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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年01月19日  来源:县住建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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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年报电子版通过青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zhilishipin.com)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青神县建设路28号;邮编:620460;联系电话:028—3883371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通过各类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条。其中,工作动态类119条、信息公开类51条、部门风采类12条、“双公示”信用信息9条、部门概况类10条。公开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重点公开了行政权力、公共企事业、市政工程、安居工程、财政资金、住房保障、房屋产权登记、建筑工程质量治理等信息。

2.政务活动情况。重点公开了全县住建系统重要活动和重要专题会议议定的主要事项,住建局贯彻执行上级政策、依法行政等方面的情况。

3.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情况。重点公开了重大项目招投标、年度“三公”经费及财政预决算等情况。

4.内设机构人事管理情况。重点公开了县住建局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包括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手机赌钱游、人事任免等信息。

5.提案议案办理情况。我局承办县人大代表议案13件、县政协委员提案10件,主要涉及市政建设、全域供水等民生内容。

6.群众来信办理情况。处理部门群众来信59条,协同办理分发群众来信5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相关申请。

(三)部门信息管理。严格落实审核制度,建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批准人,办公室分管领导为复审人,办公室主任为初审人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小组。统筹推进部门信息管理的各项工作,健全部门信息发布、审查、协调和管理动态调整等制度。完善政务公开日常监测机制,加强统计分析,严格把控公开内容质量。

(四)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搭建平台,持续拓宽渠道,我局主要以以下方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

从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青神县行政审批局门户网站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通过该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可以查阅我局的公开指南和目录以及主动公开的部门信息,并可在线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全年主动公开部门信息201条。

(五)监督保障。一是在思想层面保持高度。定期开展培训会议,传达上级精神,深刻认识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的严肃性和必要性。二是在物质层面予以保障。合理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持续投入资金,大力建设公开平台,充分保障公开的“硬实力”。三是在责任层面强化监督。每日对政府网站公开信息进行审核筛选。每周对政府网站更新情况进行检查。每季度进行全面自查。每年进行总结回顾。全方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权,让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7.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

组织

法律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

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

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县住建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网站部分栏目信息公开还不够全面及时、信息公开规范性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丰富。下一步住建局将不断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业务培训。开展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增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法律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明确责任划分。分管领导要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审核把关,信息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对新产生的各类信息,必须及时公开,始终遵循“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未经单位领导审查的信息,不得擅自公开和发布。

(三)抓好贯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对需要进行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规定流程及时公开,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定期检查更新,杜绝出现栏目无内容、页面错误等现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相关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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