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扶持跟着项目走”的作用,县农业农村局、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县住建局牵头在充分评估2019年扶持情况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青神县“扶持跟着项目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并于2020年5月25日向社会公众征求修改意见,在意见征集期内(5月25日至5月31日)县政府办未收到通过网站留言、电子邮箱、传真和书函邮寄方式反馈的意见。
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日
上一条:关于《青神县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乡村竹林风景线扶持办法》意见征集结果反馈情况
下一条:关于《青神县农资经营监管扣分细则?》意见征集结果反馈情况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