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神县乡村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府办函〔2019〕11号)文件要求,青神县规划建设23个乡村公益性公墓。为更好推动全县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落地见效,实现乡村公益性公墓全覆盖,现根据《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东坡区等6个县(区)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眉府函〔2019〕84号)文件精神和今年村级建制调整工作,结合各乡镇(街道)幅员面积、人口数量、地域形态、所辖行政村等情况,按照大乡镇建3—4处,中等乡镇建2处,小乡镇建1处的原则,重新优化调整我县乡村公益性公墓总体规划布局,拟将全县乡村公益性公墓23个调整为11个,于2020年7月3日—7月13日在青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通过网站留言、电子邮箱、电话和书函邮寄等途径反馈的意见。
青神县民政局
2020年7月14日
上一条:关于《青神县开展违法违规私建硬化大墓、活人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意见征集结果反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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