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水务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2014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无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青神县水务局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共开支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公务接待费15.3万元。其中: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水务日常业务开展、对上争取项目以及省市县对项目验收等,包括春灌、水利工程水毁修复及岁修工作、防洪、水利工程(小农水重点县建设、节水增效示范、水保、病险水库整治、节水型社会建设等项目)的实施,以及对上争取(节水增效示范、水资源费项目、小农水重点县项目、节水型社会重点县建设项目、复兴水库扩建项目、中小河流治理等),还包括省市县各部门日常工作的检查的开展。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青神县水务局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共计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7.5万元。主要是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17.5万元。截止2014年底,青神县水务局车辆数量为5辆,全年车均运行维护费支出3.5万元;主要用于水务日常业务(春灌、防洪、工程建设等)开展、对上争取项目以及省市县对项目验收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015年10月12日
上一条:青神县工商联关于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2014年情况的说明
下一条:青神县公安局关于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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