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县政府工作安排,经县财政局统计汇总,2023年青神县县本级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包括县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共计996万元,较2022年年初预算下降8.79%:
一、因公出国(境)费。因公出国(境)费19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125万元,较2022年年初预算下降14.97%。我县严格落实政府机关带头过“紧日子”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要求和全县公务接待标准规定,严禁超标准接待。
三、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852万元,较2022年年初预算下降8.6%,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552万元,同比下降4.99%;公务用车购置费300万元,同比下降13.04%。
附件:
青神县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年预算数 |
合计 |
996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19 |
2、公务接待费 |
125 |
3、公务用车费 |
852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552 |
(2)公务用车购置 |
300 |
上一条:青神县人民政府关于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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