话、来信投诉数量、处理数、处理率、整改数、整改率等)。
7.大型商场、农贸市场花名册(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8.对大型商场、农贸市场创卫工作安排和卫生评比检查情况资料
9.大型商场、农贸市场除四害消杀、用药、检查情况。
10.户外广告整治管理情况(“办证、贷款、刻章、车牌”等户外野广告和烟草广告整治为重点)。
11.城区农副产品市场分布情况。
12.城区农副产品市场管理基本资料。
13.地名管理资料
14.流浪人员管理资料
15.定点屠宰管理资料
16.出租车管理资料
17.交通秩序管理资料
18.非法运营和超限运输管理资料
19.公园、广场等区域游乐、体育设施运行安全卫生管理资料。
20.沿街散乱供电、通讯线路和设施管理资料。
21.物业小区名录(包括名称、地点、面积、楼体数量、负责人、联系电话)、居民区基础设施建设本底资料、住宅区改造、物业服务企业和管理等物业小区管理资料。
『责任部门』
县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广旅局、电力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
六、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建筑物料、施工泥土不得影响道路通畅和环境卫生,工地噪声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
『释义』
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或者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符合以下要求:
1.执行国家和地方制定的城市容貌标准、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并保持环境卫生设施的整洁完好。
2.按规定设置围挡、车辆冲洗设施和临时厕所、垃圾收集容器等临时环境卫生设施。道路建设、临时开挖等市政施工工地应围挡,建筑工地实行封闭施工,周边设置不低于1.8m的钢性围挡,临街施工工地围墙高度不低于2米,拆迁施工工地设置封闭围挡和警示标志,待建场地应设1.8m以上的实体围墙。
3.施工应及时清运渣土,采取措施防止扬尘和污水污染周围环境。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别放置,定期及时清运建筑垃圾,不得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生活垃圾应日产日清,并根据季节做好消毒灭蝇工作。施工作业产生的废水、泥浆等不得污染城市环境,不得直接排入城市下水道。
4.驶出场地的车辆应保持整洁。工地出口处地面必须进行硬化处理,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及相应的泥浆沉淀和排水设施;运输车辆不得带泥出场,不得抛洒滴漏。
5.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符合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要求,全面实行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管理制度,无偷倒乱倒现象。
6.施工结束后及时清除废弃物料,清理施工现场,拆除临时环境卫生设施。
7.建筑工地的职工食堂、宿舍符合卫生要求,保持厕所、洗浴间清洁。
8.待建的工地管理到位,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9.工地噪声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
本条款主要检查城市建筑工地管理情况,检查方法是现场检查和查阅资料。
『主要资料』
1.城区建筑工地分布和基本情况资料。
2.工地成立创卫领导小组名单和创卫办公室人员名单。
3.工地创卫工作网络人员名单及责任书(单位名称、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4.建筑工地管理和创卫及爱卫有关资料。
5.对管辖工地单位创卫工作检查的有关资料(检查通知、内容、结果或总结、表彰等)。
6.健康教育与控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必须有领导分管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名单(部门、姓名、职务、学历),健康教育宣传栏的个数、出版情况,健康教育工作记录和照片(讲座、录像、文体活动、卫生知识竞赛)。
7.控制吸烟制度和措施,控制吸烟宣传资料。
8.病媒生物防制专(兼)职管理人员花名册,工作措施及经费使用情况,开展工作情况。
9.环境卫生与食堂卫生管理。卫生管理和工作人员名单、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环境卫生、临时厕所)、食堂卫生管理专(兼)职人员名单、食品监督管理资料(包括食品从业人员体检、培训资料,监督部门日常监督资料,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患“五病”从业人员调离制度和调离情况)
『责任部门』
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
七、河道、湖泊等水体的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
『释义』
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清捞保洁和管理。城区河道等公共水域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坡岸每50-100米设置一个果皮箱。
本条款检查的是城市河道管理情况,检查方法是现场核实和查阅资料。
『主要资料』
1.城区河道现状图。
2.城区河道管理相关资料。
『责任部门』
县水利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水上安全)
八、建成区绿化符合要求,公共绿地养护良好,绿化覆盖率≥30%,路灯亮灯率≥95%。
『释义』
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城市绿线管制制度符合《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的要求。完成城市绿线的划定、批准,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城市绿化覆盖率≥30%。
城市亮化、美化,照明设施完好,城区主要道路、街巷设置路灯照明装置,夜景照明和路灯照明无损坏、断亮,路灯亮化率≥95%,城市夜景亮化应注重品位特色,管理良好。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指报告期末建成区内绿化覆盖面积/建成区面积×100%。
建成区绿地率=指报告期末建成区内园林绿地面积/建成区面积×100%。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指报告期末区域内城市人口平均每人拥有的公共绿地面积。
路灯亮灯率=正常运行路灯数量/全部路灯数量×100%。
本条款检查的是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情况,检查方法是现场核实和查阅资料。
『主要资料』
1.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及政府批文。
2.城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三项指标统计汇总情况及上级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认可文件。
3.城市绿化管理工作基本资料及相关管理规章。
4.城市亮化、路灯基本资料和管理制度。
『责任部门』
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
九、建成区内禁止放养家禽家畜,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不得影响镇容环境卫生和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释义』
饲养犬类要严格遵守规定,按时进行免疫接种,在进行室外溜狗时应及时清除犬类排泄物,不得污染环境。城市建成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食用鸽、兔、羊、猪等家畜家禽。
本条款主要考察宠物、家畜家禽饲养对环境卫生的影响,检查方法是现场核实和查阅资料。
『主要资料』
1.宠物、家畜家禽饲养相关规定
2.查处和管理相关资料
『责任部门』
县公安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青竹街道
第四项环境保护(4小项)
主要内容:环境保护机制、环境质量、污水处理与水源保护、废物处理等4个方面。
一、建立了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了环境规划并经县级人大或政府批准后实施,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近3年内未发生较大(Ⅲ级)以上级别环境污染事件。
『释义』
1.编制环境规划并经县级人大或政府批准后实施,以文件为准。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省环保部门认定。
2.环境污染事件数据来源为省级环保部门提供证明。相关技术文件为环境统计年报。
本条款主要检查环保规划编制和突发环境事件控制情况。检查方法是查阅资料。
『主要资料』
1.环境保护规划文件。
2.环境统计年报。
3.提供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证明。
『责任部门』
青神生态环境局
二、水环境质量、空气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或环境规划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释义』
1.水环境质量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是指城区从集中饮用水水源地取得的水量中,其地表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和地下水水质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的数量占取水总量的百分比。
落实水源保护政策,水源保护区内无直接排污口,一级保护区内无新建、扩建与饮用水供水无关的设施,自来水水厂取水口有卫生防护标志,取水点周围半径100米水域内无捕捞、养殖、停靠船只、游泳等污染水源的活动。
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废气达标排放率100%,加大水质监测力度,确保饮用水源地达标,确保生活污水处理率要达到80%。
2.空气环境质量
空气污染指数(API)为建成区内认证点位每日环境空气污染指数,其计算方法按照《城市空气质量日报和预报技术规定》执行。监测点位必须经上一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证(环保重点城市的监测点位须经环保部认证)。
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
加大餐饮油烟专项治理督导力度,做好机动车尾气排放治理。
3.声环境质量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是指城市建成区内经认证的环境噪声网格监测的等效声级算术平均值。
城市建成区内,按照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监测点位(有效测点数必须大于100个)进行规范性监测;各工业企业固定噪声源应达标排放,符合有关标准。建成城市区域环境噪声达标区,并不断巩固成果;噪声污染投诉、举报案件得到有效处理。开展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干线噪声污染整治,交通干线路口有禁鸣标志,无车辆乱鸣笛,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0分贝。每个测点(网格)测量10分钟的等效声级,测量过程中声级涨落大于10dB时,应作20分钟的测量。
凡是在非正常工作时间段内测得的数据,监测点位不符合认证结果,测量仪器不符合要求的监测数据视为无效数据,有效数据量必须大于测点总数的95%以上。
本条款主要检查水、空气、声环境质量和水源水质及保护情况。检查方法是现场检查和查阅资料。
『主要资料』
1.全年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和达标情况统计表。
2.供水部门供水情况年度报表(包括各饮用水源地取水量、自来水厂供水量及供水范围等的相关资料)。
3.实验室分析和质控原始记录。
4.有关饮用水源保护的工作总结等。
5.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建设情况。
6.全年每日的空气污染指数(列表,具体参照城考的表格)。
7.空气质量监测和质控原始数据。
8.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本县城区环境噪声监测点位的认定文件。
9.建成区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结果统计表。
10.噪声达标区建设历史台帐。
11.现场原始记录(打印条或记录表)。
『责任部门』
青神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
三、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废气达标排放率100%。因地制宜,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生活污水处理,其中县城要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东、中、西部乡镇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要分别达到80%、75%、70%以上。位于水源源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需特殊保护地区和易发生水体富营养化的平原河网地区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须采取有效的脱氮除磷工艺。
『释义』
1.工业企业排污。提供重点污染源(化工、造纸、酿造、水泥、冶炼)本底资料,重点污染源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统计表(废水、废气),建立重点工业企业一企一档(环评,同时验收,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情况,监测报告,固废、危废处置,自动监控,应急预案,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制度),抽查5家企业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达100%,工业企业排污申报登记执行率100%。
2.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是指经过城市集中污水处理厂二级或二级以上处理并达到与受纳水体功能相应的排放标准的城市污水量。
3.城市生活污水排放总量是指城市污水排放总量中的生活污水排放量。
4.二级处理指在一级处理的基础上,增加活性污泥或生物膜等生化处理工艺及其由此衍变出的AB法处理工艺及相应的处理设施;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和管理措施,处理后的出水水质化学需氧量(CODcr)、悬浮物(SS)、生化需氧量(BOD5)达到相应的标准要求。
5.重点是污水处理厂,有无在线监测设备、处理率是否达标、工业废水进入污水处理厂是否达到水质要求。
本条款主要检查污水处理厂运行、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和处理情况。检查方法是现场检查和查阅资料。
『主要资料』
1.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报表。
2.《城市建设统计年鉴》。
3.城市污水处理厂接纳的工业废水接管证明。
4.环境监测部门对各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的定期监测报告(全年不少于4次)。
5.环境监测部门和污水处理厂水质监测质控原始记录。
6.水量平衡及人均日用水量合理性分析材料。
7.市政上、下、雨水管网图(由建设部门提供)。
『责任部门』
青神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
四、医疗、危险废弃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现安全贮存和处理,医源性污水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释义』
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有关法规、规章的要求,做好医疗废弃物的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工作。医疗废弃物管理部门明确,管理人员落实,管理制度健全,定期组织开展检查。设置医疗废弃物暂时贮存点,贮存点应远离医疗区,配备贮存设施、设备,有防鼠防蝇防蟑螂和防渗漏措施,有明显的规范的警示标识,暂时贮存病理性废物应具备低温贮存或防腐条件。医疗废弃物暂存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有经专业技能培训的人员具体负责医疗废弃物的收集、运送、暂存和处置工作,并落实职业防护措施。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要分类收集。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防止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建立医源性污水处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操作流程,保证医源性污水有效处理。建造医源性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要与病房、居民区等建筑物保持一定的距离,并应设置隔离带。小型医疗机构可以配置小型污水处理设施或建消毒池进行医源性污水处理。医源性污水消毒的工艺应符合《消毒技术规范》要求,选用的消毒剂安全有效。对含有放射性、重金属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水必须单独收集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本条款主要检查医疗机构的医疗废弃物处置和医源性污水处理情况。检查方法是查阅资料和现场核实。
『主要资料』
1.医疗废弃物、污水处理的组织文件,工作职责。
2.医疗废弃物、污水处理制度和规定,处理流程及工作检查记录;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记录及上岗证等。
3.医疗废物收集、储存、运输、处理的记录。
4.医源性污水处理站建设和处理工艺流程资料,污水处理记录、定期监测资料。
5.环保部门污水处理抽样监测资料。
『责任部门』
青神生态环境局、县卫健局
第五项病媒生物防制(4小项)
主要内容:环境治理、化学防制、病媒生物监测、密度指标等4个方面。
一、认真贯彻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防制人员、经费落实,防制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防鼠防蝇设施完善,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
『释义』
认真学习贯彻全国爱卫会、卫生部《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全爱卫〔2009〕9号)文件,制定辖区除四害工作规划。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科学防制”的方针,实行政府组织、全民动手、属地管理、单位负责、科学指导、社会监督,坚持集中治理与经常性治理相结合、以经常性治理为主的防制原则。各级爱卫会负责辖区内病媒生物防制管理工作,协调卫生计生、农业、住建、水务、林业、商粮、市场监督、教育、交通、铁路、宣传等爱卫会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每年按照鼠、蚊、蝇、蟑螂密度的消长,统一组织开展防制活动。
病媒生物防制组织网络要健全,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建立一支相对固定的操作队伍,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及时拨付到位,满足协调管理、宣传培训、劳务补贴、密度监测、药品器械等支出。
组织开展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防制专业技术培训,提高专业队伍和操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宣传病媒生物防制知识,提高群众除害防病的意识。
孳生地治理标准:标准要求定期开展孳生地治理活动。在孳生地调查的基础上,分类制定治理措施,完善垃圾处理、公厕与河道改造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孳生地处理率95%以上,治理后合格率80%以上;各类场所环境治理设施完善,防护设施的合格率95%以上。
病媒生物防制技术方案要科学可行,要依据孳生地调查、害情监测和抗性测定情况制定,明确防制重点部位、防制方法、药械种类剂量和使用方法、环境治理措施、技术评估方法等。防制范围必须包括居民户、各类单位和各类四害孳生场所。各项环境治理措施要具体,职责要明确,并落实保障措施和监督机制。
病媒生物防制所采取的环境、物理、化学、生物等各项措施应按照国家颁布的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
本条款主要检查《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落实和病媒生物孳生地的治理情况。检查方法是查阅资料和现场核实。
『主要资料』
1.中长期病媒生物防制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防制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工作总结。
2.乡镇、社区负责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组织网络、人员、职责等资料。
3.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专项经费预(决)算及拨款到位财务凭证。
4.辖区四害孳生地分布、数量、特征的调查结果,综合治理相关资料。
5.开展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防制宣传、技术培训、监督检查等资料。
6.开展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防制活动资料。
7.辖区内农贸市场、宾馆、饭店、饮食店、副食店、食品加工厂、屠宰厂、粮库、粮店、医院、机关、学校、商场、建筑工地、公园、绿地、江河等有关资料(名称、地址、负责人、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责任部门』
各部门,其中青竹街道、县卫健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教体局、县文广旅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客运站是重点部门
二、在化学防制中,注重科学合理用药,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
『释义』
依据本地杀虫剂抗性水平、防制效果、环境与经济条件选择适合当地使用的杀鼠剂、卫生杀虫剂和器械,严格按技术方案要求使用药物和器械,提高药械使用效率。定期开展卫生杀虫剂抗药性监测和实际应用效果评价,掌握本地区杀虫剂抗药性水平和药物使用现状,为科学合理用药提供技术支撑和依据。注重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使用绿色环保、高效低毒的杀鼠剂和卫生杀虫剂,努力减少化学防制对自然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使用的杀鼠剂、卫生杀虫剂和器械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其各项合法证件与检测报告齐全,不得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加强杀鼠剂、卫生杀虫剂和器械的管理,做好安全运输、保管和安全使用,以及人畜中毒的应急准备工作,严防事故发生。
本条款主要检查病媒生物防制药品的使用情况。检查方法是查阅资料和现场核实。
『主要资料』
1.执行国家禁令的灭鼠剂、卫生杀虫剂和器械的规定的相关文件和资料。
2.开展杀鼠剂、卫生杀虫剂抗性监测的技术资料,前三年药械使用情况等资料。
3.所使用药械的合法证件、说明和质量检测报告。
4.统一使用杀鼠剂、卫生杀虫剂和器械的名录、领用登记,采用新技术、新方法和绿色环保、高效低毒药械的相关资料。
『责任部门』
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创卫办
三、县城积极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工作,监测方法规范,数据可靠,能够基本反映病媒生物危害的现状。
『释义』
建立病媒生物危害监测评估体系,全面系统地开展本地区主要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掌握本地区主要病媒生物种类和消长规律,监测结果可靠,能基本反映本地病媒生物危害的现状。监测方案科学合理,监测方法符合全国爱卫会有关规范、标准要求,对监测结果及时分析和总结,按时向有关部门上报监测数据,定期发布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密度监测结果和预警预报。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工作专项经费、专业监测人员和监测器械能满足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工作的需要。当地鼠传疾病和虫媒病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近两年未发生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引起的传染病暴发流行。
本条款主要检查病媒生物监测情况。检查方法是查阅资料和现场核实。
『主要资料』
1.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监测体系、人员、经费、器械情况资料。
2.监测方案、数据和分析报告。
3.当地鼠传播疾病和虫媒疾病监测、防控工作资料。
『责任部门』
县卫健局
四、通过综合防制,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其中,鼠密度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蚊、蝇、蟑螂密度至少有一项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其他项不超过标准的3倍。
『释义』
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防制达标活动,其中,鼠密度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蚊、蝇、蟑螂密度至少有一项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其他项不超过标准的3倍。
病媒生物控制标准:鼠密度≤3;室内有蟑螂成虫或幼虫阳性间≤3%;重点单位有蝇房间≤1%,其他单位≤3%;居民住宅、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及蛹的阳性率≤3%。
本条款主要检查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防制达标情况。检查方法是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和监测。
『主要资料』
1.开展病媒生物防制达标活动资料。
2.病媒生物密度指标监测数据。
『责任部门』
县卫健局、县创卫办
第六项食品安全、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8小项)
主要内容:食品安全、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等3个大方面。
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监督监测与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连续3年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饮用水污染事故、职业危害事故。
(一)食品安全
『释义』
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目标,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和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提供相应保障;要有食品安全考核奖惩办法及责任追究措施。
食品监管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卫生、农业、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督、商贸等食品安全相关部门,应认真履行各自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密切配合,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做到组织、人员、措施三落实。
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加强对高风险食品的监督管理,增加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者的监督检查频次。
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和监督方案并组织实施。
政府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制定本地区的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报告体系,制定和落实食物中毒报告制度。报告依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制定和落实食物中毒报告责任追究制度,防止漏报、瞒报。
本条款主要检查政府各有关食品监管部门职责履行的情况、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置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方式是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
『主要资料』
1.各有关职能部门贯彻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开展食品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计划、总结。
2.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档案。
3.各监管部门的监督监测汇总资料。
4.宣传培训资料(声像、图片、画册、教材、挂图、小册子等)。
5.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工作总结。
6.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7.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应急人员、物资准备情况资料。
8.食物中毒事件年度报表、《食品卫生事件报告卡》及其他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资料。
9.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证明。
『责任部门』
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
(二)职业病防治
『释义』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监督监测与技术指导规范。连续3年内未发生重大职业危害事故。
建立和完善职业病管理档案,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和健康教育。
『主要资料』
1.相关制度和落实资料。
2.职业病监督管理资料。
3.职业病监测资料。
4.连续3年内未发生重大职业危害事故证明。
5.职业病管理和健康档案资料。
『责任部门』
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发改局
(三)公共场所管理
『释义』
卫生监督机构建设达到规定要求,设备、编制、经费满足工作需要,依法开展各项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制定并实施本地年度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计划或专项监督检查计划。
监督监测频率符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日常监测严格按照国家公共场所有关卫生标准和规范进行,监测方法正确,数据真实,评价结论准确,档案资料齐全。
本条款主要检查公共场所监督、监测工作。检查方法是现场核实和查阅资料。
『主要资料』
1.卫生监督机构成立的文件,确定编制和现有人员的文件。
2.本地年度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计划或专项监督检查计划。
3.公共场所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名称、地址、法人或负责人、联系电话、地理位置图、公共场所平面图、卫生管理制度、卫生设施,以及从业人员数、名单、健康检查情况、卫生知识培训情况、持证上岗情况等。
4.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资料和动态变化情况。
5.公共场所卫生审批、监督所需的资料和记录,包括办证申请、监督文书等,有汇总和小结。
6.连续3年内未发生重大公共场所卫生危害事故证明。
『责任部门』
县卫健局
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集中供水单位及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具有有效许可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生产经营条件、操作过程符合相应法规规范要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具备相应岗位的基本卫生知识并掌握卫生安全操作规程。
(一)食品安全
『释义』
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均应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岗位职责明确。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员工培训制度、原辅料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出厂检验制度、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制度、不合格品管理和召回等制度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具备与所生产相适应的质量安全监测能力。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监督、监测、信息发布、违法产品处理符合相关法律要求。
食品经营者(包括小作坊、小摊点等)均纳入监管范围,取得有效证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经营场所布局合理,各种卫生设施齐全;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无交叉污染;食品采购、储存、销售符合要求。流动摊点政府要出台管理办法,划定一定的区域,限定经营品种,流动食品摊点卫生符合要求,不影响环境和交通。
餐饮业(包括学校、机关单位、建筑工地食堂)按照许可范围经营,建立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健康档案,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培训;卫生操作规程、内外环境卫生、餐用具清洗消毒、废弃油脂处理等符合餐饮卫生规范。餐饮量化分级率达90%。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加强对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能够掌握相关岗位卫生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保持个人卫生,无不卫生习惯。
本条款是考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经营和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培训情况,检查方式是现场检查和查阅资料。
『主要资料』
1.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管理组织机构、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及岗位职责、食品卫生各项管理制度,检查记录。
2.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及原料进货查验记录。
3.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全过程的卫生质量检查记录及每批次产品检验记录。
4.集贸市场专职食品卫生管理员及岗位职责,各项食品卫生管理和检查制度、检查记录等资料。
5.从业人员有效的健康证明。
6.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的记录。
『责任部门』
县市场监管局
(二)集中饮用水
『释义』
具备有效的企业卫生许可证。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有领导专管并配有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并制定了取水、净水、清洗、消毒、检修、涉水产品采购与使用、岗位责任等制度。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对可能发生污染事故的环节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生产区建立门岗和安全保卫制度,无闲杂人员出入生产区。
本条款是考核集中饮用水单位依法依规经营和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培训情况,检查方式是现场检查和查阅资料。
『主要资料』
1.卫生管理组织机构,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及岗位职责。
2.各项管理制度。
3.监督检查记录。
4.水质监测记录。
5.从业人员有效的健康证明。
6.培训记录。
『责任部门』
县水利局、县卫健局
(三)公共场所
『释义』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对外经营。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度、公用物品消毒制度、卫生清扫制度、卫生检查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培训制度等。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应掌握清洗、消毒、保洁、通风等各项卫生措施的基本要求,了解本单位所属行业的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加强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或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疾病的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一经发现应立即调离原岗位,调离率100%。
各类公共场所室内外环境整洁,清洗、消毒、保洁、通风等各项卫生措施落实,从业人员操作规范,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建立危害健康事故报告制度,明确事故报告方式、报告责任人。
本条款主要检查公共场所经营管理。检查方式是现场检查和查阅资料。
『主要资料』
1.卫生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度、公用物品消毒制度、卫生清扫制度、卫生检查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培训制度、危害健康事故报告制度等。
2.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文件。
3.从业人员健康检查与卫生知识培训的登记和汇总。
4.监督文书和监测报告等。
『责任部门』
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广旅局
三、食品生产单位不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按照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无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现象。
食品销售单位无变质、腐败、假冒伪劣食品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食品,销售的定型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法律的规定要求。
各类餐饮服务单位、集体食堂防尘、防蝇、防鼠及上下水设施和冷藏设备齐全,有餐具消毒、保洁设施并运转良好,食品原料和制售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无交叉污染。县城餐饮服务单位实行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90%。
(一)食品生产
『释义』
食品生产企业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食品生产企业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对所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按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食品标签符合标准规定;食品留样制度落实。
食品生产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关于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的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本条款主要检查食品生产规范管理。检查方式是现场检查和查阅资料。
『主要资料』
1.食品生产单位卫生管理组织机构、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及岗位职责、食品卫生各项管理制度,检查记录。
2.食品生产单位食品及原料进货查验记录。
3.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出厂检验记录。
4.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全过程的卫生质量检查记录及每批次产品检验记录。
『责任部门』
县市场监管局
(二)食品流通
『释义』
食品销售单位无变质、腐败、假冒伪劣食品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食品。
散装食品是指无预包装的食品、食品原料及加工半成品,但不包括新鲜果蔬,以及需清洗后加工的原粮、鲜冻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经营者采购散装食品时,必须向制售者索取并核对生产者的卫生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等材料,留存复印件备查。经营者应按照“生熟分开”的原则设定散装食品销售区域。生、熟食品销售地点应保持一定距离,不得在同一区域内销售,防止交叉污染;散装食品的销售区域应具有明显的区分或隔离标志并保持清洁,严禁放置废弃物处理设施和销售任何非食品物品,并且根据所销售食品的需要,设置相应的温度调节、洗涤、消毒和存放设备、设施。由经营者重新分装的食品,其标签应按原生产者的产品标识真实标注,必须标明以下内容: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等。散装食品标签标注的生产日期必须与生产者出厂时标注的生产日期相一致。
本条款主要检查食品流通规范管理。检查方式是现场检查和查阅资料。
『主要资料』
1.散装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出厂检验记录。
2.食品经营单位散装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责任部门』
县市场监管局
(三)餐饮服务
『释义』
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环境整洁,视野内无苍蝇、老鼠和蟑螂等;有完善的防尘、防蝇、防虫和防鼠设施。
上下水设施和冷藏设备齐全,有餐具消毒、保洁设施并运转良好,食品原料和制售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无交叉污染。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冷却后再冷藏;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存放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的食品,应保温或在冷藏条件下存放;有满足销售量的消毒设施和餐具保洁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用具使用前洗净并消毒,使用后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
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应对餐饮业全面实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对餐饮单位按量化评分表进行量化评分分级,在餐饮服务许可证上加贴量化分级标志。按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增加对C级单位的监督频次,对C级单位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3次。以前一年度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单位数量为基数,已实施量化分级管理的单位覆盖率不低于90%。
本条款主要检查餐饮服务规范管理。检查方式是现场检查和查阅资料。
『主要资料』
1.开展餐饮业和集体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文件、计划及工作总结。
2.对各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量化评分表。
3.对各餐饮单位的监管档案。
『责任部门』
县市场监管局
四、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管理规范,自身检测和卫生监督机构监督、监测资料齐全。集中式供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和二次供水的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释义』
水源水质经卫生部门全分析和卫生学评价合格。水源保护区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公布;供水单位在防护地带设有固定醒目告示;取水点周围半径100米的水域内无捕捞、网箱养殖、停靠船只、游泳等污染水质的活动;取水点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的水域不得排入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取水点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沿岸无堆放废渣、有毒有害化学品仓库、堆栈装卸垃圾、粪便和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码头。
水厂必须建立自检水质理化和微生物检验室;配备与供水规模和水质检验要求相适应的检验人员、仪器和设备;水质检测方法采用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检验法;供水规模与水质检测项目及检验频率,按卫生部《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规定的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测定项目检测频率的规定实施;有完整、清晰、真实可靠的检验记录,水质资料档案齐全完整;建立了水质检测结果月报、年报、污染应急报告的制度并认真执行。
直接从事供水、管水人员(简称“从业人员”)是指从事净水、取样、化验,二次供水卫生管理,水池和水箱清洗的人员。从业人员必须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方可上岗;制水、管水岗位的从业人员不得在岗位上吸烟,不得进行有碍生活饮用水卫生的活动;从业人员必须换上干净工作服、工作鞋上岗,防止将生产区外的污物、污泥带入生产区。
二次供水设施周围环境整洁,排水条件良好,设施运转正常,并有饮水消毒设备;所用设备及管件均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水箱内外应有爬梯,容积不得超过用户48小时用水量,水箱或水池不得渗漏;二次供水设施落实2次/年定期清洗消毒制度,常规检测资料完整。二次供水设施的使用单位负责设施的日常运转、保养、清洗和消毒,制定设施的卫生管理制度,指定专门的管理人员。水质检测结果符合我国《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的要求。
本条款主要检查供水监督检测工作,检查方法为现场检查和查看资料。
『主要资料』
1.地方政府批准公布的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文件。
2.住建部门会同卫生计生、环保、规划、国土等部门制定的地下水卫生防护规定等有关文件。
3.对可能发生的污染事故制定的安全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4.水源水保护规定和卫生部门对水厂取水点水源水质的全分析和卫生学评价报告。
5.自来水厂卫生管理组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培训合格证、饮用水卫生宣传资料。
6.自来水厂供水基本情况、设备、生产工艺、流程资料。
7.饮用水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监测资料。
8.自来水厂水质卫生检测档案以及向卫生监督监测机构提交的水质检测结果的月报、年报、污染应急报告。
9.二次供水箱〈池〉的清洗、消毒记录。
10.清洗消毒后经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认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11.对新、改、扩建的集中式供水工程项目的预防性卫生监督文书。
12.饮用水卫生监督资料。
『责任部门』
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卫健局
五、旅馆、美容美发厅、歌舞厅、公共浴室、网吧等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设施齐备,工作人员操作符合卫生规范要求。县城影剧院、图书馆、展览馆、商场等场所应当有良好通风采光条件,合理配备垃圾箱和卫生公厕。
『释义』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度、公用物品消毒制度、卫生清扫制度、卫生检查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培训制度等。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应掌握清洗、消毒、保洁、通风等各项卫生措施的基本要求,了解本单位所属行业的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各类公共场所室内外环境整洁,清洗、消毒、保洁、通风等各项卫生措施落实,从业人员操作规范,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县城影剧院、图书馆、展览馆、商场等场所应当有良好通风采光条件,合理配备垃圾箱和卫生公厕。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建立危害健康事故报告制度,明确事故报告方式、报告责任人。
本条款主要检查公共场所单位规范经营。检查方法以现场检查为主。
『主要资料』
1.卫生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度、公用物品消毒制度、卫生清扫制度、卫生检查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培训制度、危害健康事故报告制度等。
2.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文件。
『责任部门』
县卫健局、县文广旅局
六、企业职业卫生符合国家规定要求。乡镇区内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依法进行职业卫生审查,企业对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释义』
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企业职业卫生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企业对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本条款主要检查《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和健康监护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方法是现场检查和查阅资料。
『主要资料』
1.卫生审查资料
2.健康监护资料
3.职业健康档案
『责任部门』
县应急局、县发改局、县卫健局
七、全面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除外),无注水猪肉和病死猪肉上市。集中生猪屠宰点符合《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要求,无对生猪或者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现象。
『释义』
按照《动物防疫法》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要求,重视牛、羊、禽类定点屠宰管理工作,逐步开展牛、羊、禽类定点屠宰工作,完善集中检疫和肉品检验制度。有关部门加强对市售猪肉的监督检查。进入市场销售的肉品必须是由定点屠宰厂(场)生产、经检疫合格的产品,私屠滥宰、未经检疫和检疫不合格的肉品不得上市销售。严禁注水肉和病畜肉上市。肉品销售点必须能够提供定点屠宰证明和检疫合格证明。
本条款考察畜禽屠宰及销售的卫生管理。检查方法是现场检查和查阅资料。
『主要资料』
1.管理部门资料: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及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监督检查资料。
2.屠宰厂(场)资料:生猪定点屠宰检验检疫台帐。
『责任部门』
县农业农村局
八、县城普通中小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600︰1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教学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学校食堂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饮用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释义』
《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规定:
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教室:普通教室人均使用面积小学不低于1.15平方米,中学不低于1.12平方米。教室前排课桌前缘与黑板应有2米以上距离。
课桌椅:教室内在座学生应每人一席,每间教室内至少应设有2种不同高低型号的课桌椅。
黑板:黑板应完整无破损、无眩光,挂笔性能好,便于擦拭。黑板下缘与讲台地面的垂直距离:小学为0.8~0.9米,中学为1~1.1米;讲台桌面距教室地面的高度一般为1.2米。
教室采光:教室墙壁和顶棚为白色或浅色,窗户应采用无色透明玻璃。教室采光玻地比(窗的透光面积与室内地面面积之比)不得低于1:6。
教室照明:课桌面和黑板照度应分别不低于150LX和200LX,照度分布均匀。
学校食堂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饮用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本条款主要检查学校卫生标准的落实情况。检查方法以现场检查为主。
『主要资料』
1.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证书
2.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责任部门』
县教体局
第七项传染病防治(4小项)
主要内容:《传染病防治法》落实、传染病控制、免疫规划、临床用血管理等4个方面。
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规划、有制度、有措施,有关资料齐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达到国家规定要求,重大疾病控制按期完成国家规划要求,近3年无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
『释义』
政府应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制定本辖区的传染病防治规划,完善传染病防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落实重大传染病控制目标;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卫生监督体系、基层预防保健组织、传染病防治网络健全,建立覆盖城乡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按照卫生部《疾病预防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装备和人员配备,保障工作经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设备装备和检验能力达到《省、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规定要求,为传染病防治工作提供良好的条件。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应制定传染病防控计划,组织《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和健康教育,加强人员培训,开展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做好卫生应急技术、物资、设备、设施、人才资源的储备,落实防控措施。卫生监督机构推行卫生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传染病监督管理,提高执法效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认真实施传染病防制规划、计划和方案,规范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管理,开展传染病和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工作;在传染病疫情暴发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能及时有效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应急处置;加强规范化管理和人才培养,不断提高现场流行病学、疾病监测、健康教育、检验检测等技术水平,增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综合能力。
本条款主要检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传染病监督管理和防制措施落实情况。检查方法是查阅资料和现场核查。
『主要资料』
1.政府制定和下发的传染病防治规划;政府制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检查资料,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体系体系建设规定。
2.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文件,房屋建设布局、科室设置、人力资源、年度经费预决算等资料。
3.疾控机构年度传染病防治工作计划、总结,疫情报告、疾病监测等资料。
4.疾控机构实验室设备装备、检验项目资料。
5.卫生监督机构监督检查资料
6.传染病防制宣传、培训、演练、应急处置、应急储备等资料。
『责任部门』
县卫健局
二、医疗机构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有健全的医院感染控制、疫情登记报告制度,对传染病、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范报告和处理。医院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和专科门诊,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感染科。
『释义』
乡镇卫生院及以上的医疗机构全面实行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配备专用报告设备,确定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分析与反馈;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首诊负责制、门诊工作日志登记制度等,按照规定时限及时、规范报告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无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情况发生;对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要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和传染病疫情管理要求规范处置。定期组织开展院内传染病报告质量、传染病漏报情况检查。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做好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审核、确认、订正、补报、查重、数据备份、疫情分析和信息的反馈;对医疗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技术进行指导,建立定期检查、通报制度,定期分析和通报各责任报告单位的报告情况。
卫生监督机构要依法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报告和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医疗机构应建立由单位领导和预防保健、医院感染等科室负责人参加的传染病管理组织,具体负责传染病管理工作。建立预防保健科、医院感染管理科等传染病防治管理机构,配有足够的专职专业人员,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备,保障工作经费。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定期组织传染病处置演练。二级以上医院要成立传染病防治专家组,负责院内传染病的会诊、治疗和控制等技术工作。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要按照《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要求,将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呼吸道门诊、传染病科整合成立感染性疾病科。感染性疾病科设置应相对独立,布局合理,分区清楚,便于患者就诊,符合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要求。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应设置独立的挂号收费室、呼吸道和肠道疾病患者的各自候诊区、诊室、治疗室、隔离观察室、检验室、放射检查室、药房、专用卫生间。三级综合性医院感染性疾病科还应设置处置室和抢救室等。未设感染性疾病科的医疗机构应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预检分诊点要标识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对就诊的病人进行预检和分诊,并详实登记。
医疗机构应制定和落实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包括门诊日志登记管理制度、疫情报告管理制度、预防院内感染制度、传染病消毒隔离制度、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药械消毒管理制度、医院感染监测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源性污水处理制度、临床用血管理制度、传染病专科门诊管理制度、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制度等,并定期组织开展制度执行情况检查。
本条款主要检查医疗机构的传染病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处置情况工作。检查方法是查阅资料和现场核实。
『主要资料』
1.医院传染病管理组织文件和相关科室工作职责。
2.建立预防保健科、院感科、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感染性疾病科的文件,人员配备、办公设备清单和经费预决算。
3.传染病管理制度,传染病管理年度工作计划、记录、总结等资料。
4.门诊日志,传染病报告卡、疫情网络直报和分析资料;开展院内疫情报告检查、漏报检查、工作考核、奖惩等资料。
5.医院开设预检分诊点、肠道门诊、发热门诊的文件、流程、规范等。
6.医院职工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资料,传染病防治和院内感染应急预案、演练资料。
7.肠道门诊、不明原因疾病监测等报表和资料。
8.疫情网络直报管理规定或制度,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9.网络直报各报告点的基础情况(包括人员、设备配备清单)。
10.年度网络直报情况分析,各单位的报告覆盖率、报告及时率、及时审核率资料。
11.网络直报和疫情漏报情况检查的方案、记录、总结、整改措施等资料。
12.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析资料。
1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处理案卷。
14.传染病监督检查记录、总结、行政处罚案卷等监督管理资料。
『责任部门』
县卫健局
三、免费实行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95%;有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的儿童建卡建证率≥95%;预防接种规范,安全接种率100%,幼托机构、学校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释义』
接种单位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和当地预防接种工作计划,定期为适龄人群提供预防接种服务。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规定,科学、规范地实施预防接种,提高预防接种工作质量,避免预防接种事故的发生,实现国家规定的接种率。
预防接种要求:
(1)城镇的接种单位,应根据责任区的人口密度、适龄人群数以及服务半径等因素设立预防接种门诊,实行按日(周)进行预防接种。
(2)接种单位接种疫苗,应遵守国家制定的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和接种方案,并在其接种场所显著位置公示第一类疫苗的品种、接种方法和注意事项。
(3)接种单位必须按规定为适龄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作为儿童预防接种的凭证、记录和证明;接种单位在对适龄儿童实施预防接种时,应查验预防接种证,并按规定作好记录。同时,做好其他适龄人群预防接种的记录工作。
(4)接种单位必须按规定进行接种前告知和健康状况询问。告知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告知可采取口头或文字方式。接种前,应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
(5)接种单位实施接种时必须严格执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安全注射率100%。
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管理:
(1)对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实行现居住地管理,流动儿童能享受到与本地儿童同样的接种服务。应对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的流动儿童建卡,建卡率≥95%。
(2)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制定针对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措施,加强流动儿童管理工作。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定期对流动儿童的接种情况进行调查。
(3)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可设立临时接种点,提供便利的接种服务。
(4)接种单位应主动掌握责任区内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管理情况。对主动搜索到的适龄流动儿童,应及时登记,建立接种卡(簿)、证,实行单独的卡(簿)管理,并及时接种。
(5)接种单位应做好本地外出儿童管理工作,掌握儿童外出、返回时间,及时转卡;利用春节等节假日对长期外出儿童进行查漏补种或索查外地的接种资料。
儿童入托、入学时查验预防接种证: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托幼机构和学校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将其纳入传染病防控管理内容,开展定期检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漏种儿童补种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积极指导托幼机构和学校开展预防接种宣传工作。托幼机构和学校应按照《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要求,在儿童入托、入学时查验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必须如实填写并登记造册。
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
要求单苗、五苗全程接种率(“五苗”全程覆盖率)≥95%。依照卫生部下发的《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有关参考资料,执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评估单苗、四苗及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
本条款主要检查免疫规划工作实施情况。检查方法是查阅资料和现场核查。
『主要资料』
1.免疫规划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工作总结。
2.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定本辖区预防接种点文件;预防接种人员培训、上岗证分发记录;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情况。
3.预防接种门诊管理制度、规范,儿童接种卡、册登记资料。
4.预防接种门诊疫苗管理制度,疫苗领用、消耗帐册;冷链登记册及管理制度,冷链测温记录。
5.流动人口管理办法;搜索适龄儿童、开展流动儿童查漏补种的方案、记录、工作小结。
6.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或规定、查验方案、记录、小结。
7.五苗单苗接种率、五苗全程接种率资料。
8.免疫规范信息化建设资料
『责任部门』
县卫健局、县教体局
四、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其中自愿无偿献血≥90%。依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医疗服务秩序良好。
『释义』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行无尝献血制度,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无有偿献血。
医疗机构对临床用血必须进行核查,不得将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用于临床;加强临床医师培训,落实临床用血制度,做到合理用血、安全用血。
政府成立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专项行动(整治)领导小组,将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行为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有专项行动和整治检查考评工作方案;非法行医得到有效治理。
本条款主要检查打击非法行医和临床用血管理工作。检查方法是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
『主要资料』
1.临床用血记录
2.开展无偿献血宣传资料,监督、检查资料。
3.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方案、总结等资料
『责任部门』
县卫健局
第八项社区卫生(4小项)
主要内容:医疗机构设置、卫生检查评比、美化绿化、环卫设施等4个方面。
一、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达到国家或省级有关要求,设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能充分发挥作用。
『释义』
医疗机构用房面积达到标准,布局合理,内外环境整洁,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执业医师注册登记和执业医师证书。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立辖区家庭健康档案,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病人纳入日常管理,经常深入社区开展健康教育和防病宣传。按照要求加强传染病和计划生育技术管理。
本条款主要是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检查方法是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
『主要资料』
1.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执业医师注册登记、执业医师证书。
2.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料。
3.辖区居民家庭健康档案和慢性病病人日常管理资料。
4.健康教育档案,包括工作计划、活动记录、工作总结等。
5.传染病管理档案,包括网上直报、活动记录等。
6.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记录。
7.有关消毒记录。
『责任部门』
县卫健局
二、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坚持定期开展检查评比活动。积极开展创建卫生社区、卫生楼(院)活动。
『释义』
搞好社区和单位卫生是创卫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通过创卫,社区和单位卫生管理组织得到加强,卫生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并能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广大居民和职工开展各项爱国卫生活动。
社区有爱卫会组织,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至少有1名兼职人员具体负责爱国卫生工作。建立爱国卫生制度,如卫生大扫除制度、街巷清扫保洁制度、垃圾收集管理制度、除四害工作制度、门前卫生责任制度、住宅卫生管理制度、卫生检查评比竞赛制度等,积极开展创建卫生社区、卫生楼(院)活动。开展各项活动有组织、有计划、有总结,及时表扬先进,督促后进。能够按照要求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单位卫生工作纳入社区统一管理。社区爱国卫生组织应吸收有一定规模和较大影响的驻区单位分管领导作为成员,建立社区和单位共创共建共享机制。驻区单位应当服从社区卫生管理,遵守社区卫生制度,定期开展卫生互查,积极支持和参与社区爱国卫生活动,提高爱国卫生与卫生创建工作水平。单位爱卫会组织健全,有领导分管,有科室主抓,有组织网络,能结合行业特点制订切合实际的各项卫生规章制度,积极组织发动职工搞好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并能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开展各项活动有组织、有计划、有总结,及时表扬先进,督促后进。
本条款主要检查社区和单位卫生检查评比工作。检查方法是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
『主要资料』
1.社区、单位爱卫会组织名单和职责分工(正式文件)。
2.社区、单位卫生管理制度,如卫生责任区制度、清扫保洁制度、垃圾清运制度、绿化养护制度、厕所管理制度、集体宿舍卫生制度、卫生评比制度、卫生检查制度、卫生奖惩制度等(正式文件)。
3.单位基本情况。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管辖行业创卫的基本情况(如单位及直属单位概况、主要职责、职工人数等)。
4.单位卫生保洁人员名单和工作责任书
5.单位厕所数量及位置图
6.单位日产垃圾及清运情况
7.单位绿化面积和保养制度
8.单位停车场位置图
9.社区、单位环境整治资料:注明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要内容(附照片)。
10.社区、单位爱国卫生月活动资料:包括计划、过程性资料、照片、小结。
11.创卫、爱卫工作计划、总结及简报、动态、纪要、经费(凭证)等。
12.创卫、爱卫会议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要内容。
13.健康教育资料:资料宣传,包括宣传时间、次数、发放范围、主要内容(留存底稿);宣传栏(黑板报)宣传,包括时间、期数、内容(留存底稿或配以照片);闭路电视(录像)宣传,包括时间、参加人员(签到记录)、内容(配以照片);健康讲座,包括时间、参加人员(签到记录)、主讲人、讲座内容(配以照片)。
14.除四害资料:购买或领取除四害药械的凭证,药物发放登记或投放记录,包括药物名称、剂量、领取(投放)人员、时间、地点;如实行市场化运作,应当留存专业公司上门工作联系单,具体作业时间、地点和范围,社区和单位具体负责人签字记录。
15.社区和单位爱国卫生检查记录。
16.开展卫生评比活动的文件及评比结果文件。
17.社区有驻区单位名单,注明各级爱国卫生荣誉称号。
18.驻区单位参与社区爱国卫生活动记录。
19.住户卫生资料
『责任部门』
各部门,其中青竹街道是主要部门
三、环境整洁,绿化、美化,车辆摆放整齐,楼道内不堆放杂物,无违章搭建,无非法小广告。
同第三项—市容环境卫生
『责任部门』
青竹街道、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
四、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收集和公共厕所管理符合卫生要求,无乱排乱倒现象。
同第三项—市容环境卫生
『责任部门』
青竹街道、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
第九项乡镇辖村卫生(7小项)
主要内容:新农合参合率、村卫生室配置、自来水和无害化厕所普及率、村庄和农户环境卫生等4个方面。
一、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率高于所在省(区、市)平均水平。
『释义』
以村为单位,要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率高于四川省平均水平。
『主要资料』
1.辖区农村人口资料。
2.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资料。
『责任部门』
县人社局、青竹街道、白果乡、西龙镇
二、建有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村卫生室(所),配置医疗用房、设备和人员,村医取得合法执业资格。
根据上述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责任部门』
县卫健局
三、30%以上村庄建成省级卫生村。
『释义』
本条款主要检查辖区内省级卫生村创建情况,检查方法主要是现场检查和查阅资料。
『主要资料』
1.四川省爱卫会命名或确认卫生镇的文件。
『责任部门』
县创卫办
四、自来水普及率≥90%,其中学校自来水普及率≥95%,定期开展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70%,其中学校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80%。
『释义』
自来水普及率=使用自来水人数/总人数×100%。
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使用无害化卫生厕所户数/总户数×100%。
本条款主要检查自来水和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情况。检查方法主要是现场检查和相关资料。
『主要资料』
1.基本情况。
2.水质检测报告。
3.自来水使用情况报告。
4.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报告。
5.无害化卫生厕所建造资金配套和使用资料。
『责任部门』
青竹街道、白果乡、西龙镇、县水利局
五、村庄主干路硬化,支路平整。村容整洁,村内垃圾密闭存放,定期清理,柴草、杂物堆放整齐。无蚊蝇孳生的污水坑、粪坑。
『释义』
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不断加强村庄改造和建设,村内道路要硬化、绿化,路面平整干净,无坑洼、积水及泥土裸露。
做到环境卫生设施齐全,建设符合标准要求,生活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村内无卫生死角。污水排放设施完善、通畅。做好河道定期清淤,做好粪便等污染物处理。积极落实改水改厕工作,安全卫生水、卫生厕所和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规定要求。组织开展庭院和房前屋后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居民居住环境整洁。
发动广大居民、村民开展以环境治理为主的四害防制活动,全面清除四害孳生场所,科学使用药物,有效降低四害密度。
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城中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基本消除村内乱搭建、乱堆摆、乱拉挂、乱停放、乱贴画、乱扔倒等标语及广告牌规范设置,保持完好。现象。建立和落实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保持村内环境卫生整洁、有序。
本条款主要检查村庄环境卫生情况。检查方法主要是现场检查。
『主要资料』
1.基本情况。
2.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单位、管理制度。
3.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的资料。
4.城中村整治方案、整治照片。
5.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人员及工作要求。
6.开展除四害工作过程性资料。
7.路面硬化、绿化、污水排放资料。
8.环境卫生设施设置一览表。
9.村改水、改厕统计资料。
『责任部门』
青竹街道、白果乡、西龙镇
六、积极开展创建卫生户活动,农户居室内外整洁,村民卫生习惯良好。
『释义』
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教育工作,普及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形成良好卫生行为。
开展创建卫生户活动。
做好农户户内外卫生。
本条款主要检查卫生户创建和健康教育开展情况。检查方法是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和访问群众。
『主要资料』
1.健康教育的工作计划、活动记录和工作小结。
2.发放的健康教育和创卫宣传资料,宣传阵地更换内容的照片或样稿。
3.开展健康教育活动的照片。
4.卫生家庭、卫生户等检查评比活动资料。
『责任部门』
青竹街道、白果乡、西龙镇
七、村内家禽牲畜实行圈养,无散放牲畜、家禽。
『释义』
家禽家畜要圈养,定期清理禽畜圈,保持环境卫生。家禽与猪,鸡与水禽不得混养。饲养宠物要符合有关规定。
本条款主要检查家禽家畜规范管理情况。检查方法主要是现场检查。
『主要资料』
1.家禽家畜、宠物管理资料。
『责任部门』
青竹街道、白果乡、西龙镇
二、行业卫生标准
(一)市容市貌
主次干道卫生标准
一、道路设施
1.快慢车道路面硬化、平整,无坑凹、无破损、无积水。
2.人行道平整,全部硬化或绿化,无泥土见天,无道板破损、残缺。
3.路沿侧石顺直、整齐,无残缺不全,无高低不平。
4.窨井、雨水井井盖齐全,无破损,窨井口、雨水井口无堵塞。
5.下水道通畅,无破损残缺,无污水溢流。
6.主次干道两侧有行道树,树根部平整,无泥土见天,树行整齐,无缺株,无枯枝,间距符合规范。
7.绿篱、绿岛整齐,土面低于路沿侧石,花木草坪美观,维护保养良好。
8.交通标志明显、规范,各类停车、分道标志线清晰,隔离栏整齐、清洁,定期维护和更新。
二、道路卫生
1.路面洁:无烟蒂、无痰迹、无纸屑、无瓜皮果壳、无生活垃圾、无污水溢流、无积尘积土、无扬尘。
2.绿岛洁:绿岛和绿化带内无垃圾杂物、无物资材料堆放、无乱挂乱晒,无鼠及鼠洞、鼠粪。
3.杆面洁:电线杆、邮电杆、路灯杆、交通标志杆、广告杆、桥梁栏杆、隔离杆、护栏等无乱贴乱画,定期清洗更新。
4.果壳箱洁:道路两侧每50米设置1个果壳箱,有专人清洗、管理,箱内垃圾日产日清,定期消杀,无蝇蛆孳生。箱外无垃圾、污物、果壳,整洁美观。
5.桥下洁:桥下无垃圾杂物、无乱搭乱建、无乱堆乱放、无违章经营。
6.沿街墙面、门面洁:无乱贴乱画,无乱钉乱挂,墙体完整,定期维护更新。
7.消防、公安、环卫、交通、市政等公用设施整洁,无乱贴乱画,定期维护、更新。
三、道路美化
1.县城繁华路段、旅游路段的人行道铺设彩色道板。
2.道路隔离栏设施新颖,造型美观。
3.街头绿园、绿带、绿岛规划科学,设施新颖,布局合理,管理规范。
4.主次干道路灯灯型设置具有地方特色,一路一灯型,亮灯率达到98%。两侧的单位按要求安装各种泛光灯、霓虹灯、轮廓灯,按时亮灯。
5.主次干道两侧围墙,全部改造成透景式围墙。
6.沿街单位店面、门面定期维护更新,各种标志和用字用语规范、整齐,广告牌、宣传牌、路牌按规定设置,并与街景相协调。
四、道路管理
1.沿街单位“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责任段整洁。
2.道路交通管理秩序良好,车辆按章行驶,按线停放。道路两侧无乱堆乱放、无乱搭乱建、无乱挂乱晒、无乱挖乱占。
3.道路两侧无乱设摊点、无店外经营、无违章占道作业。
4.供电、广播电视、消防、公交、自来水、环卫、交通、市政、绿化等公用设施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河道卫生标准
一、有专(兼)职管理人员,有管理制度,有检查记录。
二、有综合整治规划,有阶段管理计划。
三、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查处沿河违章建筑物,做到无乱搭乱建。
四、彻底整治河岸,做到河岸整洁,无暴露垃圾,无乱堆杂物。
五、定期组织打捞清理河面,做到水面无漂浮物,河道无沉船等阻水障碍。
六、定期清理蚊蝇孳生地,堵塞鼠洞,灭杀蚊、蝇、鼠。
七、无污水直接排放。
八、保持河道护栏、桥梁、闸坝等设施的完好、清洁。
九、对河道两岸进行绿化,加强日常维护,保持有关设施和绿化完好,无泥土暴露。
小街巷卫生标准
一、管理责任制落实,做到定人、定岗、定责。
二、路面平整、无坑凹、无破损、无积水,全部硬化或绿化,泥土不见天。
三、见空插绿,花台、花架、花圃、草坪布局合理,绿地管理规范,树木花草配置科学,维护保养良好。
四、下水设施齐全,窨井畅通,沟道、沟沿侧整齐清洁,无杂物堵塞,明沟无污水。
五、每50米设果壳箱1个,管理责任制落实。厕所为水冲式,设施完好,运转正常,达到国家二类以上标准。有专人清扫保洁,定期消杀,清洁卫生,无积尘、无蛛网、无积便和尿垢,无蝇、无蛆、无臭。
六、生活垃圾袋装、扎口,按时投放,日产日清。
七、街巷路面保洁落实,做到无垃圾、积土、烟蒂、纸屑、瓜皮果壳、痰迹,无乱堆乱放、乱挖乱占、乱搭乱建、乱设摊点、乱泼污水、随地大小便。
八、街巷名牌、楼层幢号、住户门牌等标志统一、规范、整齐。
九、有卫生宣传牌(栏),定期更换卫生宣教内容。
十、清除蚊蝇孳生地,堵塞鼠洞,定期组织灭杀活动。
十一、墙面整洁,无乱贴乱画、无乱钉乱挂
城郊接合部卫生标准
一、公用设施完好。道路全部硬化,路面平整、无坑凹;下水道畅通,无积水、无堵塞、无污水溢流;路灯亮灯率达到95%。河道定期清淤,禁止倾倒垃圾、粪便等污染物。
二、环境整洁卫生。路面有专人清扫保洁。沿路居(村)民生活垃圾全部实行袋装化、密闭化,做到日产日清,无乱倒现象。
三、粪便管理规范。公共厕所改造为水冲式、无害化,每天洗刷保洁。群众户厕改造为无害化厕所。
四、居民和建成区内村民禁止饲养禽畜,建成区外村民圈养家禽家畜,卫生管理符合要求。居(村)民一律禁止违规养犬。
五、主次干道两侧有行道树,无缺株、无枯枝,维护保养良好。
六、道路两侧无乱堆乱放、乱写乱画、乱挂乱晒、乱搭乱建。
七、无乱设摊点。经批准设置的摊点,必须统一货架、统一管理、统一使用密闭垃圾箱、统一开闭市,不得擅自移位或擅自扩大经营面积。
八、沿路单位“门前五包”落实,明确管理范围,落实管理责任。
九、蚊蝇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定期开展四害灭杀工作。室外环境设有灭鼠毒饵站,每2000米范围内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不得超过5处。
十、标语及广告牌规范设置,保持完好。
拆迁、施工场地卫生标准
一、施工场地不占道,不妨碍交通,不影响市容卫生。
二、施工场地必须采用围挡封闭现场,并设置围墙大门。道路建设、临时开挖等市政施工工地应围挡,建筑工地实行封闭施工,周边设置不低于1.8m的钢性围挡,临街施工工地围墙高度不低于2米,拆迁施工工地设置封闭围挡和警示标志,待建场地应设1.8m以上的实体围墙。建设单位必须对围挡外侧进行白化、美化处理。
三、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置水冲轮胎设施,对进出工地的车辆轮胎必须认真冲洗,切实防止施工车辆轮胎带泥行驶,污染城市道路。
四、工地出入口和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施工场地应做到平整、不积水、无散落物。施工期间废水、泥浆不得流出场外、浸漫路面、堵塞管道。
五、场地内保持整洁,材料必须分类堆放整齐。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各类废弃物。
六、工地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必须分别办理委托有偿清运和处置手续,生活垃圾必须做到日产日清。散体材料进出现场必须采用封闭式车辆运输,严禁撒漏。
七、工地应设置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沐浴间、开水房、密闭式垃圾站(或容器)及盥洗设备等临时设施。设置临时用房的选址及所用材料,应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等要求。
八、办公、生活区应与施工区域相对分离。办公区和生活区必须加强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投入密闭式垃圾站(或容器),并按卫生监督部门的要求,加强灭鼠、蚊、蝇、蟑螂等消杀工作。
九、民工宿舍的结构、面积、住宿人员数量等必须符合安全、适宜的要求,并具有切实的防台、防汛、防火等措施。宿舍内保持整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生活用具清洁,被褥叠放齐整。
十、施工食堂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必须办理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加工操作过程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厨房、餐厅整洁,无蛛网。施工食堂必须采用清洁燃料。
十一、工地应设置水冲式厕所,厕所地面应硬化,门窗应齐全;高层建筑施工每层设置临时便溺设施,多层建筑每二层设置临时便溺设施。厕所及临时便溺设施应设专人负责清扫、消毒,化粪池应及时清掏,不得满溢。
十二、工地沐浴间内应设置满足需要的沐浴喷头,盥洗设施应设置满足作业人员使用的盥洗池。
十三、工地应有可供食用的水源(如自来水),严禁直接饮用河水;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置茶水桶,并应加盖加锁,严禁食用生水。
十四、待建工地管理到位,无乱倒垃圾,乱搭乱建现象。
十五、施工单位必须于开工前15日向环保部门办理申报手续,施工时间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停车场卫生标准
一、停车场卫生管理责任制健全,张贴上墙,做到有专人管理,有管理标准。
二、停车场的标志醒目、规范,卫生设施(公共厕所、垃圾桶等)和消防、照明设施配套完好。
三、停车场地面硬化、平整,车辆按线停放,整齐有序。
四、停车场地整洁、卫生。无乱堆乱放,无乱挂乱晒,无乱搭乱建,无垃圾杂物,无污水积存,无蚊蝇孳生地。
五、上、下水设施齐全,排水畅通,窨井盖无破损、无堵塞。
六、垃圾收集密闭化,日产日清。
七、厕所为水冲式,设施完好,运转正常,达到国家二类以上标准。有专人清扫保洁,定期消杀,清洁卫生,无积尘、无蛛网、无积便和尿垢,无蝇、无蛆、无臭。
八、汽车停车场有卫生宣传标牌。
“门前五包”管理达标要求
一、包卫生。负责门前垃圾、痰迹、油污、废弃物、积水等的清除;负责门前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并制止乱吐、乱扔、乱倒等不良行为,自觉执行垃圾袋装要求。
二、包秩序。负责门前乱摆摊点、占道经营、乱停车辆、乱堆杂物、乱张贴涂写、乱牵乱挂、占卜算命、打牌下棋等的劝离、制止和向相关部门举报。对赤膊、争吵、打斗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
三、包绿化。负责门前绿化的管护,制止他人损坏花草树木、践踏草坪或占用公共绿地,清除绿化带内的垃圾,禁止在临街树木上牵线挂物、晾晒物品。
四、包整洁。负责门前建(构)筑物清洗保洁,墙体立面、橱窗、牌匾、灯箱、广告牌等符合规范要求,制止和拆除乱搭遮阳棚、店招牌、布幅广告标语等。
五、包设施。管护好门前人行道、路灯、井盖、垃圾桶、路牌等市政公用设施,制止或报告侵占、损坏或者擅自拆除、搬移市政公用设施、乱挖街道的行为。
同时,做到责任区内无乱摆乱设摊点,本单位无违章占道出摊、占道经营,无占道摆设标牌。
(二)居民区卫生
社区卫生标准
社区爱卫组织机构健全,有专(兼)职爱卫工作人员,各项爱国卫生制度健全并有实施记录,原始资料装订规范。
社区有3平方米以上固定健康教育宣传橱窗,内容每2个月更新1次。健康教育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道路平整硬化,无坑洼、积水及泥土裸露。路面、绿地、幢落、社区围墙周边区域无暴露垃圾、卫生死角、违章建筑、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拉乱挂,环境整洁,不饲养家禽、种植蔬菜,饲养宠物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厕所为水冲式,设施完好,运转正常,达到国家二类以上标准。有专人清扫保洁,定期消杀,清洁卫生,无积尘、无蛛网、无积便和尿垢,无蝇、无蛆、无臭。
路灯、灯罩无破损,亮灯率达到95%。
社区无乱设摊点、占道经营现象,特殊需要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定点规范管理,经营单位必须证照齐全,符合国家规定。食品经营、美容美发、旅店等证照齐全,卫生管理符合规定要求,社区加强监督。
公共停车区标志标线明显,车辆分类停放有序,首尾一致,有专人管理。
社区有专人负责除“四害”工作,定期组织消杀活动,灭鼠、灭蟑药物投放到位,“四害”密度控制有效,符合国家标准。
辖区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卫生工作,统一纳入社区管理。社区加强监管,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定期督促指导。
住户装修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的休息,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委托清运。
社区绿化见《社区绿化养护管理要求》。
社区保洁见《社区保洁管理要求》。
居民区、住宅小区卫生标准
一、爱国卫生组织制度健全
1.社区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或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主任(或组长),有一名副主任具体负责爱国卫生工作,组织网络健全。
2.爱国卫生有工作计划,有活动措施,有工作总结。
3.建立并坚持卫生大扫除制度、街巷清扫保洁制度、垃圾袋装管理制度、“除四害”工作制度、驻地单位卫生检查制度、“门前五包”责任管理制度、住宅楼卫生管理制度、卫生检查评比制度等。
4.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爱国卫生检查评比活动,并有明查暗访记录,及时表扬先进,督促后进。
二、室内外环境整洁
1.基础设施完善。街巷、院落、路面硬化、平整、无坑凹、无积水。下水系统完好、畅通,窨井盖齐全。街巷和驻地单位公共厕所为水冲式。街巷每50米和居民楼每两个单元配置1个密闭垃圾桶。街巷无乱搭乱建。辖区内群众户厕必须改造为水冲式卫生厕所。
2.驻地单位和家庭,室内家具、设备、物品摆放整齐,做到无蛛网、积尘、老鼠、蟑迹,房屋门窗完好,墙壁清洁,窗明干净。
3.驻地单位和家庭庭院,车辆停放规范。每天对街巷、绿地、院落清扫保洁,清扫保洁率达98%以上,做到无杂草、无卫生死角、无违章占道、无乱设摊点、无乱堆乱放、无乱抛乱扔、无乱丢废弃物、无闲置积水、无路面积尘。
4.单位和住宅用房屋顶、平台无乱堆乱放、无垃圾杂物,保持经常整洁。住宅楼道无杂物、无乱贴乱画,墙面清洁,门窗完好,保持经常整洁。
5.道路两侧全部绿化或硬化,做到泥土不见天。
6.楼房阳台整洁,封闭规范,样式、颜色一致。
三、加强垃圾和厕所卫生管理
1.驻地单位和居民全面实行生活垃圾袋装化、密闭化,每天定时、定点、扎口投放袋装垃圾,袋装率、扎口率均达100%。辖区内无暴露性垃圾。
2.驻地单位和居民生产性垃圾、建筑装潢垃圾和各种大型废弃物定时清运到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无乱倒乱扔或长期不清现象。
3.辖区内公共厕所均为水冲式,每天专人冲洗、消杀,达到地面净、墙面净、便池净,无积粪、无蝇蛆,基本无臭,化粪池密闭,无漫溢。
四、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1.社区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橱窗,内容每2个月更新1次,并留有小样或照片。
2.经常开展多种形式、多项内容、面向各方面人群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3.居民健康知识入户率达100%,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70%以上。
4.公共场所有醒目、足量、固定的禁烟标志,积极开展争创无吸烟单位活动。
5.健康教育资料齐全、规范,装订成册。
五、积极开展“四灭一禁”工作
1.“除四害”工作有组织网络,有专人负责,定期开展四害灭杀工作。室外环境设有灭鼠毒饵站,每2000米范围内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不得超过5处。蚊蝇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做到无闲置性积水,无陈旧性和暴露性垃圾,无蝇蛆、孑孓孳生,基本无蝇。
2.驻地单位和居民禁止饲养鸡、鸭、猪等禽畜,特殊情况经区有关职能部门批准饲养的,必须符合有关环境卫生管理的规范要求。养鸽户必须搞好周围环境卫生,防止污染,并不得影响他人。养犬需经属相关部门批准,并定期进行预防接种。
六、积极搞好其它卫生工作
1.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各类公共场所必须“三证”齐全,卫生设施、卫生条件达到国家关于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要求。
2.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三废”排放和噪声必须符合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家庭卫生标准
一、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爱国卫生运动,支持和服从卫生管理。
二、室内家具、物品摆放整齐。四壁、顶棚、物面、地面、门窗无蛛网、无灰尘,窗明几净。厨房通风良好,无油腻、污垢。楼房阳台封闭规范,保持整洁。院落整洁,无蚊蝇孳生地和孳生物。
三、不准在室外公共楼道、公共车棚摆放杂物,及时清除各种废弃物,不得占道堆放、经营、作业,不搞违章搭建。
四、垃圾袋装,定时、定点、扎口投放。建筑装潢垃圾及大件废弃物按环卫部门规定送到指定收集处。
五、家庭厕所为水冲式,清洁卫生,无蝇无蛆,基本无臭。
六、室外无积水,无蚊蝇孳生物,无鼠洞、鼠粪、鼠咬痕、蟑粪等鼠迹蟑迹,室内做到无鼠、无蟑螂(卵荚)、无蝇,基本无蚊。
七、家庭养花肥料缸定期清洗、消毒,加盖密闭,确保无蝇、无蛆、无蚊虫。
八、建成区家庭禁止饲养禽畜,无违规饲养宠物和犬,养鸽户不得影响周围环境卫生。
九、家庭成员自觉学习健康知识,考试考核达到及格分数以上。自觉遵守市民公约,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城中村卫生标准
一、爱国卫生组织网络健全。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或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主任(或组长),有一名副主任具体负责爱国卫生工作。
二、爱国卫生有工作计划,有活动措施,有工作总结。建立并坚持群众性的卫生大扫除制度、环境清扫保洁制度、垃圾粪便管理制度、“除四害”工作制度、“门前四包”责任制管理制度、驻地单位卫生检查制度、卫生检查评比制度等。
三、建立专职保洁员队伍,配足保洁人员。落实保洁工作制度,实行全日制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清运,确保村内路边地角、房前屋后、河(塘)岸水面无卫生死角。垃圾日产日清,每天密闭收集清运不少于2次,清运率100%。
四、环卫设施齐全,垃圾桶(箱)布局合理,有盖(门)密闭,经常清(冲)洗,保持清洁。行政村有垃圾中转站(房),站(房)密闭性好,附有加盖密闭的污水沉淀处理池并加强管理,除规定开放时间外平时关闭,定时冲洗打扫,站(房)内无积垢,周边无散落垃圾。
五、建有必要的公共厕所,公共厕所和单位、住户厕所全部为水冲式。落实管理人员和制度,定时打扫冲洗,定期消杀,灭蝇、灭蚊,保持干净、基本无臭。村内确保无露天粪坑。
六、道路硬化平整干净,无坑洼、积水及泥土裸露。污水排放设施完善,排污通畅,无污水外溢。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
七、“除四害”工作有组织网络,有专人负责,定期开展四害灭杀活动。室外环境设有灭鼠毒饵站,每年开展2次以上大规模灭鼠活动,努力做到室内无鼠、鼠洞、鼠粪、鼠咬痕等,室外基本无鼠,每2000米室外环境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不得超过5处。蚊蝇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做到无暴露性垃圾、无闲置积水、无蝇蛆、孑孓孳生。室内无蝇、无蟑螂及卵荚和蟑迹。
八、禁止饲养畜禽。饲养宠物要按规定进行预防接种并拴养,不影响环境卫生和群众安全。
九、露天集市内地面硬化,上下水设施完善,摊位摆放整齐,商品划行归市。
十、无废品收购点。原有废品收购点的要予以取缔。
十一、建有3平方米以上的健康教育宣传橱窗,内容每2个月更新1次,并留有小样或照片,普及卫生防病及健康知识,促进居民、村民形成良好卫生习惯,健康知识知晓率在70 %以上。各类公共场所、会议室有禁烟标志,室内禁止吸烟。
十二、村级财务每年固定投入环卫经费。
十三、村委会指定专人负责环境卫生管理,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巡查考核制度,每个行政村必须建立卫生监督小组,落实相关人员,每天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治。工作过程性台帐资料完整,资料装订存档。
十四、积极搞好其他卫生工作
1.村内的食品生产经营户,必须全面达到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规范要求。
2.村内的旅店、浴室、美容理发店、卡拉OK厅、网吧等必须全面达到国家关于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的规范要求。
3.村内的企事业单位必须符合国家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范要求。
(三)单位卫生
机关、事业单位卫生标准
一、爱卫会组织健全。有组织网络,有领导分管,有科室主抓,有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有定期开展活动的文字资料,有卫生规章制度,有检查评比结果,有奖惩记录。所有资料装订成册,做到全面、规范、准确。
二、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有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有固定的宣传橱窗,内容每2个月更新1次,并留有小样或照片。有全员健康知识培训材料及考卷,并装订成册。干部职工健康知识普及率达100%,健康知识培训及格率达100%,职工健康行为形成率和基本技能掌握率达80%
三、室外(院落、场地、绿岛、花圃、假山、屋顶、平台等)环境整洁。道路平整,全面硬化,排水畅通。无乱堆乱放、无乱搭乱建、无乱贴乱画、无垃圾杂物、无卫生死角。绿化覆盖率应达30%以上,并设有盆花、盆景、小品美化环境。树木花草养护良好,无病树、无枯枝,草坪定时修剪。落实人员每天对室外环境进行清扫保洁。
四、室内(办公室、会议室、传达室、值班室等)整洁。无蛛网、积尘,墙面无剥脱,窗明几净。楼道无杂物、无痰迹、无烟蒂。会议室、接待室、活动室有禁烟标志,开展争创无吸烟单位活动。公用茶具要有消毒设施。室内所有家具、文件、物品摆放整齐。
五、垃圾、粪便管理严格。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密闭化,有专人定时收集,做到日产日清。厕所为水冲式,设施完好,运转正常,达到国家二类以上标准。有专人清扫保洁,定期消杀,清洁卫生,无积尘、无蛛网、无积便和尿垢,无蝇、无蛆、无臭。
六、“门前五包”工作落实。单位“门前五包”有专人负责,做到有责任人,有责任书,有责任牌,实行全天候保洁、管理。门前无垃圾杂物,无乱设摊点,绿化完好,绿岛花圃无杂物,车辆停放整齐有序,墙面、杆面无乱写乱贴乱画,环境整洁。
七、单位内部旅店、美发美容厅、浴室等公共场所的各项卫生符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职业防护措施落实,排放的“三废”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饮用水符合卫生标准。
八、单位食堂整洁,库房堆放整齐,食品卫生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九、单位集体宿舍、职工住宅区(楼)保洁落实,做到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室内地面清洁、窗明几净,室外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密闭化。公共厕所保持整洁。无违规饲养畜禽畜。
十、单位出租房创卫责任制落实,各项卫生管理达标。
十一、“除四害”工作有组织、有领导分管、有制度、有具体人负责,措施落实,定期检查考核并有记录。四害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门窗缝隙小于0.6厘米,阴沟、下水道设防鼠网,室内无鼠(包括无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无蝇、无蟑螂、卵荚及蟑迹,基本无蚊。室外环境无蝇蛆、孑孓孳生,无鼠及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蝇、蟑螂、鼠、蚊防控效果达到相关要求。“除四害”工作资料齐全、规范,装订成册。
十二、单位卫生实行属地管理,有关单位应自觉接受辖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武警、消防部队卫生标准
一、爱卫会组织健全。部队行政主管领导担任本单位的爱卫会主任或爱卫领导小组组长,有组织网络。爱卫工作有领导分管,有科室主抓,职责分工明确,有各项卫生规章制度,有年度爱卫工作计划和措施,并行文下发,年终有总结。资料全面、规范、准确。
二、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设有固定的3平方米以上的健康教育宣传橱窗,内容每2个月更新1次,并留有小样或照片。康教育工作有网络、有计划、有教案、有考核、有总结,原始资料装订成册、建立卷宗。健康教育普及率、考试及格率达100%。健康行为形成率和基本技能掌握率达80%以上。
三、制度落实,活动经常。定期召开爱卫专题会,汇报交流、研究部署、总结讲评爱卫工作。室内和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班每天,连、排每周,营、团以上及相当营、团级的单位每月组织一次爱卫检查评比,并及时通报评比结果,建立总结讲评制度,统计资料及时归档。
四、室内卫生设置规范统一。各类物品、资料存放有序,无积尘、无蛛网,墙面无剥脱,洁白干净,窗明几净,无卫生死角。会议室、办公室、接待室、值班室有禁烟标志,不设烟具。公用茶具使用电子消毒柜消毒或使用一次性茶杯,楼道无杂物堆放,无乱贴乱画,墙面整洁。
五、营院环境整洁优美。道路硬化、地面平整,无坑凹、无积水。生活垃圾袋装化、密闭化,有专人清运,日产日清。无杂草杂物、无乱搭乱建。花草树木养护良好,树冠整齐,无枯枝、无缺株,草坪无践踏,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
六、“除四害”工作有组织、有领导分管、有制度、有具体人员负责,有药械,措施落实,定期检查考核并有记录。四害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门窗缝隙小于0.6厘米,阴沟、下水道设防鼠网,室内无鼠(包括无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无蝇、无蟑螂(包括无卵荚及蟑迹),基本无蚊。室外环境无蝇蛆、孑孓孳生,无鼠及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除四害”工作及四害密度达标,资料齐全、规范,装订成册。
七、食堂卫生达标。主副食品仓库的标志明显,物品分类摆放、隔墙离地。出入库的手续齐全,熟食品和炊、刀具区分使用,操作规范。分餐、消毒制度落实,食堂工作人员卫生符合要求。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对传染病、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措施落实,无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八、厕所卫生管理严格。所有厕所为水冲式,设施完好,运转正常,达到国家二类以上标准。有专人清扫保洁,定期消杀,清洁卫生,无积尘、无蛛网、无积便和尿垢,无蝇、无蛆、无臭。
九、认真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有责任人、有责任书、有责任牌、有考评记录。
企业卫生标准
一、爱卫会组织健全。有组织网络,有领导分管,有科室主抓,有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有活动措施和总结,有定期开展活动的记录资料,有各项卫生规章制度和有执行情况记录,有检查评比结果。所有资料规范、齐全、准确,并装订成册。
二、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有领导分管,有科室主抓,有固定的3平方米以上的健康教育宣传橱窗,内容每2个月更新1次,并留有小样或照片。有全员健康知识培训材料及考卷,有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并装订成册。对新职工进行岗前教育,对各种作业职工进行劳动保护教育,对女工进行妇女保健教育。各项卫生培训教育后进行考试。职工健康知识的普及率达100%,职工健康知识的考试及格率达100%,职工健康行为形成率和基本技能掌握率达80%以上。
三、室内(办公室、车间、会议室、传达室、值班室、更衣室)整洁。无蛛网,无积尘,窗明几净。墙面无剥脱。楼道无杂物、无痰迹、无烟蒂。会议室、接待室、活动室等公共场所有禁烟标志,公用茶具有消毒设施或使用一次性茶杯。室内所有家具、文件、物品摆放整齐。
四、室外(院落、场地、绿岛、花圃、假山、屋顶、平台等环境)整洁。道路平整,全面硬化、排水畅通。无乱堆乱放、无乱搭乱建、无乱贴乱画、无卫生死角、无暴露垃圾、无废弃物。机动车辆和自行车按线停放,整齐有序。树木花草养护良好,树冠整齐,无病树、无枯枝,草坪定时修剪,绿化覆盖率应达30%以上,并设有盆花、盆景、小品点缀,美化环境。
五、垃圾、厕所管理严格。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密闭化,有专人定时收集,做到日产日清。单位厕所为水冲式,设施完好,运转正常,达到国家二类以上标准。有专人清扫保洁,定期消杀,清洁卫生,无积尘、无蛛网、无积便和尿垢,无蝇、无蛆、无臭。
六、“门前五包”工作落实。单位“门前五包”有责任人,有责任书,有责任牌,门前无垃圾,无乱设摊点,绿岛花圃无杂物,车辆停放整齐有序,墙面无乱写乱贴乱画。
七、单位内部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职工食堂、浴室、理发店、卡拉OK厅等,达到国家《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要求。
八、“除四害”工作落实,有领导分管,有专(兼)职人员,有制度,有计划,有药械,有定期检查考核记录。单位内食堂、饭店有纱门、纱窗、纱罩、风幕机等防蝇设施,设有灭蝇灯,蚊蝇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垃圾桶、泔水桶有盖密闭,无蝇蛆孳生。阴沟、下水道、墙壁通风口设有防鼠网,门、窗缝隙小于0.6厘米。室内无蝇、无鼠及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无蟑螂、卵荚及蟑迹,室外环境无蝇蛆、孑孓孳生,无鼠及鼠迹,基本无蝇。“除四害”工作及四害密度达标,资料齐全、规范,装订成册。
九、单位集体宿舍、职工住宅区(楼)做到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室内地面清洁、窗明几净,室外无乱堆乱放。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密闭化,日产日清。公用的卫生间、盥洗间等公用部位标志明显,管理规范,保持整洁。
十、“三废”和噪声污染治理有成效。“三废”治理设施正常运转。执行“三废”排放申报和管理制度,排放符合国家标准。噪声治理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
十一、单位出租房落实创卫责任制,各项卫生管理工作达标。
十二、宣传教育所有干部和职工人人参与、支持创卫工作,服从创卫管理。
医院卫生标准
一、爱卫会组织健全。有组织网络,有领导分管,有科室主抓,有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有定期开展活动的记录资料,有卫生规章制度和执行情况记录,有检查评比结果。所有资料规范、齐全、准确,并装订成册。
二、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有领导分管,有科室主抓,有工作计划、措施和总结。门诊、病房有健康教育卫生知识资料,外环境有3平方米以上的健康教育宣传橱窗,内容每2个月更新1次,并留有小样或照片。有全员健康知识培训材料及考卷,并装订成册。医护人员健康教育知识的普及率达100%,健康知识培训及格率达100%,健康行为形成率达85%以上。医护人员还应采用口头、文字、声像等形式,向病人和家属进行卫生知识(包括预防疾病、康复知识)等教育,有文字记录和声像资料。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三、室内(办公室、门诊、会议室、传达室、值班室、更衣室、手术室、病房、检查室等)整洁。无蛛网,窗明几净,无积尘,墙面无剥脱。楼道无杂物、无痰迹、无烟蒂。病房、候诊室、检查室、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活动室等公共场所有禁烟标志,达到无吸烟单位标准。公用茶具有消毒设施。室内所有家具、文件、物品摆放整齐。
四、室外(院落、场地、绿岛、花圃、假山、屋顶、平台等)环境整洁。道路平整,全面硬化,排水畅通。无乱堆乱放、无乱搭乱建、无乱贴乱画、无垃圾杂物。机动车辆和自行车等按线停放,整齐有序。树木花草养护良好,树冠整齐,无病树、无枯枝,草坪定时修剪,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并设有盆花、盆景、小品美化环境。
五、垃圾、粪便管理严格。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密闭化,有专人定时收集,做到日产日清。医疗废弃物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单位厕所为水冲式,设施完好,运转正常,达到国家二类以上标准。有专人清扫保洁,定期消杀,清洁卫生,无积尘、无蛛网、无积便和尿垢,无蝇、无蛆、无臭。
六、“门前五包”工作落实。单位“门前五包”有责任人,有责任书,有责任牌,有检查评比。门前无垃圾,无乱设摊点。绿化完好,绿岛花圃无杂物,车辆停放整齐有序,墙面无乱写乱贴乱画。
七、单位内部和出租房的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职工和病员食堂、浴室、理发店等达到《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要求。
八、“除四害”工作落实,有领导分管。有专(兼)职人员,有制度。有计划,有药械,有定期检查考核记录。单位内食堂、饭店有纱门、纱窗、纱罩、风幕机等防蝇设施。设有灭蝇灯,蚊蝇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垃圾桶、泔水桶有盖密闭,日产日清,无蝇蛆孳生。阴沟、下水道、墙壁通风口设有防鼠网。门、窗缝隙小于0.6厘米。经常开展“除四害”活动,门诊、病房和食堂,做到无蝇、无鼠及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无蟑螂、卵荚及蟑迹。室外环境无蝇蛆、孑孓孳生,无鼠及鼠迹,基本无蝇。“除四害”工作及四害密度达标,资料齐全、规范,装订成册。
九、单位集体宿舍做到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室内地面清洁,窗明几净,室外无乱堆乱放。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密闭化,日产日清。公用卫生间、盥洗间等公用部位标志明显,管理规范,保持整洁。
十、各级医疗单位重视传染病防治工作,建立门诊日志制度,每天做好门诊日志登记工作。综合医院在每年5—10月设立肠道门诊,有专用的诊疗室、观察室、输液室、药房、厕所;指派专职的医师、护士、检验人员;配有专用的医疗采样检验设备和抢救、消毒药械和措施,及时采样送检;制定有严格的工作制度、消毒隔离制度;有统一的肠道门诊专用登记表,并逐项详细填写。疫情报告及时、准确、登记资料完整,实现网络直报,法定传染病漏报率为0。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和医源性疾病的发生。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立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的感染性疾病科。
十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卫生室、门诊部)、疾控中心等医疗卫生单位参照本标准执行。
新闻单位卫生标准
一、爱卫会组织健全。有组织网络,有领导分管,有科室主抓,有年度工作计划、措施和总结,有定期开展活动的资料,有切合实际的卫生规章制度和执行情况记录,有检查评比结果。所有资料规范、齐全、准确。并装订成册。
二、健康教育工作常抓不懈。有健康教育栏目,每周至少一期。编排出相对应的用稿目录,每年有合订本。融媒体中心有健康教育专题节目,每周至少一次,有节目单,有专题节目播出情况汇总表,有像带备查。单位职工健康教育普及率达到100%,考试及格率达到100%,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90%以上。积极开展争创无吸烟单位活动,会议室、活动室、接待室、演播厅等场所有禁烟标志,不设烟具。
三、室外(院落、场地、绿岛、花圃、屋顶、平台等环境)整洁。道路平整,全面硬化,排水畅通,无乱堆乱放、无乱搭乱建、无乱贴乱画、无暴露垃圾、废弃物。机动车辆和自行车按线停放,整齐有序,树木花草养护良好,树冠整齐,无病树、无枯枝,草坪定时修剪,绿化覆盖率应达30%以上,并设有盆花、盆景、小品点缀美化环境。
四、室内(办公室、会议室、演播室、传达室、值班室等)整洁。无蛛网,窗明几净,无积尘。墙面无剥脱。楼道无杂物、无痰迹、无烟蒂。公用茶具应有消毒设施。室内所有家具、文件、物品摆放整齐。
五、垃圾管理严格。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密闭化,有专人收集,日产日清。单位厕所为水冲式,设施完好,运转正常,达到国家二类以上标准。有专人清扫保洁,定期消杀,清洁卫生,无积尘、无蛛网、无积便和尿垢,无蝇、无蛆、无臭。
六、“门前五包”工作落实。单位“门前五包”有责任人,有责任书,有责任牌。门前无垃圾,无乱设摊点,绿岛花圃无杂物,车辆停放整齐有序,墙面无乱写乱贴乱画。
七、单位内部和出租房食品生产经营场所、浴室、理发店等,达到《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要求。
八、“除四害”工作落实,有领导分管,有专(兼)职人员,有制度,有计划,有药械,有定期检查考核记录。单位内食堂有纱门、纱窗、纱罩、风幕机等防蝇设施,设有灭蝇灯,蚊蝇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垃圾桶、泔水桶有盖密闭,无蝇蛆孳生。阴沟、下水道、墙壁通风口设有防鼠网,门、窗缝隙小于0.6厘米。室内无蝇,无鼠及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无蟑螂、卵荚及蟑迹。室外环境无蝇蛆、孑孓孳生,无鼠及鼠迹,基本无蝇。“除四害”工作及四害密度达标,资料齐全、规范。
九、单位集体宿舍要做到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室内地面清洁。窗明几净,室外无乱堆乱放。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桶装化、密闭化。公用的卫生间、盥洗间管理规范,保持整洁。
学校卫生标准
一、爱卫会组织健全。有组织网络,领导分管,有科室主抓,有年度工作计划、措施和总结,有定期开展活动的资料,有卫生规章制度和执行情况记录,有检查评比结果。教学区和宿舍区的室内外环境卫生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每月一次全校卫生大扫除,保持整洁。所有资料装订成册,做到全面、准确、规范。
二、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有领导分管,有科室主抓,有固定的3平方米以上的健康教育宣传橱窗,内容每2个月更新1次,并留有小样或照片。有工作计划和总结。中小学开设健康教育课,有教师、有课本、有教案、有课时(总、分课程表均有安排)、有作业、有评价。有健康知识问卷考试和健康行为考核资料,并装订成册,做到全面、准确、规范。师生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80%以上。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3%。依据《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学校自评分≥85分。中专、中等职业学校及普通高等学校要开展健康教育讲座、成人卫生知识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
三、室外(院落、场地、绿岛、花圃、屋顶、平台等环境)整洁。道路平整,全面硬化、排水畅通;无乱堆乱放、无乱搭乱建、无乱贴乱画、无暴露垃圾、无废弃物。机动车辆和自行车按线停放,整齐有序,树木花草养护良好,树冠整齐,无病树、无枯枝,草坪定时修剪,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并设有盆花、盆景、小品点缀美化环境。
四、室内(办公室、教室、会议室、传达室、值班室等)整洁。无蛛网,窗明几净,无积尘,墙面无剥脱。教室通风、采光良好。楼道无杂物、无痰迹、无烟蒂。会议室、办公室、值班室、接待室有禁烟标志,中、小学生禁止吸烟,建成无吸烟单位。公用茶具有消毒设施。室内所有家具、文件、物品摆放整齐。
五、垃圾管理严格。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密闭化,有专人定时收集,日产日清。单位厕所全部为水冲式,达到国家二类以上标准,蹲坑设置符合标准(男生按40人设一个,女生按20—25人设一个),洗手水龙头多个,标志规范、醒目。有专人清扫、保洁、消杀。蹲坑、便池内无积粪、无尿垢,基本无臭味。厕所内无蛛网,四壁无尘,地面整洁。
六、“门前五包”工作落实。单位“门前五包”有责任人,有责任书,有责任牌,有检查评比制度。门前无垃圾,无乱设摊点,绿化完好,绿岛花圃无杂物,车辆停放整齐有序,墙面无乱写乱贴乱画。
七、单位内部和出租房食品生产经营场所、浴室、理发店等,达到《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要求。
八、“除四害”工作落实,有领导分管,有专(兼)职人员,有制度,有计划,有药械,有定期检查考核记录。单位内食堂有纱门、纱窗、纱罩、风幕机等防蝇设施,设有灭蝇灯,蚊蝇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垃圾桶、泔水桶有盖密闭,无蝇蛆孳生。阴沟、下水道、墙壁通风口设有防鼠网,门、窗缝隙小于0.6厘米。室内无蝇,无鼠及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无蟑螂、卵荚及蟑迹。室外环境无蝇蛆、孑孓孳生,无鼠及鼠迹,基本无蝇。“除四害”工作及四害密度达标,资料齐全、规范。
九、学校内部职工、学生集体宿舍卫生有专门科室、专门人员负责管理,做到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室内地面清洁,窗明几净,室外无乱堆乱放。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密闭化,日产日清。公用的卫生间、盥洗间管理规范,保持整洁。
十、学生饮用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有专人负责每天供应开水,有专门的供水消毒设施,保证学生每天能饮上清洁卫生水。
托幼机构卫生标准
一、爱卫会组织健全。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卫生检查监督工作,有工作计划和总结,有卫生规章制度,有检查评比记录和结果。做到资料齐全、规范。
二、水冲式厕所和洗手设施符合国家有关专项规范,生活饮用水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保证定时供应开水。
三、教室、活动室、哺乳室、隔离室阳光充足,空气流通。室内外环境整洁,各类公共用品、玩具消毒符合国家卫生要求。
四、床位摆设整齐,被褥、床单、枕巾定期换洗。
五、食堂做好儿童膳食的营养调配,认真贯彻国家《食品安全法》的要求,按集体食堂的卫生标准严格执行。
六、工作人员搞好个人卫生,每年进行体检。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知识的培训,培训率、及格率、体检合格率均达100%。
七、经常开展儿童卫生知识教育,从小培养儿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八、活动场所平整,环境绿化美化,无垃圾杂物。游戏设施安全卫生,定期消毒,有记录。
九、“除四害”,工作落实,有领导分管,有专(兼)职人员,有制度,有计划,有药械,有定期检查考核记录。单位内食堂、附设的饭店有纱门、纱窗、纱罩、风幕机等防蝇设施,蚊蝇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垃圾桶、泔水桶有盖密闭,日产日清,无蝇蛆孳生。阴沟、下水道、墙壁通风口设有防鼠网,门、窗缝隙小于0.6厘米。室内无蝇,无鼠及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无蟑螂、卵荚及蟑迹。室外环境无蝇蛆、孑孓孳生,无鼠及鼠迹,基本无蝇。“除四害”工作及四害密度达标,资料齐全、规范。
十、“门前五包”工作落实。单位“门前五包”有责任人,有责任书,有责任牌,有检查记录。门前无垃圾,无乱设摊点,绿化完好,绿岛花圃无杂物,车辆停放整齐有序,墙面无乱写乱贴乱画。
公园卫生标准
一、爱卫会组织健全。有组织网络,有领导分管,有科室主抓,有年度工作计划、措施和总结,有定期开展活动的记录资料,有卫生规章制度和执行情况记录,有检查评比结果。所有资料装订成册,做到全面、准确、规范。
二、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单位健康教育有专人负责,有固定的3平方米以上的健康教育宣传橱窗或大型宣传广告牌,宣传橱窗内容每2个月更新1次,并留有小样或照片。每年有健康教育的工作计划和总结。有全员健康知识培训资料及考卷,并装订成册。干部、职工健康知识普及率达100%,健康知识考试及格率达100%,健康行为形成率达80%以上。
三、室外(院落、场地、绿岛、树林、花圃、假山、屋顶、平台等环境)整洁。道路平整,全面硬化,排水良好。无乱堆乱放、无乱搭乱建、无乱贴乱画、无暴露性垃圾、无废弃物。机动车辆和自行车按线停放,整齐有序,树木花草养护良好,树冠整齐,无病树、无枯枝,草坪定时修剪,并设有盆花、盆景、小品美化环境。
四、室内(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陈列室、游览室、值班室)整洁。无蛛网,窗明几净,无积尘,墙面无剥脱。楼道无杂物、无痰迹、无烟蒂。会议室、接待室、活动室、陈列室等有禁烟标志,公用茶具应有消毒设施。室内所有家具、文件、物品摆放整齐。
五、垃圾、粪便管理严格。设置足够的公共厕所和果皮箱。有清扫保洁专业队伍,对所有公共环境进行全天候清扫、保洁、管理,劝阻游客乱抛乱扔。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密闭化,有专人定时收集;果皮箱每天清理、消杀;所有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单位公共厕所全部为水冲式,达到国家二类以上标准,标志醒目、规范,设施完好,有专人清扫、消杀、全天候保洁。蹲坑、便池内无积粪、无尿垢,基本无臭味。
六、“门前五包”工作落实。单位“门前五包”有责任人,有责任书,有责任牌,有检查记录。门前无垃圾,无乱设摊点,绿岛花圃无杂物,车辆停放整齐有序,墙面无乱写乱贴乱画。
七、单位内部和出租房食品生产经营场所、浴室、理发店、歌舞厅、卡拉OK厅、网吧等,达到《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要求。
八、“除四害”工作落实,有领导分管,有专(兼)职人员,有制度,有计划,有药械,有定期检查考核记录。单位内附设的食堂、饭店有纱门、纱窗、纱罩、风幕机等防蝇设施,设有灭蝇灯,蚊蝇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垃圾桶、泔水桶有盖密闭,无蝇蛆孳生。阴沟、下水道、墙壁通风口设有防鼠网,门、窗缝隙小于0.6厘米。室内无蝇,无鼠及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无蟑螂、卵荚及蟑迹。室外环境无鼠及鼠迹,基本无蝇。做好花房肥料、水缸(池)、假山积水、水塘等蚊蝇孳生地控制,灭杀蚊蝇及其幼虫。“除四害”工作及四害密度达标,资料齐全、规范,装订成册。
九、单位内部集体宿舍应做到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室内地面清洁,窗明几净,室外无乱堆乱放。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密闭化,日产日清。公用的卫生间、盥洗间等公用部位管理规范,保持整洁。
十、园内水面要有专人打捞漂浮物,并定期换水。各种游戏设施扶手等应每天消毒,做到卫生、安全。并有记录。
(四)食品安全
食品生产加工厂(场)卫生标准
一、持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悬挂在醒目处。
二、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有效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持证率100%。“五病”调离率100%。
三、爱国卫生组织网络健全,有卫生管理制度(保洁制度、消毒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奖惩制度等),张挂上墙。卫生工作有计划、有总结。经常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有检查记录,奖惩兑现。各项爱国卫生资料齐全、规范,装订成册。
四、室内外环境整洁。专人负责每天清扫外环境,室内湿式清扫,全天候保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无积尘、无蛛网,地面无烟蒂、无痰迹,墙面无剥脱。阴沟、下水道排水通畅,无污物积存。空调器滤网和电风扇叶无积尘,痰盂有盖,及时清倒,保持清洁。公用茶具有消毒设施。室外绿化美化,院落平整,楼道、阳台清洁无杂物。车辆停放整齐,无乱堆乱放和违章搭建,无卫生死角。垃圾实行桶装化、袋装化、密闭化管理,日产日清,无蝇无蛆。
五、厕所为水冲式,设施完好,运转正常,达到国家二类以上标准。有专人清扫保洁,定期消杀,清洁卫生,无积尘、无蛛网、无积便和尿垢,无蝇、无蛆、无臭。
六、“除四害”工作有组织,有领导分管,有专(兼)职“除四害”人员,有制度,有计划,有药械,各项“除四害”措施有效落实,定期检查考核,有记录。生产场所及成品库设有纱门、纱窗、纱罩、风罩机等防蝇设施。阴沟、下水道、墙壁通风口设有防鼠网,门、窗缝隙小于0.6厘米。室内外环境设有鼠夹、鼠笼、粘鼠板等工具,全年灭鼠,做到无鼠及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蚊蝇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做到无蝇蛆、无孑孓孳生。定期开展灭蟑活动,做到无蟑螂成、若虫、无卵荚及无蟑迹。“除四害”工作及四害密度达标,资料准确、齐全、规范。
七、生产区与生活区分开,生产加工场所周围30米范围内无有毒有害场所。
八、有与食品生产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场所,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合理,无交叉往返,流水作业。
九、生产车间的地面、墙壁、天花板要使用便于清洗、消毒、耐水、耐腐蚀材料。每天每班生产结束后,及时清扫地面,保持整洁,车间内不得存放与食品生产无关的物品。
十、食品容器、用具、工具、操作台、机械、设备等,应及时清洗消毒,有记录,保持整洁。
十一、有检验室和相应的检测手段,按照产品卫生标准,做到批批检验,合格出厂,不合格产品有相应的处理记录及复检记录。检验项目、结果、原始记录资料齐全。
十二、库房合理布局。食品堆放整齐,分类上架,标志明显,隔墙离地15厘米以上,有防霉、防鼠、防蝇、防尘设施。每种食品建立台帐,做到先进先出。
十三、生产、加工车间必须定期进行空气消毒,并有消毒记录。
十四、生产区内水源充足卫生。生产用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有检测报告书。
十五、定型包装食品标志齐全。包括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方、净含量、规格等,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和《食品标签通用标准》,标志应清晰、可识别,贴后装箱,不得使用即时贴。
十六、食品安全质量达标。有检验室和相应检测手段,原辅材料新鲜卫生,生产原料和成品有检验报告,合格率达100%。坚持生熟分开、原辅材料和成品分开。原料索取合格证或者检测报告。
十七、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工作时应穿戴整洁工作衣帽,不留长发、胡须、长指甲,不染指甲或戴戒指及手饰品。
十八、有更衣室和衣帽柜。每名从业人员冬夏各不得少于2套工作衣帽。有专用的自动式或脚踏式洗手消毒设施,有固定的消毒员负责配制消毒液。
十九、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单位健康教育有领导小组,专人负责健康教育网络健全,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橱窗,内容每2个月更新1次,并留有小样或照片。每年有健康教育的工作计划和总结,资料按档案要求装订成册。每年开展职工健康教育全员培训,健康知识普及率100%,妇女保健教育工作落到实处,职工健康知识及格率达100%,职工健康行为形成率达80%以上,培训记录和考卷装订成册。
二十、会议室、活动室、生产车间、成品仓库有禁烟标志,积极开展争创无吸烟单位活动。
二十一、“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达到管理要求。
二十二、单位内部集体宿舍和在外宿舍区应按居民区卫生要求,有专人抓好达标。
二十三、单位附设食堂、浴室、小卖部、理发室等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和公共场所卫生要求。
二十四、严格执行有关食品索证管理规定。
二十五、三废和噪音都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食品商店(批发部、超市)卫生标准
一、持有效《食品流通许可证》,并悬挂在醒目处。
二、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有效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持证率100%。“五病”调离率100%。
三、爱国卫生组织网络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健全(保洁制度、消毒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奖惩制度等),张挂上墙。卫生工作有计划、有总结。经常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有检查记录,奖惩兑现。各项爱国卫生资料齐全、规范、装订成册。
四、室内外环境整洁,专人负责卫生保洁,每天湿式清扫。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无积尘、无蛛网,地面无烟蒂、无痰迹,墙画无剥脱。阴沟、下水道排水通畅,无污物积存。空调器滤网和电风扇无积尘,痰盂有盖,及时清倒,保持清洁。公用茶具有消毒设施。室外绿化美化,院落平整,楼道、阳台清洁无杂物。车辆停放整齐,无乱堆乱放和违章搭建,无卫生死角。垃圾实行桶装化、袋装化、密闭化管理,日产日清,无蝇无蛆。
五、厕所为水冲式,设施完好,运转正常,达到国家二类以上标准。有专人清扫保洁,定期消杀,清洁卫生,无积尘、无蛛网、无积便和尿垢,无蝇、无蛆、无臭。
六、“除四害”工作有组织,有领导分管,有专(兼)职人员,有制度,有计划,有药械,各项“除四害”措施有效落实,定期检查考核,有记录。经营场所及仓库设有相应的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阴沟、下水道、墙壁通风口设有防鼠网,门、窗缝隙小于0.6厘米。室内外环境设有鼠夹、鼠笼、粘鼠板等工具,开展经常性灭鼠活动,做到无鼠及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蚊蝇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做到无蝇蛆、无孑孓孳生。定期开展灭蟑活动,做到无蟑螂、无若虫、无卵荚及蟑迹。“除四害”工作及四害密度达标,资料准确、齐全、规范。
七、经营场所与生活区分开经营,周围30米范围内无有毒有害场所。
八、食品经营布局合理。出售食品,有专柜。现场制作裱花蛋糕、配制散装饮料,应设有不少于6平方米的专间,并配备空调及紫外线灯,设有纱门纱窗,散装食品分装设有专用食品包装间,有防蝇防鼠设施。
九、食品存放和销售必须生熟分开,销售直接入口食品使用工具,不得销售过期、变质、生虫及假冒伪劣食品。经营其它商品不得与食品混放混摆。出售散装食品必须有固定的防蝇、防鼠、防腐、防尘等设施,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
十、批发销售的定型包装食品,标志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和《食品标签通用标准》,标识清楚、易辨、齐全,产品索证正常、规范,做到每类食品按规定索取检测合格报告单,证货相符,并建立完整的索证档案。销售进口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有专人定期检查食品过期、变质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有检查记录和处理意见。
十一、有与经营品种、范围、数量相适应的专用食品仓库,食品与杂品、熟食品与生食品、干食品与湿食品,应能做到分类分仓存放,隔墙离地15厘米以上(批发部门隔墙离地应有30厘米),标志明显,建立卡片,按进货顺序先进先出。库房应具有防蝇、防尘、防霉设施,有鼠笼、鼠夹等工具,开展经常性灭鼠工作。
十二、应设置更衣室和固定的流水式洗手消毒设施,每名从业人员配备长、短袖工作衣、帽各2套。
十三、企业应自觉接受工商部门的食品质量抽检,食品抽检合格率90%以上。
十四、职工健康教育知识培训率100%,考试及格率100%,健康行为形成率80%以上,培训和考卷等资料齐全,装订成册。
十五、营业厅、库房、活动房、会议室有醒目的禁止吸烟标志,达到无吸烟单位标准要求。
十六、个人卫生良好。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经常洗手消毒,不得留长发、胡须、长指甲,不戴戒指。
十七、“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达到管理要求。
十八、单位内部集体宿舍和在外宿舍区按居民区卫生要求,有专人抓好达标。
十九、严格执行有关食品索证管理规定。
饮食业、集体食堂卫生标准
一、持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并悬挂在醒目处。
二、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有效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持证率100%。“五病”调离率100%。
三、爱国卫生组织网络健全,卫生管理制度(保洁制度、消毒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奖惩制度等)健全,张挂上墙。卫生工作有计划、有总结。经常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有检查记录,奖惩兑现。各项爱国卫生资料齐全、规范,装订成册。
四、室内外环境整洁。专人负责卫生保洁,每天湿式清扫。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无积尘、无蛛网,地面无烟蒂、无痰迹,墙面无剥脱。阴沟、下水道排水通畅,无污物积存。空调器滤网和电风扇叶无积尘。痰盂有盖,及时清倒,保持清洁。公用茶具有消毒设施。室外绿化美化,院落平整,楼道、阳台清洁无杂物。车辆停放整齐,无乱堆乱放和违章搭建,无卫生死角。垃圾实行袋装化、密闭化管理,日产日清,无蝇无蛆。
五、厕所为水冲式,设施完好,运转正常,达到国家二类以上标准。有专人清扫保洁,定期消杀,清洁卫生,无积尘、无蛛网、无积便和尿垢,无蝇、无蛆、无臭。
六、“除四害”工作有组织网络。有领导分管,有专(兼)职“除四害”人员,有制度,有计划,有药械,各项“除四害”措施有效落实,定期检查考核,有记录。生产场所及成品库设有纱门、纱窗、纱罩、风幕机等防蝇设施。阴沟、下水道、墙壁通风口设有防鼠网,门、窗缝隙小于0.6厘米。室内外环境设有鼠夹、鼠笼、粘鼠板等工具,开展经常性灭鼠活动,做到无鼠及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蚊蝇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做到无蝇蛆,无孑孓孳生,无蟑螂、卵荚及蟑迹,“除四害”工作及四害密度达标,资料准确、齐全、规范。
七、生产场所周围30米内无有毒有害场所。
八、生产经营场所必须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
1.大中型饮食店(总面积150平方米,餐位80个,包厢1个以上,职工食堂就餐人数100人以上)有原料处理、配菜、烹调、备餐、熟食、白案间、主副食品库、冷藏库(冰箱)、更衣室、餐具洗涤消毒间、燃料、废弃物存放等场所。
2.小型饮食店必须有明确的原料加工、配菜、烹调、冷藏柜(冰箱)、餐具清洗消毒、燃料、废弃物存放场所。
3.各生产加工场所按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原料生进熟出,流水作业,无往返交叉。
九、餐厅与厨房(包括辅房)面积之比不少于3∶2(餐厅面积可按每餐位1平方米估算)。凡经营饭莱(包括快餐、盒饭)加工场所不少于40平方米,经营面点小吃加工场所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兼营熟食酱菜、冷面制品、分装盒饭必须另设10平方米以上的专间。
十、生产间、炉灶间、熟食间、粗加工间、餐具洗涤消毒间内墙必须用瓷砖铺砌。地面用不透水、耐磨材料铺设,有明沟排水,沟内三面贴光滑防水材料。排水系统设有金属地漏,下水道出口设有防鼠金属丝网。
十一、原料处理场所应有两个以上水池,生产场所每间须配备一个水池。烹调间使用隔墙式炉灶或煤气、油灶,有良好的通风、排烟、排气设施。
十二、熟食间应有完善的防蝇防尘设施,有空调,有洗涤消毒池和紫外线灭菌灯。有熟食专用冰箱、专用刀具、工具容器,并做到生熟分开,标志明显。熟食制作人员进入熟食间应二次更衣,脱去原有的工作服,换上熟食间专用工作服并进行洗手、消毒,方可工作。
十三、餐具消毒设施完好,措施落实,专人负责,消毒正常,符合卫生要求,有消毒记录。
1.大中型饮食单位应设餐具洗涤消毒间,设有洗碗机等热力消毒设施和餐具保洁柜等。小型和个体饮食店设餐具洗涤消毒处,有专用的清洗、消毒、净水冲洗三个池和保洁橱。提倡使用集中消毒餐具。
2.餐具消毒以热源电子消毒柜、洗碗机等消毒方式为主,辅以药物消毒,并将餐具消毒程序张贴在餐具洗涤消毒处正上方。
3.配备足够数量的餐具,不少于高峰就餐人数的2至3倍,餐具保洁橱应能容纳足够数量的餐具,并做到密封,保持清洁。
4.大中型饮食店有一名专职消毒员,负责全面的消毒工作。消毒员熟练掌握消毒程序、药物浓度、消毒温度和消毒时间。每月餐具消毒效果合格率85%以上。
5.消毒后的餐具应达到光滑、洁净、无积水、无油腻、无食物残渣。
十四、餐饮用水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十五、大中型饮食单位应设有盥洗室和更衣室,更衣室内配有更衣橱。小型饮食店设更衣处。每名从业人员冬夏各不得少于2套工作衣帽,熟食间操作人员应有3~5只口罩。
十六、采购食品应索取检验合格报告单,有索证登记。仓库做到食杂分开,分类存放,隔墙离地15厘米以上,标志明显。每种食品建立卡片。定型包装食品有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做到先进先出。
十七、每年开展职工健康教育全员培训,健康知识普及率达100%,妇女保健教育工作落到实处,职工健康知识考试及格率达100%,职工健康行为形成率80%以上,培训资料及考卷装订成册。
十八、单位会议室、营业间、餐厅、生产间、库房等有禁止吸烟标志和措施,积极开展创无吸烟单位活动。
十九、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工作时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发、胡须、长指甲,不染指甲、戴戒指及手饰品,操作时不吸烟。
二十、单位内部集体宿舍和在外宿舍区按居民区卫生要求,有专人抓好达标。
二十一、“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达到管理要求。
二十二、严格执行有关食品索证管理规定。
二十三、三废和噪音都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小餐饮业卫生标准
一、持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并悬挂在醒目处。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
二、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持有效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五病”调离率达100%。卫生制度健全,张挂上墙。
三、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四、营业场所必须符合相关要求。
1.环境卫生整洁。无积灰、蛛网,无卫生死角,无杂物堆放。墙壁、天花板、地面、用具、操作台保持清洁,地面无积水,上下水通畅。垃圾桶、泔水桶加盖密闭,及时清运。阴沟、下水道、墙壁通风口设有防鼠网,门、窗达防鼠要求。生产间及库房设有鼠笼、鼠夹等工具,并投放到位。保持室内无蝇、鼠、蟑及鼠迹、蟑迹。设有水冲式厕所,经常打扫,定期消杀,做到清洁卫生,无蝇、无蛆、无臭。垃圾实行袋装化、密闭化管理,日产日清,无蝇蛆。
2.不得在简易房、违章建筑以及改变房屋用途的车库等建筑物内从事经营活动。
3.厨房面积不得少于营业总面积的三分之一(最小不得少于8㎡),周围20米以内不得有污染源,不得占道经营,不得在石棉瓦、油毛毡等材料建造的场所内烹调饮食。
4.店内的生产场所和餐厅有防蝇、防尘设施和灭蝇灯(防蝇防尘设施指纱门、纱窗、纱罩、暗道、风幕、竹帘、塑料帘等),防蝇设施应完好无破损。
五、营业场所内使用的燃料须是油、气、电等清洁能源,不得使用煤制品炉。必须设置油烟净化处理专用装置。厨房产生的油烟经净化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向楼顶排放,烟道出口须高于楼顶1.5米。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噪声、振动和热污染。
六、污水管道必须与城市污水管网相连接,污水排入城市管网前,应当采取隔油、残渣过滤等设施,符合城市排污管网进入标准。不得将残渣废物直接排入城市排污管网。
七、餐厨废油必须供给专业处理单位,并有规范的收购(供需)协议。
八、制售食品须符合要求。
1.应做到生熟食品分离,货、款分离,食品存放应有防蝇、防鼠、防尘、防潮等设施。
2.餐具、食品容器的清洗、消毒、保洁设施齐全,配置布局合理,符合卫生要求。
3.冷菜制作应设有冷荤间,冷荤间应做到专室、专人、专用工具、专冷藏、专消毒。
4.冷菜间工作人员必须坚持二次更衣。
九、食品储存器具、餐具存放、容器、加工工具等设备、设施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消毒间、冷荤间、粗加工间、库房、卫生间及垃圾收集、存储设施等布局合理,符合卫生要求。
十、严格实行餐具一洗、二冲、三消毒、四保洁制度。餐具清洗消毒操作人员应固定,经培训后上岗。能准确掌握餐具消毒的方法和操作程序。餐具消毒符合要求。餐具光滑、洁净、无油腻、无食物残渣。提倡使用集中消毒餐具。
十一、调味品、原辅料的采购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实行索证管理。
十二、从业人员穿戴白色、清洁的工作衣帽上岗,操作前洗手消毒,不留长发、胡须、长指甲,不染指甲,不戴戒指,不戴项链,操作时不吸烟。
十三、店堂内有明显“禁止吸烟”的标志和措施,并得到有效落实。
十四、中、西式餐馆应设有水冲式卫生间并有明显标志。
十五、“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达到管理要求。
十六、所产生的餐厨固废垃圾必须实行委托清运。
十七、三废和噪音都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蛋糕、面包房卫生标准
一、持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并悬挂在醒目处。
二、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持有效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五病”调离率达100%。卫生制度健全,张贴上墙。
三、室内外环境整洁。专人负责卫生保洁,每天湿式清扫。室内无积尘、无蛛网、无杂物,地面无烟蒂、无痰迹,墙面无剥脱。空调器滤网和电风扇叶无积尘。室外院落平整,道路硬化,无积水,无杂物,无乱堆乱放和违章搭建,无卫生死角。垃圾实行袋装化、密闭化管理,日产日清,无蝇蛆。
四、厕所为水冲式,每天专人清扫保洁,定期消杀,清洁卫生,无积便和尿垢,无蝇、无蛆、无臭。
五、有“除四害”药械,措施落实,门窗缝隙小于0.6厘米。阴沟、下水道及通风口设防鼠网,生产场所纱门纱窗齐全。生产间、库房布有鼠夹、鼠笼等工具,并投放到位。室内外环境无鼠、蝇、蟑螂及鼠迹、蟑迹,无蚊蝇孳生场所。
六、周围30米以内无有毒有害场所。
七、总面积不低于25平方米,流程布局合理。
八、生产场所采用瓷砖铺贴,地沟排水通畅。
九、原料隔墙离地15厘米以上存放。销售间有密闭的销售柜,工具定时清洗,保持清洁。
十、从业人员卫生良好,穿戴白色整洁工作衣帽上岗,操作前 洗手消毒,不留长发、胡须、长指甲,不染指甲,不戴戒指,操作时不吸烟。
十一、“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达到管理要求。
十二、严格执行有关食品索证管理规定。
十三、三废和噪音都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五)公共场所、窗口单位、饮用水卫生
旅店业(宾馆、饭店)卫生标准
一、持有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并悬挂在醒目处。严格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二、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有效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持证率100%。“五病”调离率100%。
三、爱国卫生组织网络健全,专人负责卫生工作,有爱国卫生工作年度计划和总结,认真履行爱国卫生和创卫工作职责。卫生管理制度健全(保洁制度、消毒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奖惩制度等),张挂上墙。经常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有检查记录,奖惩兑现。各项爱国卫生资料规范、准确、齐全,装订成册。
四、室内外环境整洁。有专人保洁,每天湿式清扫。室内地面、墙面、灯具换气口无明显污迹、卫生死角、污物、蛛网、积尘、悬挂物,窗明几净。空调器滤网和电风扇叶无积尘,楼道、阳台无杂物。室外绿化、美化覆盖率达40%以上,院落平整,道路硬化,排水畅通,车辆划线停放,整齐有序,无乱堆乱放,无违章搭建,无卫生死角。密闭式垃圾及果壳箱设置合理,有袋有盖,日产日清,箱体洁净,定期消毒。
五、室内场所的机械通风或空调装置风量足够,空气定期消毒,空调滤网定期清洗,并有记录。
六、厕所为水冲式,设施完好,运转正常,达到国家二类以上标准。有专人清扫保洁,定期消杀,清洁卫生,无积尘、无蛛网、无积便和尿垢,无蝇、无蛆、无臭。
七、“除四害”工作有组织网络、有专人负责,有制度、有计划,经费、药械落实,“除四害”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定期检查考核并有记录。四害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门、窗缝隙小于0.6厘米。阴沟、下水道、通风口设有防鼠网。室内无苍蝇、蟑螂和蟑螂卵荚、粪便、蜕皮等,室内外环境无蝇蛆、孑孓,无鼠及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除四害”工作及四害密度达标,资料准确、齐全、规范。
八、卫生间面池、浴缸、坐便器每日清洗消毒,备有三桶三刷,标志明显,清洗消毒操作程序符合由面池到浴缸到座便器,由洁到脏,由外到里,由上到下的顺序要求。
九、每楼层有消毒间,有茶具、毛巾等固定消毒设施,坚持一客一消毒。有茶具保洁柜和毛巾等保洁容器,消毒员能规范演示消毒过程。
十、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床上用品做到一客一换,长住客每周一换,有记录。床上用品数量达到1∶3。毛毯、床罩清洁,定期清洗更换。放置安全套或设置安全套发售设备,有防治性病、艾滋病等宣传资料。
十一、有近三年室内环境卫生指标监测评价报告和当年顾客用品(茶具、毛巾、卫生洁具等)消毒效果监测结果,卫生指标监测资料齐全,合格率95%以上。
十二、供应旅客用洗发液、浴液等化妆洗涤用品,应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要求。
十三、二次供水水箱加盖加锁,专人管理,每年清洗消毒不少于1次,及时进行水质检测,井有完整记录和检测报告。
十四、库房物品整齐堆放,分类上架或入柜。设有鼠夹、鼠笼等经常性灭鼠工具,并投放到位。
十五、单位健康教育有领导小组,专人负责,健康教育网络健全,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橱窗或电子显示屏,内容每2个月更新1次,并留有小样或照片。每年有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和总结,开展职工健康教育全员培训,健康知识普及率100%,妇女保健教育工作落到实处,职工健康知识及格率达100%,职工健康行为形成率达80%以上,各项健康教育宣传、培训及考卷资料齐全、规范,装订成册。
十六、会议室、活动室等公共场所有醒目的禁烟标志,有禁烟制度和措施,并得到有效落实,达到无吸烟单位标准要求。
十七、服务人员仪表端正,举止文明,服务规范,服装整洁,挂牌上岗,个人卫生良好。
十八、“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达到管理要求。
十九、单位集体宿舍和在外宿舍区应按居民区要求,有专人抓好达标。
二十、三废和噪音都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小旅店业卫生标准
一、持有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并悬挂在醒目处。严格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二、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有效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持证率100%。“五病”调离率100%。
三、爱国卫生组织网络健全,专人负责,有爱国卫生工作年度计划和总结,认真履行爱国卫生和创卫工作职责。卫生管理制度健全(保洁制度、消毒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奖惩制度等),张挂上墙。经常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有检查记录。各项爱国卫生资料齐全,装订成册,有据可查。
四、室内外环境整洁。有专人保洁,每天湿式清扫。室内地面、墙面、灯具换气口无明显污迹、卫生死角、污物、蛛网、积尘、悬挂物,窗明几净。空调器滤网和电风扇叶无积尘,楼道、阳台无杂物。院落平整,道路硬化,排水畅通,车辆划线停放,整齐有序,无乱堆乱放,无违章搭建,无卫生死角。密闭式垃圾及果壳箱设置合理,有袋有盖,日产日清,箱体洁净,定期消毒。痰盂有盖,每日清洗,清洁卫生。
五、室内场所的机械通风或空调装置风量足够,空气定期消毒,空调滤网定期清洗,并有记录。
六、厕所为水冲式,设施完好,运转正常,达到国家二类以上标准。有专人清扫保洁,定期消杀,清洁卫生,无积尘、无蛛网、无积便和尿垢,无蝇、无蛆、无臭。
七、“除四害”工作有制度、有措施,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有药械,定期开展灭杀。门、窗达防鼠要求,阴沟、下水道、通风口设有防鼠网。室内无蝇、蟑螂和蟑螂卵荚,室内外环境无鼠及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无蚊、蝇孳生场地。“除四害”工作及四害密度达标,资料准确、齐全、规范。
八、有消毒间,有茶具、拖鞋、毛巾等固定消毒设施,坚持一客一消毒,有茶具保洁柜和拖鞋、毛巾保洁容器,消毒员能规范演示消毒过程。有消毒记录。
九、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床上用品做到一客一换,长住客每周一换,有记录。床上用品数量达到1∶3。夏季床上凉席、枕席每天用温水擦拭。放置安全套或设置安全套发售设备,有防治性病、艾滋病等宣传资料。
十、设有卫生间客房,其面池、浴缸、坐便器每日清洗消毒,备有三桶三刷,标志明显,清洗消毒符合程序。毛巾每客专用,每日换洗消毒,消毒员能规范演示消毒全过程。未设卫生间客房,每床配备一套面盆、脚盆,并有明显标志。每客用后消毒,并有面盆、脚盆固定消毒设施。
十一、有近三年室内环境卫生指标监测评价报告和当年顾客用品(茶具、毛巾、卫生洁具等)消毒效果监测结果,监测资料齐全,卫生指标合格率95%以上。
十二、库房物品整齐堆放,分类上架或入柜。设有鼠夹、鼠笼等经常性灭鼠工具,并投放到位。
十三、会议室、活动室等公共场所有醒目的禁烟标志,有禁烟制度和措施,并得到有效落实。
十四、“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达到管理要求。
十五、服务人员仪表端正,举止文明,服务规范,服装整洁,挂牌上岗,个人卫生良好。
十六、单位附设的食堂、小卖部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
十七、三废和噪音都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浴室业卫生标准
一、持有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并悬挂在醒目处。严格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二、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有效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持证率100%。“五病”调离率100%。
三、爱国卫生组织网络健全,有专人负责卫生工作,卫生制度齐全(保洁制度、消毒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奖惩制度等),并张挂上墙。工作有计划、有检查考核、有总结,各项爱国卫生资料齐全,装订成册。
四、室内外环境整洁。有专人负责保洁工作,每日湿式清扫。室内地面、墙面、灯具换气口无明显污迹、卫生死角、污物、蛛网、积尘、悬挂物,窗明几净。空调器滤网和电风扇叶无积尘,楼道、阳台无杂物。室外绿化、美化,院落平整,道路硬化,排水畅通,车辆划线停放,整齐有序,无乱堆乱放和违章搭建,无卫生死角。密闭式垃圾及果壳箱设置合理,有袋有盖,日产日清,箱体洁净,无蝇蛆孳生,定期消毒。痰盂有盖,每日清洗。
五、室内场所的机械通风或空调装置风量足够,空气定期消毒,空调滤网定期清洗,并有记录。
六、厕所为水冲式,设施完好,运转正常,达到国家二类以上标准。有专人清扫保洁,定期消杀,清洁卫生,无积尘、无蛛网、无积便和尿垢,无蝇、无蛆、无臭。
七、“除四害”工作有制度、有措施,专人负责,有“除四害”药械,定期开展灭杀工作。门、窗达防鼠要求,阴沟、下水道、通风口设有防鼠网。室内无蝇、蟑螂(包括卵荚和蟑迹),室内外环境无鼠及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无蚊、蝇孳生场地。“除四害”工作及四害密度达标,资料完整、齐全、规范。
八、有醒目的禁止性病、传染性皮肤病患者就浴标志。放置安全套或设置安全套发售设备,提供艾滋病防治宣传资料。
九、女子浴室不得设大浴池,池浴间和盆浴间配备淋浴设施(莲蓬头与更衣室床位数之比为1∶5)。
十、更衣室有保暖、换气设备。床上用品(浴巾、垫巾)清洁。有换洗消毒记录。
十一、面巾、身巾(上衣巾)、下水巾应分开,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面巾、身巾用热水消毒,下水巾可用药物浸泡消毒,三巾均有容器保洁。衣柜、卧柜洁净,顾客用衣裤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有消毒记录。提倡使用一次性浴巾、毛巾、浴衣裤等一次性用品。
十二、下水巾、茶具、拖鞋等有固定消毒设施,坚持一客一消毒,毛巾、拖鞋、茶具、浴巾消毒后有保洁容器,消毒员能规范演示消毒过程。有消毒记录。
十三、洗发液、浴液等化妆、洗涤用品,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要求。
十四、有近三年室内环境卫生指标监测评价报告和当年顾客用品(茶具、毛巾等)消毒效果监测结果,监测资料齐全,卫生指标合格率90%以上。
十五、库房物品整齐堆放,分类上架或入柜。设有鼠夹、鼠笼等经常性灭鼠工具,并投放到位。
十六、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单位健康教育有领导小组,专人负责,健康教育网络健全,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橱窗或电子显示屏,内容每2个月更新1次,并留有小样或照片,每年有健康教育的工作计划和总结,职工健康教育全员培训,健康知识普及率100%,妇女保健教育工作落到实处,职工健康知识及格率达100%,职工健康行为形成率达80%以上,宣传、培训资料及考卷装订成册(个体单位可适当从简)。
十七、有醒目的禁烟标志和劝阻吸烟的措施,积极开展争创无吸烟单位活动。
十八、“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达到管理要求。
十九、服务人员仪表端正,举止文明,服务规范,服装整洁,挂牌上岗,个人卫生良好。
二十、单位内附设的食品小卖部应符合相应卫生标准要求,门口不得设食品摊点。
二十一、三废和噪音都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理发美容业卫生标准
一、持有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并悬挂在醒目处。严格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二、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有效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持证率100%。“五病”调离率100%。
三、卫生工作有专人负责,有卫生制度并张挂上墙。
四、室内外环境整洁。每日湿式清扫。室内地面、墙面、灯具换气口无明显污迹、卫生死角、污物、蛛网、积尘、悬挂物,窗明几净。空调器滤网和电风扇叶无积尘。密闭式垃圾及果壳箱设置合理,有袋有盖,日产日清,箱体洁净,定期消毒。痰盂有盖,及时清理。厕所为水冲式,通风设施完好,无积便和尿垢,无蝇、无蛆、无臭。
五、室内场所的机械通风或空调装置风量足够,空气定期消毒,空调滤网定期清洗,并有记录。
六、有“除四害”药械,室内无蝇、无鼠及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无蟑螂、卵荚及蟑迹。
七、有近三年室内环境卫生指标监测评价报告和当年顾客用品(毛巾、理发工具、美容工具等)消毒效果监测结果,监测资料齐全,卫生指标合格率90%以上。
八、美容场所毛巾与顾客床位比大于10∶1,理发场所大于3∶1。提倡使用一次性护颈纸。
九、有皮肤病患者专用理发工具一套,有标志,专盒存放。
十、烫发、美容场所应有专用工作间(区),有机械通风装置。
十一、理发工具采用工具消毒箱消毒,毛巾采用蒸气消毒,做到一客一消毒。宜使用一次性胡刷、剃刀。
十二、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美容工作人员在美容前双手必须清洗消毒,清面、美容时戴口罩。
十三、从业人员每人配备工作服两套,口罩四只,经常换洗,保持清洁。
十四、供顾客使用的化妆洗涤用品,应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要求。
十五、积极开展健康教育。从业人员接受卫生知识学习培训率100%,健康知识普及率100%,考试及格率100%,健康行为形成率达80%以上,培训记录和考卷齐全。
十六、有禁止吸烟的标志和措施,无吸烟者及烟具、烟蒂、烟灰。
十七、“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达到管理要求。
游泳场(馆)卫生标准
一、持有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并悬挂在醒目处。严格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二、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有效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持证率100%。“五病”调离率100%。
三、爱国卫生组织网络健全,专人负责卫生工作,卫生制度健全(保洁制度、消毒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奖惩制度等),并张挂上墙。卫生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资料齐全,装订成册。
四、室内外环境整洁。专人保洁,每天清扫。室内地面、墙面、灯具换气口无明显污迹、卫生死角、污物、蛛网、积尘、悬挂物,窗明几净。室外绿化、美化,院落平整,排水畅通,车辆划线停放,整齐有序,无乱堆乱放,无卫生死角。设有相应数量的密闭式垃圾桶和符合卫生要求的果壳箱、痰盂等卫生设施,垃圾实行袋装化管理,日产日清,并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无蝇蛆。
五、厕所为水冲式,设施完好,运转正常,达到国家二类以上标准。有专人清扫保洁,定期消杀,清洁卫生,无积尘、无蛛网、无积便和尿垢,无蝇、无蛆、无臭。
六、“除四害”工作有计划、有制度、有措施,专人负责,有“除四害”药械,定期开展灭杀。室内无蝇、无蟑螂和卵荚及蟑迹,室内外环境无鼠及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无蚊、蝇孳生场地。阴沟、下水道设有防鼠网,门、窗达防鼠要求。“除四害”工作达标,资料完整、齐全、规范,装订成册。
七、游泳池有池水净化消毒设施,由专人负责。池水经监测各项卫生指标达到国家卫生标准(游离余氯0.3~0.5mg/L,细菌总数不超过1000个/mL,大肠菌群不超过18个/L,池水浑浊度不大于5度)。每天有水质净化、消毒记录和余氯测定。各项资料收集齐全,装订成册。有卫生监督部门定期池水监测结果报告,合格率100%。
八、淋浴室每30—40人设一个喷头。女厕所每40人设一便池,男厕所每60人设一个大便池和两个小便池,厕所水冲式,清洁卫生。
九、淋浴室、厕所通往游泳池通道中间应按要求设置强制通过式浸脚消毒池(池长不小于2米,深度20厘米,宽度与走道相同)。
十、在入口处有醒目的“禁止患有肝炎、心脏病、皮肤癣病(包括脚癣)、重度沙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精神病患者和酗酒者进入游泳池游泳”的标志。游泳人员凭当年“游泳健康合格证”购票入池,进入更衣室前有人查验。禁止出租、出借游泳衣裤。
十一、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单位健康教育有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健康教育网络健全,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橱窗或电子显示屏,内容每2个月更新1次,并留有小样或照片,每年有健康教育的工作计划和总结,职工健康教育全员培训,健康知识普及率100%,妇女保健教育工作落到实处,职工健康知识及格率达100%,职工健康行为形成率达80%以上,宣传、培训资料及考卷装订成册(个体单位可适当从简)。
十二、会议室、活动室等公共场所有醒目的禁烟标志,并得到有效落实。
十三、“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达到管理要求。
影剧院卫生标准
一、持有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并悬挂在醒目处。严格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二、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有效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持证率100%。“五病”调离率100%。
三、有爱国卫生管理组织,卫生制度(保洁制度、消毒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奖惩制度等)健全,并张挂上墙。卫生工作有计划,有检查考核,有总结,各项爱国卫生工作资料齐全,装订成册。
四、室内外环境整洁。有专人负责保洁工作,每天湿式清扫。室内地面、墙面、灯具换气口无明显污迹、卫生死角、污物、蛛网、积尘、悬挂物,窗明几净。空调器滤网和电风扇叶无积尘。楼道、阳台无杂物。室外绿化、美化,院落平整,排水畅通,车辆划线停放,整齐有序,无乱堆乱放,无卫生死角。密闭式垃圾及果壳箱设置合理,有袋有盖,日产日清,箱体洁净,定期消毒。痰盂有盖,及时清理。
五、室内场所的机械通风或空调装置风量足够,空气定期消毒,空调滤网定期清洗,并有记录。
六、厕所为水冲式,设施完好,运转正常,达到国家二类以上标准。有专人清扫保洁,定期消杀,清洁卫生,无积尘、无蛛网、无积便和尿垢,无蝇、无蛆、无臭。
七、“除四害”工作有计划、有制度、有措施,专人负责,有“除四害”药械,定期开展灭杀。室内无蝇、无蟑螂和卵荚及蟑迹,室内外环境无鼠及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无蚊、蝇孳生场地。阴沟、下水道设有防鼠网,门、窗达防鼠要求。“除四害”工作及四害密度达标,资料完整、齐全、规范,装订成册。
八、有消毒间或茶具、毛巾等顾客用具清洗、消毒设施,消毒员能规范演示消毒全过程。观众座位套应定期清洗保持清洁。有消毒记录。
九、场所内有机械通风设施和空调装置,运转正常,定期进行空气消毒。有记录。
十、影剧院每场次间隔时间不少于30分钟,空场时间不少于10分钟,立体影剧院供观众使用的眼镜,每场使用后须经紫外线消毒。电视录像最近视距为显示屏幕对角线长度的4倍,采用投影的视距为屏幕宽度的1.5倍。舞厅在营业时间内严禁使用紫外线灯、荧光灯、滑石粉和烟雾剂。
十一、有近三年室内环境卫生指标监测评价报告和当年顾客用品(茶具、毛巾、卫生洁具等)消毒效果监测结果,监测资料齐全,卫生指标合格率90%以上。
十二、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单位有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健康教育网络健全,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橱窗或电子显示屏,内容每2个月更新1次,并留有小样或照片。每年有健康教育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开展职工健康教育全员培训,健康知识普及率100%,妇女保健教育工作落到实处,职工健康知识及格率达100%,职工健康行为形成率达80%以上,宣传、培训资料及考卷装订成册(个体单位可适当从简)。
十三、有醒目的禁止吸烟标志,并配有灯箱,有劝阻吸烟措施,做到无吸烟者及烟具、烟蒂、烟灰,达到无吸烟单位标准。
十四、服务人员仪表端庄,举止文明,服务规范,服装整齐,挂牌上岗,卫生良好。
十五、“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达到管理要求。
十六、录像厅、歌舞厅、卡拉OK厅、茶馆(楼)、咖啡厅、网吧等参照本标准执行。
小娱乐业卫生标准
一、营业执照齐全,并悬挂在醒目处。严格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二、从业人员按规定要求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有效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持证率100%。“五病”调离率100%。
三、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四、营业时间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五、营业场所环境整洁、美观,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座椅套须定期清洗,保持清洁。出售的食品、饮料须符合标准要求。
六、歌舞厅、茶室、酒吧、网吧等场所内供顾客使用的饮餐具应按要求洗净、消毒、定位存放、保证洁净。
七、歌舞厅在营业时间里严禁使用紫外线杀菌灯、滑石粉及有害顾客健康的烟雾剂。必须落实噪声、振动污染的阻隔设施,并符合国家标准。居民楼、医院、学校、机关等周围严禁开设产生噪声污染的娱乐场所。
八、营业场所保持通风良好,室内须设机械通风换气装置,分体空调滤网每月清洗不少于1次,定期进行空气消毒。
九、营业场所必须设有消毒间,营业结束后须对室内物品、用具(桌、椅、门扶手、键盘、鼠标等)表面进行消毒。
十、有禁止吸烟标志,室内禁止吸烟。
十一、所产生的生活垃圾须实行委托清运。
图书馆、博物馆等卫生标准
一、持有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并悬挂在醒目处。严格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二、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有效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持证率100%。“五病”调离率100%。
三、有爱国卫生管理组织,卫生制度健全(保洁制度、消毒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奖惩制度等),并张挂上墙。卫生工作有计划,有检查考核,有总结,各项爱国卫生工作资料齐全,装订成册。
四、室内外环境整洁。有专人负责保洁工作,每天湿式清扫。室内地面、墙面、灯具换气口无明显污迹、卫生死角、污物、蛛网、积尘、悬挂物,窗明几净。空调器滤网和电风扇叶无积尘。楼道、阳台无杂物。室外绿化、美化,院落平整,排水畅通,车辆划线停放,整齐有序,无乱堆乱放,无卫生死角。密闭式垃圾及果壳箱设置合理,有袋有盖,日产日清,箱体洁净,定期消毒。痰盂有盖,及时清理。
五、室内场所的机械通风或空调装置风量足够,空气定期消毒,空调滤网定期清洗,并有记录。
六、厕所为水冲式,设施完好,运转正常,达到国家二类以上标准。有专人清扫保洁,定期消杀,清洁卫生,无积尘、无蛛网、无积便和尿垢,无蝇、无蛆、无臭。
七、“除四害”工作有计划、有制度、有措施,专人负责,有“除四害”药械,定期开展灭杀。室内无蝇、无蟑螂和卵荚及蟑迹,室内外环境无鼠及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无蚊、蝇孳生场地。阴沟、下水道设有防鼠网,门、窗达防鼠要求。“除四害”工作及四害密度达标,资料完整、齐全、规范,装订成册。
八、使用面积超过300平方米的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有机械通风装置。
九、阅览室每个座位占有面积不低于1.2平方米。阅览室自然采光不少1∶1/6,人工照明做到光线均匀、柔和、不眩目。
十、馆内微小气候、空气质量、噪声、照明度等卫生指标符合国家《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标准》,卫生监测资料齐全。
十一、职工健康知识全员培训率100%,考试及格率达100%,职工健康行为形成率达80%以上,培训结果和考卷等资料齐全,装订成册。
十二、馆内禁止吸烟,有明显的禁烟标志,有劝阻吸烟措施,无烟具,无吸烟者及烟蒂、烟灰,达到无吸烟单位标准。
十三、工作人员仪表端庄,举止文明,服务规范,服装整齐,挂牌上岗,卫生良好。
十四、单位内部集体宿舍和在外宿舍区应按居民区卫生要求,有专人抓好达标。
十五、“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达到管理要求。
十六、附属有食品、公共场所经营的,应符合相应的卫生标准要求。
十七、美术馆、展览馆、新华书店、影像店等参照本标准执。
商场(店)、药店卫生标准
一、持有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并悬挂在醒目处。严格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二、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有效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持证率100%。“五病”调离率100%。
三、有爱国卫生管理组织,卫生制度健全(保洁制度、消毒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奖惩制度等),并张挂上墙。卫生工作有计划,有检查考核,有总结,各项爱国卫生工作资料齐全,装订成册。
四、室内外环境整洁。有专人负责保洁工作,每天湿式清扫。室内地面、墙面、灯具换气口无明显污迹、卫生死角、污物、蛛网、积尘、悬挂物,窗明几净。空调器滤网和电风扇叶无积尘。楼道、阳台无杂物。室外绿化、美化,院落平整,排水畅通,车辆划线停放,整齐有序,无乱堆乱放,无卫生死角。密闭式垃圾及果壳箱设置合理,有袋有盖,日产日清,箱体洁净,定期消毒。痰盂有盖,及时清理。
五、室内场所的机械通风或空调装置风量足够,空气定期消毒,空调滤网定期清洗,并有记录。
六、厕所为水冲式,设施完好,运转正常,达到国家二类以上标准。有专人清扫保洁,定期消杀,清洁卫生,无积尘、无蛛网、无积便和尿垢,无蝇、无蛆、无臭。
七、“除四害”工作有组织,有领导分管,有制度,有计划,有药械,各项“除四害”工作措施落实,定期检查考核,有记录。阴沟、下水道、墙壁通风口设有防鼠网,门、窗缝隙小于0.6厘米。室内无苍蝇、蟑螂(包括卵荚和蟑迹),室内外环境无蝇蛆、孑孓孳生,无鼠及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除四害”工作及四害密度达标,资料完整、齐全、规范,装订成册。
八、营业面积大于3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店),营业厅应有机械通风装置,有足够的新风量。定期进行空气消毒,有消毒记录。
九、综合商场内出售食品、药品、化妆品等商品的柜台应分设在清洁的地方。出售农药、油漆、化学试剂等商品,应有单独的售货柜。
十、出售旧衣物等生活用品的商店,应有消毒措施和消毒制度,旧衣物必须经消毒后方可出售。不得出售进口旧服装。
十一、商场(店)的微小气候、空气质量、噪声、照明度等卫生指标符合国家《商场(店)卫生标准》要求,卫生监测资料齐全。
十二、库房物品堆放整齐,分类上架,隔墙离地。食品应有单独的库房,与其它食品分开存放。室内设有鼠笼、鼠夹等灭鼠工具,并投放到位。
十三、健康教育有专人负责,有宣传栏,每2月更换一次内容,并留有照片或小样。职工健康知识全员培训率100%,考试及格率达100%,职工健康行为形成率达80%以上,培训结果和考卷等资料齐全,装订成册。
十四、店内禁止吸烟,有明显的禁烟标志,有劝阻吸烟措施,不设烟具,无吸烟者及烟蒂、烟灰,达到无吸烟单位标准。
十五、营业人员仪表端庄、举止文明、服务规范、服装整齐、卫生良好。
十六、单位内部集体宿舍和在外宿舍区应按居民区卫生要求,有专人抓好达标。
十七、“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达到管理要求。
十八、商场内设的食品柜,应符合食品商店(柜)卫生标准。
体育馆卫生标准
一、持有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并悬挂在醒目处。严格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二、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有效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持证率100%。“五病”调离率100%。
三、有爱国卫生管理组织,卫生制度健全(保洁制度、消毒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奖惩制度等),并张挂上墙。卫生工作有计划,有检查考核,有总结,各项爱国卫生工作资料齐全,装订成册。
四、室内外环境整洁。有专人负责保洁工作,每天湿式清扫。室内地面、墙面、灯具换气口无明显污迹、卫生死角、污物、蛛网、积尘、悬挂物,窗明几净。空调器滤网和电风扇叶无积尘。楼道、阳台无杂物。室外绿化、美化,院落平整,排水畅通,车辆划线停放,整齐有序,无乱堆乱放,无卫生死角。密闭式垃圾及果壳箱设置合理,有袋有盖,日产日清,箱体洁净,定期消毒。痰盂有盖,及时清理。
五、室内场所的机械通风或空调装置风量足够,空气定期消毒,空调滤网定期清洗,并有记录。
六、厕所为水冲式,设施完好,运转正常,达到国家二类以上标准。有专人清扫保洁,定期消杀,清洁卫生,无积尘、无蛛网、无积便和尿垢,无蝇、无蛆、无臭。
七、“除四害”工作有组织网络,有领导分管,有专(兼)职人员,有制度,有计划,有药械,各项“除四害”工作措施落实,定期检查考核,有记录。阴沟、下水道、通风口设有防鼠网,门、窗缝隙小于0.6厘米。室内无苍蝇、蟑螂(包括卵荚和蟑迹),室内外环境无蝇蛆、孑孓孳生,无鼠及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除四害”工作及四害密度达标,资料完整、齐全、规范,装订成册。
八、体育馆应有机械通风装置。使用空调时观众席的新风每人每小时不低于20立方米。
九、有近三年体育馆的微小气候、空气质量、通风等卫生指标监测报告,监测结果符合国家《体育馆卫生标准》,卫生监测资料齐全。
十、公用茶具等有专用消毒间消毒。供观众饮用水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十一、有健康教育宣传阵地,每2月更换内容,并留有照片或小样。职工健康知识全员培训率100%,考试及格率达100%,职工健康行为形成率达80%以上,培训结果和考卷等资料齐全,装订成册。
十二、体育馆内禁止吸烟,有明显的禁烟标志,有人劝阻,做到地面无烟蒂、烟灰,无吸烟者,达到无吸烟单位标准。在有通风设施的地方可设单独的吸烟室(区),并有明显标志。
十三、工作人员仪表端庄、服装整齐、挂牌上岗、卫生良好。
十四、“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达到管理要求。
十五、单位内部集体宿舍和在外宿舍区应按居民区卫生要求,有专人抓好达标。
十六、附设的食品经营、其它公共场所经营,应符合相应的卫生标准要求。
车站卫生标准
一、持有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并悬挂在醒目处。严格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室内空气卫生质量监测指标达到国家卫生标准要求,资料齐全。
二、服务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有效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持证率100%。“五病”调离率100%。
三、有爱国卫生管理组织,卫生制度健全(保洁制度、消毒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奖惩制度等),并张挂上墙。卫生工作有计划,有检查考核,有总结,各项爱国卫生工作资料齐全、准确、规范,装订成册。
四、室内外环境整洁。进出车辆管理规范、停放整齐、车容整洁。设置足够的果皮箱。有专人负责保洁工作,每天清扫。室内地面、墙面、灯具换气口无明显污迹、卫生死角、污物、蛛网、积尘、悬挂物,窗明几净。空调器滤网和电风扇叶无积尘。凳椅清洁,整齐有序。室内地面清洁,院落平整,排水畅通,无杂物、无杂草。无乱堆乱放,无卫生死角。楼道、阳台清洁,无杂物堆放。垃圾实行袋装化、密闭化管理,日产日清,无蝇无蛆。痰盂有盖,清理及时。
五、室内场所的机械通风或空调装置风量足够,空气定期消毒,空调滤网定期清洗,并有记录。
六、室外绿化美化,环境优美整齐,树木花草养护良好。
七、厕所为水冲式,设施完好,运转正常,达到国家二类以上标准。有专人清扫保洁,定期消杀,清洁卫生,无积尘、无蛛网、无积便和尿垢,无蝇、无蛆、无臭。厕所蹲位足够,按等候旅客平均聚集人数,男厕每80人设大便器、小便器各一个,女厕所每50人设大便器一个。
八、“除四害”工作有组织网络,有领导分管,有计划,有制度,有药械,各项“除四害”工作措施落实,定期检查考核,有记录。蚊蝇孽生地得到有效治理。阴沟、下水道、墙壁通风口设有防鼠网,门、窗缝隙小于0.6厘米。室内外环境设有鼠夹、鼠笼、粘鼠板等经常性灭鼠措施,并投放到位。单位室内无苍蝇、老鼠(包括鼠迹)、蟑螂(包括卵荚和蟑迹)。室外环境无闲置性积水,无蝇蛆、孑孓孳生,无鼠及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除四害”工作及四害密度达标,资料准确、齐全、规范,装订成册。
九、候车室(候机室)内设有饮水处,茶桶加锁,公用茶具坚持一客一消毒或使用一次性茶具。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十、候车室(候机室)、售票厅、会议室内禁止吸烟,有人劝阻旅客吸烟,在有通风设施的地方设单独的吸烟区(室),并有明显标志。建成无吸烟单位。
十一、健康教育有专人负责,有3平方米以上的宣传橱窗或电子显示屏,内容每2个月更新1次,并留有小样或照片,职工健康教育知识全员培训率100%,考试及格率达100%,健康行为形成率80%以上,宣传培训结果和考卷等资料齐全,装订成册。广播室定期向旅客播放卫生知识,有资料和记录。
十二、服务人员仪表端庄,举止文明,服务规范,服装整齐,挂牌上岗,卫生良好。
十三、“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达到管理要求。
十四、单位内部集体宿舍和在外宿舍区应按居民区卫生要求,有专人抓好达标。
十五、附设的(包括出租房)食堂、饮食、食品店和理发、浴室、旅店、舞厅、网吧等应符合相应的卫生标准要求。
二次供水卫生标准
一、二次供水水质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有检测报告。
二、凡新建或设有二次供水设施的单位和住宅楼,其设计及施工应符合卫生要求。
三、卫生制度健全,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建立岗位责任制度。
四、二次供水水箱材料及内壁材料应符合卫生要求,内壁材料坚固,不脱落,不得有有害物质向水中溶释。
五、二次供水设施周围无杂物堆放,不得饲养畜禽,水箱上不得堆放物品。
六、二次供水水箱内壁光滑、无青苔、无淤泥、无杂物,有消毒浮球,水质清澈良好。
七、蓄水池密闭,设有安全标记,并有一定距离的卫生防护带。
八、二次供水设施完备,水箱有锁有盖,溢水管的出口有防护网罩,排水管不得与下水道直接相连。
九、有专人进行水箱(池)的清洗、消毒工作,有完整的二次供水设施基本情况、清洗计划、清洗记录、检验报告、验收记录等资料。
十、供管水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有效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传染病患者应及时调离直接供管水的工作岗位。
十一、清洗水箱所需工具、设备,工作人员工作时所用工作衣帽、雨鞋、手套等应定期消毒,符合卫生要求。
农贸市场卫生标准
一、有健全的爱国卫生管理组织网络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按市场规模配备卫生管理人员(150个摊位以内配备2人;150至350个摊位配备3至4人;350个摊位以上的配备5人以上)。管理人员必须佩戴统一标志并按规定文明管理,开展经常性卫生检查评比活动,有检查记录,奖惩兑现。
二、场外卫生要求:
1.停车场地地面平整、硬化,停车标志标线清晰、环境卫生整洁。
2.车辆分类停放、整齐规范、首尾一致。车辆停放及市场入口处有专人管理,有禁止车辆入场标志,按营业场所面积每800㎡不少于1人(800㎡以下配1人)的标准,配备专职车辆管理人员。
3.入口处设市场平面布局图或导购图。公告栏、宣传橱窗定期公布市场信息和卫生健康知识。
4.市场周边营业房无占道经营、乱堆放、乱停车、乱扔垃圾现象。“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到位。
5.场外无流动摊贩,固定摊点。
三、场内卫生要求
1.各类商品划行归市,摊位分类摆放整齐,通道通畅,无摊外设摊、乱堆放、占道经营等现象,严禁停放各类车辆。
2.卫生设施齐全,垃圾筒、果壳箱加袋加盖设置合理。除“四害”药、械配置到位,摊位配备垃圾容器,有条件的合理设置封闭式垃圾收集房,营业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清运车必须全封闭。
3.上下水道通畅,地面平整硬化、无破损、积水,下水道口设有防鼠设施。
4.保洁制度完善,专职保洁人员落实。做到地面、场面清洁,房顶、场顶无积尘、橼尘、蛛网及随意吊挂物。
5.公厕实行专人管理,无堆放物,男女标志醒目,门窗设施完善,水冲装置完好,小便槽及蹲位瓷砖壁无污垢,墙面无乱涂画、无灰尘,地面无积水,厕内基本无臭。
6.定期消杀,“四害”密度严格控制,符合国家标准,可视范围内苍蝇少于3只/次。
四、食品卫生要求
1.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经营卤味、副食、豆制品等业主,必须办理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屠宰、水产、食品加工必须办理营业执照和健康证。
2.推行商品准入、索证、索票制,杜绝腐败变质、假冒伪劣食品。
3.熟食卤味经营场所,必须独立封闭,配备空调、冰箱、紫外线消毒灯、液等卫生设施设备。从业人员必须穿戴干净的工作衣帽、口罩。销售过程符合食品卫生要求,严格实行钱货分开。
4.活禽销售、屠宰区域必须相对独立。家禽销售区实行隔离屠宰,并配备水冲刷装置,禽毛、内脏入桶加盖,污水排入污水管网,场地保持清洁。
5.食品摊位必须落实防尘、防蝇、防鼠设施,灭蝇措施到位,做到基本无蝇。
6.市场出租房餐饮经营户不得占用场内公共空间,污水、油烟不得影响市场环境。
五、经营管理要求
1.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亮证经营,文明经商。
2.市场内不得销售违禁野生动物。
3.商品质量投诉台及时受理消费者投诉。
4.按《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服务管理规范》设置农药残留抽检、公示制度。
早夜市卫生标准
一、统一划行归市,规范经营,食品摊位食品流通许可证、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和营业执照齐全、有效,亮证(照)经营。
二、澳门新濠天地娱乐场,手机赌钱游戏单位有市场管理办法,专人负责市场卫生的管理,定期检查、考核,有记录。
三、有专人清扫、保洁,环境整洁、干净。下水道通畅,无污水外流。
四、统一按照规定时间、区域开市、闭市。
五、每个经营户配备有密闭垃圾桶,垃圾袋装,保证摊位周围干净。对蔬菜、水果等易造成地面污染的摊点统一铺设地板革。垃圾日产日清。
六、有水冲式公共厕所,有专人保洁,无蝇,基本无臭。
七、直接入口食品有统一防蝇、防尘橱(罩)和专用柜台,生、熟分开,货、款分开,使用工具销售。饮食经营者的餐具必须消毒或使用一次性餐具。提倡使用集中消毒餐具。
八、严格执行有关食品索证管理规定。
露天烧烤卫生标准
一、工商营业执照、餐饮业服务许可证、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齐全,亮证经营。
二、有烧烤区域标志。
三、统一铺设地板革。
四、餐桌、凳、椅整齐,工作人员衣帽整洁、统一。
五、有水冲式公共厕所,有专人保洁,无蝇,基本无臭。每桌配备1个密闭垃圾桶,垃圾袋装、入桶,日产日清。
六、严格按规定时间、区域开市、闭市。
七、澳门新濠天地娱乐场,手机赌钱游戏单位有专人负责夜市场卫生的管理和保洁,有检查、考核记录。
八、有卫生管理办法及处罚措施。
九、严格执行有关食品索证管理规定。
(七)公用事业卫生
自来水公司卫生标准
一、爱国卫生组织网络、卫生制度健全,装框上墙。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总结。各项资料齐全、准确、规范。
二、有《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装框上墙。
三、室内环境无蛛网、无积尘。窗明几净、地面整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
四、会议室有醒目、规范的禁烟标志,有公用茶具消毒设施或使用一次性茶杯。
五、室外环境绿化、美化、硬化,无垃圾杂物、无乱堆乱放,车辆停放有序,“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全面实行卫生包干责任制。
六、干部、职工健康知识知晓率达100%,健康行为形成率达80%以上,资料装订成册。
七、有近三年来末梢水监测检查记录和水源水质监测资料,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市区饮用水末梢水浑浊度、细菌总数、大肠菌群、游离余氯合格率连续三年达98%以上。
八、有专人负责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工作,水质检查、消毒过滤、泵房工作人员必须每年参加健康检查,体检率达100%,有效健康证持有率、“五病”及时调离率达100%。供管水人员都有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九、有水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GB57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认真执行班组、厂部化验室和公司化验室三级检验、抽检制度。
十、厕所为水冲式,设施完好,运转正常,达到国家二类以上标准。有专人清扫保洁,定期消杀,清洁卫生,无积尘、无蛛网、无积便和尿垢,无蝇、无蛆、无臭。
十一、“除四害”工作有组织网络、有领导分管、有制度、有计划、有专(兼)职人员、有药械,各项“除四害”工作措施落实,定期检查考核,有记录。蚊蝇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存放垃圾容器有袋有盖,垃圾日产日清,无蝇蛆孳生。阴沟、下水道、墙壁通风口设有防鼠网,门、窗缝隙小于0.6厘米。室内无蝇、无鼠(包括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无蟑螂(包括卵荚和蟑迹)。室外环境无孑孓孳生。“除四害”工作及四害密度达国家标准。
客运车辆卫生标准
一、所有车辆必须有营运证,遵守国家治安、交通法规及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客运、公安、卫生、物价、税务、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法管理、监督和检查。
二、市区车容车貌整洁,性能良好。车内卫生良好,有禁烟标志。
三、公共汽车头牌、腰牌、尾牌齐全。车体、玻璃无破损,乘务人员卫生责任制落实,定期组织检查评比,记录完整。
四、出租汽车有“TAXI”和“出租车”标志的顶灯,有计价器、有司乘人员服务卡以及服务监督电话。在明显部位有经营者名称或标志,车内张贴物价部门确定的租价标准。车体尾部玻璃统一张贴创卫宣传口号。
五、客运车辆不得在主次干道两侧冲洗。
六、遵守经营场所卫生管理规定,不乱扔垃圾杂物、不乱泼脏水。
七、尾气排放要达标。
液化气站卫生标准
一、有专人负责卫生工作,有卫生规章制度、有执行情况的记录。
二、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干部、职工健康知识知晓率达100%,考试及格率达100%,健康行为形成率达80%以上。
三、站内卫生整洁,无蛛网,无积尘,无痰迹。窗明几净,墙面无剥脱。有禁止吸烟标志,无吸烟者及烟具、烟蒂、烟灰。公用茶具有消毒设施。
四、院内道路平整,无乱堆乱放,无垃圾杂物。车辆按线停放,整齐有序。
五、“除四害”工作组织网络健全,有专(兼)职“除四害”工作人员,定期开展灭杀工作,室内外无蝇、无鼠及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无蟑螂、卵荚及蟑迹,无孑孓孽生。
六、加油站、加气站参照本标准执行。
污水处理场卫生标准
一、爱国卫生组织网络、卫生制度健全,装框上墙。爱国卫生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总结。各项资料齐全、准确、规范。
二、室内外环境整洁,有专人负责卫生保洁,每天清扫。室内窗明几净,无积尘、无蛛网、无痰迹。室外绿化美化,院落整洁,楼道、阳台无杂物。车辆停放整齐。无乱堆乱放,无违章搭建,无卫生死角。生活垃圾实行桶装化、袋装化、密闭化管理,日产日清。
三、厕所为水冲式,设施完好,运转正常,达到国家二类以上标准。有专人清扫保洁,定期消杀,清洁卫生,无积尘、无蛛网、无积便和尿垢,无蝇、无蛆、无臭。
四、有固定的3平方米以上的健康教育宣传橱窗,内容每2月更换一次,并留有照片和小样。干部、职工健康知识普及率达100%,考试及格率达100%,健康行为形成率达80%以上。培训结果和考卷等资料齐全,装订成册。
五、“除四害”工作有组织网络、有领导分管、有工作制度、有年度计划、有专(兼)职消杀人员、有药械,各项“除四害”工作措施落实,定期检查考核,有记录。蚊蝇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无蝇蛆孳生。阴沟、下水道、通风口设有防鼠网,门、窗缝隙小于0.6厘米。单位室内无苍蝇、蟑螂(包括卵荚和蟑迹),室内外环境无蝇蛆、孑孓孳生,无鼠及鼠迹(包括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除四害”工作及四害密度达标。资料准确、齐全、规范。
六、会议室有禁烟标志和管理措施,公用茶具有消毒设施。
七、按规定做好日常的水质分析,各种监测资料齐全,数据达标。
八、所有电子、仪表等设施定时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正常运转,全场设备运转、污水处理量记录完整,资料齐全。
九、操作人员、化验员等进行岗前、岗位业务培训,强化业务指导,确保业务熟悉。
十、运行处理后的水质达标。
十一、“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达到管理要求。
十二、污水处理场规划、选址、设计、建设、验收资料齐全。
垃圾处理场卫生标准
一、爱国卫生组织、卫生管理制度健全。爱国卫生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总结。资料齐全、准确、规范。
二、场内设备、设施完好率达100%。
三、“除四害”工作有专(兼)职人员、有药械、有消杀制度,各项“除四害”工作措施落实,定期检查考核,有记录。场内及周围环境基本无鼠及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确保无蛆。蝇蚊孳生季节,定时喷洒药物消毒,可视范围内苍蝇少于3只次。
四、实行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按卫生填埋工艺进行单元式填埋操作,及时覆土、压实。实行垃圾焚烧处理的,按焚烧规范要求操作。
五、有截洪、防渗设施和垃圾浸出液收集、引流、处理系统,并正常运转,污水排放水质达标。
六、垃圾内产生气体有导、排设施及防爆、防火安全设施,完好率达100%。焚烧废气达标。
七、有专人管理室内外环境卫生,每日清扫、保洁、消杀。定期对门、窗和有关设备进行冲洗。管理用房有防蝇、防鼠设施。
八、场区绿化好,有计划地种植高杆阔叶树木并搞好日常维护。
九、场区有日收垃圾量、覆土记录,有设施运行记录,有处理效果监测记录。各类基础资料齐全、准确、规范,并装订成册。
十、垃圾处理场规划、选址、设计、建设、验收资料齐全。
垃圾中转站卫生标准
一、垃圾中转站机械设备运行良好,定人管理、专人操作,定期保养和维修。
二、“除四害”工作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有药械,有消杀制度,各项“除四害”措施落实,定期检查考核,有记录。场内及周围环境无鼠及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无蝇蛆孳生,基本无蝇。 蝇蚊孳生季节,定时喷洒药物消毒,可视范围内苍蝇少于3只/次。
三、站内外有专人负责清扫保洁,做到无杂物、无积尘、无乱堆乱放,墙面瓷砖无破损,地面净、墙面净、门窗净、地坑净、周围净。
四、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有记录、有台帐、有操作规程。
五、中转站上、下水设施齐全、完好。污水处理达到排放标准。
环卫车队卫生标准
一、爱国卫生组织、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总结。
二、场地环境整洁卫生,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无乱搭乱建、无卫生死角。
三、车容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标志清晰。
四、车辆按线停放,整齐有序。设备放置规范、整齐。
五、车辆完好率达90%以上,车况良好,车容整洁。
六、坚持密闭运输,无垃圾、污水撒漏现象。
七、装卸垃圾应符合作业要求,不得乱倒、乱卸、乱抛垃圾。
八、运输作业结束,应将车辆清洗干净(结冰期除外),清洗污水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I8-86)或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后,方可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或附近水体。
九、各类资料、台帐齐全、准确、规范。
公共厕所卫生标准
一、公厕必须达到二类以上标准,有无障碍设施并保持良好。
二、有经过培训的专人管理,保洁制度健全完善。
三、内部采光、照明、通风、环境卫生保持良好,无堆放物,做到基本无臭。
四、坐便器、蹲位整洁,管道畅通,照明灯具、洗手器具、挂包器具等设施完好。
五、地面保持整洁,无粪便污物,无水锈、尿垢、垃圾。粪槽、便槽(斗)和管道无破损。
六、墙面、天花板、门窗和隔离板无积灰、污迹、蛛网,无乱涂乱画,内外墙面光洁无剥落。
七、公厕外要设置醒目导向标志,公厕内设醒目识别标志,方便群众入厕。
八、外环境整洁,不乱堆杂物,四周无垃圾、粪便、污水等污物,保洁工具放置整齐。
九、有防蝇、防蚊和除臭设施或措施,蚊蝇孳生季节,定时喷洒灭蚊蝇药物,有效控制蝇蛆孳生。
附表
公厕内卫生保洁质量控制指标
项目 |
一类公厕 |
二类公厕 |
三类公厕 |
纸片(块) |
无 |
≤1 |
≤2 |
烟蒂(个) |
无 |
≤1 |
≤2 |
粪迹(处) |
无 |
无 |
无 |
痰迹(处) |
无 |
≤1 |
≤2 |
窗格积灰 |
无 |
无 |
微 |
臭味(级) |
≤0 |
≤1 |
水厕,≤1 非水厕,≤3 |
苍蝇(只) |
无 |
无 |
水厕,<3 非水厕,≤5 |
蛛网 |
无 |
无 |
无 |
粪便处理场卫生标准
一、爱国卫生组织、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总结。
二、处理场设施齐全,完好率达100%。
三、严格贮粪周期,明确封存时间和出粪时间,实行厌氧密封无害化处理。
四、场区卫生良好,落实专人清扫保洁。绿化、美化环境,道路硬化,泥土不见天。
五、“除四害”工作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定期开展对进、出粪口以及场区内外进行四害消杀,四害密度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
六、定时对处理效果进行监测评估,各类资料齐全、准确、规范。
七、粪便处理场规划、选址、设计、建设、验收资料齐全。
(八)特种行业卫生
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卫生标准
一、持证、亮证经营,店容店貌整洁,货物堆放有序,店堂无异味,管理规范。
二、不得占道经营和占道堆放、晾晒。
三、收购货物按品种分类,袋装存放,堆放整齐。对收购的毛骨、皮张,要随时喷洒药水,密封存放。收购和暂存废旧物资不得污染周围环境卫生。
四、认真执行废旧物资收购政策、法规,自觉接受公安、卫生、工商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检查。
五、在市区运输废旧物资,运输车辆必须用油布或网绳封顶扎口,严防沿途抛撒。
六、认真做好“门前三包”工作,有专人负责门前卫生、绿化和车辆停放管理,保证门前无乱设摊点。
七、垃圾实行袋装化、密闭化,日产日清。
八、有“除四害”药械,定期开展“除四害”工作,室内外环境无蝇,无鼠及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无蟑螂及卵荚、蟑迹,无蝇蛆、孑孓孳生。
九、爱国卫生工作有专人负责,有工作计划和总结。
修理业卫生标准
一、营业执照齐全,并悬挂在醒目处。
二、经营场所面积、结构及设施设备符合国家与地方相关规定。从业人员须持证上岗。
三、修理、清洗场地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和其他公共场地,车辆清洗、修理必须在室内进行,不得影响周围环境与交通,不得损坏人行道。
四、不得在简易房、违章建筑以及改变房屋用途的车库等建筑物内从事经营活动。
五、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环保和消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保证周围环境的整洁。
六、汽车清洗须配备污水处理和泥沙沉淀设施,污水须经沉淀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
七、修车行、汽车美容店产生的废油、废液、废气等废物按要求配备相应设施,并集中收集处理。
八、汽车美容装潢不得从事其它专项维修业务。
九、晚十点后停止经营活动,防止噪音扰民。
(九)其他管理要求
市政设施管理要求
一、人行道及侧石
1.表面平整,无积水,砌块无松动、残缺。
2.侧石、踏步稳定牢固,不得缺失。
3.人行道上检查井不得凸起、沉陷。检查井盖不得缺失。
4.树池框完整无残缺。
5.盲道导向砖、止步砖位置符合设计规范。
6.所有附墙的管线、柜箱设置整齐、清洁、功能完好。
7.沿街的消防栓设置符合消防要求。消防栓无漏水现象,周围地面无明显塌陷,不影响车辆、行人安全。
二、下水道(污水井、雨水井)
1.路面上的检查井盖、雨水口牢固,保持与路面平顺相接。
2.检查井井座、雨水口出现松动,或发现井盖、井座、井箅断裂、丢失,应立即修补完整。
3.检查井座的高度,低于该处路面标高。
4.雨水口的高度,低于该处路面标高。
三、护栏
1.分隔带及护栏整齐、清洁、无缺损。若损坏或丢失,按原样式、颜色及时修补、复位。
2.防撞墩、分隔带、金属类护栏保持整齐、醒目,每周清洗不少于2次。
3.侧石、分隔带定期检查、维护。
四、路灯
1.亮灯率保证达到98%,灯具、灯架完好清洁、无蛛网、无积污、断裂、脱焊及严重锈蚀。严重影响照明安全的器件应予整修更换。
2.透明罩或玻璃灯罩无破碎和裂纹。
3.灯杆直立,灯杆上不得悬挂各种形式的广告。
4.无废弃的电线杆、电箱及管线。
五、桥梁
1.桥面平整,无坑洼、积水、损坏。
2.桥面清洁,无杂物堆积、杂草生长、蔓延。
3.栏杆扶手、引道护栏无断裂、撞坏、锈蚀。
4.伸缩缝无填塞、破损、失效。
5.锥坡、翼墙无开裂、坍塌、沉陷。
6.交通信号、标志、照明设施完好。
7.桥下不得堆积垃圾、杂物,闲置地块覆盖绿化或实施硬隔离。
六、道路
1.路面平整,无坑洼、积水、堆积物,边缘直顺平整。
2.沥青路面无裂缝、松散、坑槽、拥抱、啃边等现象。
3.沥青路面不得用水泥混凝土修补。
4.车行道上检查井不得凸起、沉陷,检查井盖不得缺失。
5.交通标志明显、规范,各类停车、分道标志线清晰,隔离栏整齐、清洁,定期维护和更新。车行分流。机动车、非机动车定点划线停放,整齐有序,不得占用绿化带。
6.城市道路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养护、维修等施工作业时,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施工完毕后应及时平整现场、恢复路面、拆除防围设施,清理各种垃圾。
沿街建筑物立面要求
一、外形完好无缺,临街及其两侧立面保持整洁、美观,不影响整体观瞻
二、门窗完好,幕墙干净。防盗门窗符合城市管理要求,外形设计和安装整齐美观。
三、干道及繁华路段不得设置实体围墙或高围墙(特殊情况除外)。采用半透景或透景式围墙,或用绿篱花坛(花池)栅栏分界。院内空地应绿化。
道路及人行道秩序管理要求
一、标志、标线及设施
1.设置的交通标志、标线须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相关国家标准。
2.交通隔离护栏、隔离墩设置规范、完好、整洁。
3.指挥岗亭、信号灯、晴雨伞设施完好、醒目、整洁、美观。
二、停车
1.停车场(库)的建设须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按照道路交通供需平衡的要求建设。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须按标准配建、增建停车场(库)。
2.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会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城市道路边施划机动车、营运非机动车停车泊位。自行车道、盲道及其配套设施所在区域不得施划停车泊位。
3.各类车辆须按规定停放,做到规范有序,违法停车及时处理。
三、秩序
1.货运车辆须严格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做到车容整洁,不带泥行驶,不抛撒废弃物,不乱鸣喇叭。运输建筑材料、各类垃圾等车辆捆扎牢固、封闭严密,做到不沿途洒落、飞扬、泄漏。
2.在城市道路行驶的机动车,须做到外观整洁,牌号齐全,排放尾气符合环保标准。
四、人行道
1.机动车须停放人行道指定泊位,非机动车停放点应分类施划、标识清晰。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人行道及公共场地施划泊位,禁止任何车辆停放在未划定停车区的人行道。
2.人行道及临人行道的空坪隙地上不得堆放杂物、垃圾、晾晒衣物等。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堆放物料、占道经营、摆摊设点、维修车辆、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其它设施。
3.沿街各单位、商店自觉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并与环卫部门签订《人行道保洁责任书》。做到不乱扔垃圾、乱倒污水、乱停车、乱吊挂,不损坏绿化,保持门前环境整洁。
道路两侧构筑物管理要求
一、禁止违法搭建各类构筑物。
二、构筑物(电话亭、书报亭、邮箱、候车亭、电力设备箱等设施)按规定设置或建设,外表完好、整洁,不得擅自涂写、张贴标语及广告。出现色彩剥蚀、陈旧、严重变色、危及公共安全的,主体责任单位(人)及时清洗、整修、加固、更新、拆除。
三、广告(报)栏设置适当有序并符合规范要求,内容健康、文字规范、外型美观,与街景协调,做到完好、整齐、坚固、洁净。
四、路名牌按国家标准制作,按规定统一设置,做到清晰醒目,文字准确规范。出现污损、歪倒等情况及时清洗、维护,路名变更时及时更换。
五、空调外机安装不得破坏建筑物立面,外机支架应采用耐锈蚀性材料,支架不占用人行道,安装牢固安全,高度不低于2.5米。做到外观整洁,表面无尘垢,顶端无垃圾和杂物。冷凝水管接入排水管道,冷凝水不得直接流向建筑物的外墙面或地面。机罩出现破旧、污损时,及时清洗或更换。
户外广告管理要求
一、户外广告须统一规划设置、合理布局、规范审批。不得妨碍生产或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不得影响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功能的正常发挥,不得损害市政公共设施和城市公共绿地绿化。
二、户外广告风格、造型、色调、材质、形式、数量、高度、体积、位置、朝向须与该路段的周围环境相协调,确保城市容貌的整体美观。
三、户外广告内容真实、合法,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和社会公众。
四、户外广告使用的文字、汉语拼音、计量单位、标志符号、称谓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使用外国文字的须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发布,并标注中文。
五、设在城市中心区域、商业繁华街道、重要路段和区域的广告,若安装照明设施的,须做到色彩绚丽、亮度适宜、显示完整、不断亮、不残损。
六、户外广告若出现陈旧、破损、玷污等现象,及时清洗、修复或更换。
七、及时拆除违反规定设置的户外广告。
八、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发生恶劣气候前须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社区保洁管理要求
一、路面无零星垃圾、积水、积泥、污物及窨井盖沟眼堵塞等现象,达到路面净、窨井盖沟眼净、边角净、花坛及周围净、隔离带净的要求。
二、楼道中、阳台下、平台上、雨棚顶无杂物垃圾,房屋四周沿口无蛛网、挂尘。做到楼道及墙面干净、扶手不积尘、楼道窗不积垢,垃圾及时收集,公共车库及车库公共通道整洁。
三、楼道内不得出现乱涂画及随意张贴的宣传品。“牛皮癣”必须用与底色相近的涂料覆盖。
四、树木、围墙、防盗栅栏上不得出现悬挂丢弃物。
五、区域内垃圾筒(箱)做到设置合理,摆放整齐有序,干净整洁、盖筒相连。
六、垃圾筒套袋加盖,筒体外观清洁不破损,筒内垃圾不外溢。
七、人行道每隔50米配1只果壳箱,破损筒(箱)及时更换。
八、垃圾清运车辆美观洁净、不破损、全封闭,专人保管使用,定期维修保养。
道路清扫和保洁要求
一、道路路面整洁,排水口清洁,无残留污水,无果皮、纸屑、塑膜、烟蒂、痰迹等。路旁绿地、绿化隔离带、行道树池内应无积存垃圾和人畜粪便。
二、路面冲洗,每2天不少于1次。气温30℃以上时,平均每天洒水应不少于3次。冲洗后路面应干净,下水口不应堵塞。
三、每日的首次清扫作业应在清晨7点前结束,人行道、路面、边沟、下水口、树池等应整洁。
四、对人流量大的繁华路段,应全天18小时以上巡回保洁,路面应见本色。
五、桥梁、人行道的保洁质量应与所连接的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桥栏杆应整洁,无乱贴、乱画。阶梯、扶手应干净,两侧墙面应无乱贴、乱画。
六、道路两侧人行道卫生保洁与路面相同。
保洁设施管理要求
一、垃圾箱(垃圾收集房)
1.定位设置,摆放点周围1m2内整洁,无散落、存留垃圾。
2.箱体无残缺、破损、封闭性好。外体干净,不得有明显积灰和污物。
3.蝇、蚊孳生季节,定时喷洒药物消毒。箱体周围可视范围内苍蝇少于3只/次。
4.生活垃圾全部实行密闭容器收集,有条件的地区可实行分类收集。
5.箱内垃圾定时清除,收集作业完成后,及时清理干净,将可移式垃圾收集箱复位,车走地净。
二、垃圾中转站
1.站内外场地整洁,无撒落垃圾和堆积杂物,无积留污水。污水处置设施完好。
2.站内通风良好,无恶臭,墙壁、窗户无积尘、蛛网。
3.进站垃圾当日转运,有贮存设施的,应加盖封闭,定时转运。
4.站内垃圾装运容器整洁,无积垢,无吊挂垃圾。
5.蚊蝇孳生季节,每天喷药灭蚊蝇。可视范围内苍蝇少于3只/次。
三、垃圾清运车
1.遵守交通法规,规范行车。
2.车容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标志清晰。
3.垃圾密闭运输,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等现象。
4.垃圾装运量应以车辆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不得超重、超高运输。
5.装卸垃圾符合作业要求,不得乱倒、乱卸、乱抛垃圾。
6.运输作业结束,及时将车辆清洗干净(结冰期除外)。
园林绿化管理要求
一、城市绿化、美化应符合城市规划,并和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同步建设、同时投入使用。
二、城市绿化应以绿为主,以美取胜,应遵循生物多样性及适地适树原则,合理配置乔、灌、草,注重季相变化,不得盲目引进外来植物。
三、城市绿地应定时进行养护,保持植物生长良好、叶面洁净美观,无明显病虫害、死树、地皮空秃。城市绿化养护应符合以下要求:
公共绿地不宜出现单处面积大于1㎡以上的泥土裸露。造型植物、攀缘植物和绿篱,应保持造型美观。绿地中模纹花坛、模纹组字等应保持完整、绚丽、鲜明。绿地围栏、标牌等设施应保持整洁、完好。 绿地环境应整洁美观,无垃圾杂物堆放,并应及时清除渣土、枝叶等,严禁露天焚烧枯枝、落叶。 行道树应保持树形整齐、树冠美观、无缺株、枯株、死树和病虫害,定期修剪,不应妨碍车、人通行,且不应碰架空线。
四、城市道路绿地率指标应符合规定要求。
五、绿化带、花坛内的泥土土面应低于侧石10cm以上,侧石外侧面应保持完好、整洁。树池周围的土面应低于侧石,宜采用草坪、碎石等覆盖,无泥土裸露。
六、应制定保护措施、设置保护标志对古树名木进行统一管理、分别养护。
七、城市绿化应注意庭院、阳台绿化和垂直绿化。
八、河流两岸、水面周围,应进行绿化。
九、严禁违章侵占绿地,不得擅自在植物上悬挂与绿化无关的物品。
十、不得在绿地内种植各种蔬菜。
道路绿化美化要求
一、园林小品和附属设施完好、清洁。绿地及时保洁,花草、树木生长良好,适时修剪整枝,科学防治病虫害。
二、街头绿地布局合理。绿地率主干道不小于20%,次干道不小于15%。
三、科学选用行道树种。行道树无死株、缺株,危树采取了有效的保护措施,没有与树体生长无关的悬挂物,树池规范、美观。
四、古树名木生长良好,有明显标志和保护措施。
五、无违章占绿。
六、禁止下列损坏城市绿地及绿化设施的行为:
1.依树盖房、搭棚、架设天线;
2.在绿地内堆物、倾倒废弃物;
3.进入设有明示禁止标志的绿地;
4.破坏草坪、绿篱、花卉、树木、植被;
5.其他损坏城市绿地和绿化设施的行为。
单位绿化管理要求
一、闲置未硬化的地面要尽可能覆盖绿化,无泥土裸露。
二、绿化布局合理,层次分明,四季有花。有适当点缀的建筑小品或花木盆景布置。室内、走廊、大门等处布置适量盆花。
三、有专兼职的绿化管理人员,绿化养护管理措施得当。绿地内无缺株、死株、枯株、杂草。树木修剪合理,树形美观整齐。草坪长势良好,覆盖率96%以上。养护设施齐全、完好。
四、绿地内卫生状况良好,无生活、建筑垃圾及其他杂物。
五、治虫、喷药及时,无明显病虫害。
六、每年按规定完成全区统一安排的义务植树任务,当年植树成活率大于90%,绿化保存率大于85%。
七、做好抗旱、防台、防汛、防冻等工作,高温干旱季节及时浇水,冬季对树木根腰部及时涂刷石灰浆。
社区绿化养护管理要求
一、及时防止病虫害,及时清除杂草,杜绝虫害和草荒现象发生。
二、及时按树木不同特性规范修剪,及时扶正斜倒树木、清除枯枝败叶。出现死株、缺株及时更换、补种。
三、做好对树木在防台、防汛期间的加固管理,及时清理倒伏、断裂树木,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四、认真做好树木、草坪、花卉等绿化的养护工作。
五、树木上不得吊挂物品,晾晒衣物、被单。
六、不得破坏草坪、翻垦泥土、种植蔬菜。
七、不得在草坪上堆放各种杂物,停放机动车。
道路绿化及街头绿地养护要求
一、植物配置合理,绿化充足,不露泥土。绿化种植土表面不得高于树池框或绿化带侧石。
二、树木生长健壮,灌木色块植物整齐、无残缺。
三、行道树和绿地内无缺株、死株、枯枝、垃圾和杂物。
四、草坪长势良好,草坪定期修剪,无明显杂草。
五、树木修剪合理,树形美观。影响电线、建筑物、管线的树枝,按兼顾安全使用与树木正常生长的原则进行修剪。
六、对修剪下来的树枝、树叶、草沫等绿化垃圾,重点路段做到随产随清,其它路段做到日产日清。绿地内保持整洁,无砖石、瓦块、塑料袋等废弃物。
七、草坪内无堆物、堆料现象,对以侵占或搭棚方式损坏行道树、草坪现象的,应及时制止或报有关部门。
公园及公共绿地养护管理要求
一、树木生长健壮,无缺株、死株、枯枝。灌木色块整齐、无残缺。做到泥土不裸露。
二、草坪长势良好,定期修剪,无明显杂草。草坪内干净整洁,无白色污染。
三、公园、广场、绿地铺装面无果皮纸屑、砖瓦土石、堆积物、积水、污垢及垃圾。
四、花卉面积(含宿根花卉)不低于规定标准,做到四季有花、不露泥土,植株生长健壮,无枯枝残花,无杂草垃圾。
五、绿地内无车辆停放、乱设摊、乱摆放桌椅等现象。
上一条:青神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青神县卫生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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