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南城镇人民政府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南城镇人民政府无因公出国出(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南城镇人民政府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南城镇人民政府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2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公务活动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单位现有车辆保有量1辆。
附表: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年预算数 |
合计 |
4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
2、公务接待费 |
2 |
3、公务用车费 |
2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 |
(2)公务用车购置 |
上一条:青神县瑞峰镇人民政府关于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情况的说明
下一条:青神县白果乡人民政府关于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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