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乡镇财政主要负责本镇范围内人员工资、办公费用、行政运行、村级资金、社会稳定和项目等所需资金的保证和监管。
1、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导全镇各村财务工作。
2、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编制年度镇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
3、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负责政府采购工作。
4、管理政府债务,组织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做好政府债务偿还工作。
5、负责全镇各村财政财务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监督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组织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提出加强财政监督管理的建议。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
1、集中力量,统筹推进扶贫攻坚
一是争取产业、项目资金约3500万元。二是产业发展有成效。天池村对接彩虹制药公司实施草药种植基地项目,流转土地300亩发展生态观光农业。
2、深化改革,建设强、富、美的新农村
一是扎实做好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推进土地流转储备制度,扶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二是继续推动“东山万亩竹海、西山规模农业”发展。全力推进万亩竹海基地建设,完成新植竹2500亩,补植补造600亩,启动竹海基地道路及提升工程建设。壮大蔬菜种植、畜禽养殖等一批特色产业基地,稳妥推进土地入股规模农业试点。三是抓项目促发展。投资750余万元的“小农水”项目,总投资543万元尖山村“节水灌溉”项目启动,完工后将大力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投资1000余万元的现代农业项目在青杠坪村、杨柳漕村4000亩连片实施,规模化种植水稻。经配套设施建设后的高标准农田,能排能灌,将全面推行机械化作业。
3、聚力突破,打造旅游新镇
一是配合做好规划编制、项目建设相关工作。二是成功举办第三十届瑞峰龙舟旅游文化节,龙舟盛会被中央、省、市媒体关注报道。三是持续抓好“以游为主,统筹城乡”。规划场镇滨江路和龙舟看台,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做好中岩景区周边环境整治和农家乐建设,继续打造河东、河西特色旅游线路。
4、紧抓综合交通建设,改善镇域交通条件
紧抓综合交通建设这个契机,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目标。一是配合做好蒲—青—井高速涉及我镇相关前期工作。二是做好省道S103线黄水凼至汉阳段升级改造工程涉及我镇的相关工作。三是启动投资950万元的“西龙—瑞峰”14.7KM乡道项目。四是加快12KM竹产业环线道路建设。
5、改善民生,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一是养老和医疗保障发挥效用。全面完成新农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小额险各项目标任务。为五保、低保、优抚、特扶对象1104人代缴参合金13.2万元;二是民政惠民工作落实到位。成功创建“眉山市敬老模范示范镇”,675人纳入居家养老“五助”服务;医疗救助一般病、大病患者136人次,发放救助金24.9万元;临时救助159户,自然灾害冬令生活救助853户;发放残疾补助288人,611名残疾人纳入量服平台;三是农、林、养殖业发展逐步改善。传统产业稳中有增,农田水利设施巩固加强。新建整治26口山坪塘、渠道清淤维修40公里、修复水毁工程19处、新建石河堰11道、蓄水池54口;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管护4917.292亩;引种“简州大耳种羊”,力争两年内发展为存栏1万只以上的种羊基地;四是文教卫生科技事业持续推进。包装、策划好牛儿灯、钱枪等特色文化资源,搞好传承,争创品牌;重点抓好计生“两检”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发放工作。完成“奖扶”、“特扶”、孕优检查,“三结合”工作任务;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迎检工作,推进环境优美示范乡镇创建工作;五是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实施危房改造工程41户,推进移民新村扫尾工作,集中供水项目加快推进;六是信访维稳、司法工作平稳运行;七是突出抓好安全工作。启动四川省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2016年底通过省级验收。进一步做好安全度汛、森林防火、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
三、部门概况
瑞峰镇人民政府2015年末在职职工27人,其中行政人员19人、事业人员7人、行政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11人;遗嘱5人,6个行政村、1个居民委员会、49个村民小组、4个居民小组。
瑞峰镇人民政府下属决算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
四、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瑞峰镇人民政府2015年收入决算总额为785.6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42.9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年初结余和结转142.72万元。
2015年支出决算总额为785.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3.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77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8.08万元,农林水支出243.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6万元,教育支出16.8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8.1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5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9.7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00万元,其他支出3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青神县瑞峰镇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和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乡财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青神县瑞峰镇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青神县瑞峰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3.3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7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18.0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8.6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5、教育支出16.8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民办教师支出。
6、文化体育与传媒8.14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和广播人员事业支出。
7、节能环保支出0.50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79.76万元,主要用于全镇城乡环境卫生支出。
9、交通运输支出4.00万元,主要用于村级道路维修支出。
10、其他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黄桷村安全用水支出。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经费为0元,较2014年决算数减少0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瑞峰镇人民政府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出境人员。
2、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6.1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减少0.87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减少了接待事务。2015年国内公务接待235批次,123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下降0.52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使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车辆主要用于保证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机要通讯,实施基层工作调研,实施财政监督检查,开展支出绩效评价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5年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采购支出为2.30万元,其中货物类2.30万元、服务类0万元,均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四川省2014-2015年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川办函〔2011〕226号)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政府采购。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5年末车辆数合计为1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上一条:青神县瑞峰镇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下一条:青神县瑞峰镇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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