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峰镇人民政府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6年无出国出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2016年瑞峰镇人民政府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5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下降9.8%,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接待人员。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瑞峰镇人民政府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0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5.00万元,较2015年决算下降2%,主要用于公车燃油费、保险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本单位有公车一辆且使用年限较长,维修较大,因此虽然严格公车使用管理,费用下降幅度较小。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上一条:青神县河坝子镇人民政府关于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情况的说明
下一条:青神县汉阳镇人民政府关于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6年决算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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