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县政府工作安排,经县财政局汇总,2017年青神县县本级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包括县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总额989.28万元,较2016年年初预算下降6.61%。
一、因公出国(境)费2017年青神县财政年初保留出国(境)经费预算19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17年青神县财政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01.18万元,较2016年预算下降6.05%,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要求和全县公务接待标准规定,对全县各类公务接待进一步做出严格控制,严禁超标准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青神县财政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88.1万元,其中:购置经费72万元、运行维护费616.1万元,较2016年预算下降3.8%。下降主要原因是实施公务用车改革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减少。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
附件:
青神县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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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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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本年预算数 |
合计 |
989.28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0 |
2、公务接待费 |
301.08 |
3、公务用车费 |
688.1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616.1 |
(2)公务用车购置 |
72 |
上一条:青神县人民政府关于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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