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
1、推进“三环两园”建设。即:强力推进宝镜椪柑产业环线、西官产业环线、小溪椪柑产业环线的建设,聚力打造大赵湾农业主题公园、新桥农业观光园。
2、完成五小水利工程和节水灌溉项目的建设;完成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行;加强环境治理,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完成新桥棚户区改造和青乐路的整治;完成西坝村、官斗山村金土地整理工作;盘活龙泉高铁轨道板场土地及开发工作。
3、严格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做好民政救助工作;认真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确保完成脱贫任务;大力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新发展网商2家,打造网上特色农产品1个。
4、深化依法治乡,推进“六五”普法;强化信访维稳工作,确保实现信访维稳“三无”目标。
5、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五级五覆盖”、“五落实五到位”,启动国家级安全社区创建,确保全年无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6、强化基层组织队伍建设,完成乡、村两级班子换届工作。
7、加强干部队伍管理、教育、培训,完善建立乡村干部差异化考核机制。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罗波乡人民政府现有在职人员23人(其中:公务员17人,参公人员2人,事业人员4人),退休人员12人,在职和退休人员共计35人。另有遗嘱3人,临聘人员3人。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罗波乡人民政府2016年收入预算总额为5972688.02元,其中:经费拨款5762688.02元,上级补助收入210000.00元。相应安排预算支出5972688.02元,其中:人员支出1757912.00元,日常公用支出570274.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71366.52元。项目支出2973135.50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罗波乡人民政府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农林水事务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行政运行基本支出、乡镇规委会工作、乡镇团委专项工作、乡镇武装部规范化建设工作、征兵工作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用于农林水发展支出。
(六)交通运输支出,主要用于交通运输维护支出。
(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用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经费。
(八)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主要用于广播人员工资和奖金支出。
上一条:青神县罗波乡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下一条:青神县罗波乡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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