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附件
青神县瑞峰镇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青神县瑞峰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青神县瑞峰镇人民政府属国家政府机关,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工作。主要职能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的建设、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二)2021年主要工作。
1、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始终坚持县委赋予瑞峰“建设最美竹林生态旅游镇”的定位,一以贯之,一年接着一年干,撸起袖子加油干,以党建为引领,以镇村社换届为抓手,将刘家场社区打造成乡村振兴宜居村落,将天池村打造成竹里萤光最美生态村落,将中岩村打造成东坡初恋人文村落,将杨柳槽村打造成种养循环花果飘香基地。
2、攻坚两大项目谋发展。突出项目带动,打造镇域发展新载体。一是以天眉乐高速为轴,辐射沿线农旅发展。二是以晒网坝文旅项目为起点,打造岷江河畔古韵悠然的生态康养廊道。
3、立足三大产业促转型。加快产业升级,开启兴业富民新篇章。一是做长竹产业。坚持打造万亩竹基地和村集体经济利益分配“91”模式不变,计划未来三年再新栽竹一万亩,形成群山连绵、翠竹掩映的竹画长卷,为斑竹造纸提供充足的竹木原料。二是做宽种养循环产业。坚持种养循环“3113”模式不变,继续发挥涛哥哥奶牛场的龙头带动效应,优化一、二、三牧场布局,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做活文旅产业。以青关路为线,将白果乡黄水凼、天池村兰厂沟、中岩寺、汉阳忆村、汉阳古镇串联起来,打造最美乡村旅游公路。启动天池场镇旅游商业街区规划,打造观光、休闲、餐饮、民宿、露营为一体的旅游产品,不断丰富旅游业态。盘活中岩寺农家乐资源,开展提档升级工程。
4、办好四大会节聚人气。坚持“一季一会”,引爆旅游经济新热点。一是办好桃李节。依托天池村扯井山生态桃花园和杨柳漕村李子基地,举办瑞峰镇第一届桃李节,开展赏花、垂钓比赛、最美瑞峰书画摄影展等活动,走出一条乡村景区化的生态化发展之路。二是办好萤火虫节。依托天池村兰厂沟萤火虫景区,举办第一届“竹里萤光人间天池”萤火虫月活动。三是办好龙舟节。保留每年大端阳举办龙舟文化节的传统习俗,举办第三十四届龙舟文化节,通过文艺汇演、赛龙舟、抢鸭子、猜对联等形式,传承拼搏进取的龙舟文化,弘扬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将瑞峰龙舟文化这张省级非遗名片喊响喊亮。四是办好丰收节。举办瑞峰镇一年一度的丰收节,活动分为“美丽乡村嘉年华”采摘区、“寻味乡愁”特色农产品集中展销区、网红现场直播带货区和“农家记忆”农事体验区,全面展现新农村风采,形成最具农家特色、生态味道的村落会节品牌。
5、落实五项机制固成果。保障体制机制,续航经济发展新动能。一是落实干部管育机制,巩固村级建制调整和村“两委”换届成果。二是落实群众自治评选机制,巩固乡村振兴成果。持续开展“四小园”建设,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由点到线,由线到面,实现“四小园”和垃圾分类全覆盖。建立改水改厕长期管护队伍,实行公共区域积分制,群众门前“三包”制。三是落实便民服务机制,巩固基层治理成果。四是落实民生保障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瑞峰镇人民政府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34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12人,行政工勤编制2人。现有在职人员28人(其中公务员17人,参公人员0人,机关工勤1人,事业人员8人,三支一扶2人),退休人员0人,离休人员0人,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共计16人。另有聘用人员0人,遗属5人,青神县瑞峰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见批复表附表5)
(一)收入预算情况。2021年青神县瑞峰镇人民政府预算总额为7906775.4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96955.4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60982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相应安排预算支出7906775.47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65146.99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5921.03元,卫生健康支出199256.29元,城乡社区支出609820元,农林水支出3279027元,住房保障支出337604.16元。
(三)增减变化情况。瑞峰镇2021年预算收支较2020年减少709977.50元。主要是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减少项目和人员经费开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安排情况
青神县瑞峰镇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906775.47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709977.5元,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和人员经费开支。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65146.99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5921.03元,卫生健康支出199256.29元,城乡社区支出609820元,农林水支出3279027元,住房保障支出337604.16元。(见批复表2)
基本支出3567528.47元,用于保障瑞峰镇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见批复表1—2)
项目支出4339247元,用于保障瑞峰镇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见批复表1—2)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见附表3)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23500元,主要用于瑞峰镇人大事务工作开展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753646.99元,主要用于瑞峰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38000元,主要用于对家庭和个人补助及相关项目支出经费。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30000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50000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开支的办公经费和其他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70000元,。主要用于党建工作开展的相关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30000元,主要用于瑞峰镇换届选举工作开展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720元,主要用于瑞峰镇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64559.2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机关养老保险。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8900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服务站相关工作经费开支。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11741.83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机关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如职业年金等。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24356.79元,主要用于瑞峰镇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74899.5元,主要用于瑞峰镇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十四)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80000元,主要用于瑞峰镇乡村振兴相关工作开展的支出。
(十五)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26000元,用于瑞峰镇三支一扶大学生的五险。
(十六)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12000元,主要用于贫困村第一书记乡镇工作补贴。
(十七)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3059662元,主要村(社区)四职干部养老保险、基本报酬、目标绩效、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的支出。
(十八)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101365元,主要村(社区)网格员补助经费的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37604.16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见批复表3-1)
青神县瑞峰镇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67528.47元,其中:
人员经费2643440.6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924087.87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等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神县瑞峰镇人民政府2021年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09820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神县瑞峰镇人民政府2021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见批复表6-1)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2021年我镇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1、安全专项经费(含森林防火):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排查安全隐患,保障辖区安全稳定;
2、党建工作经费:打造党建工作亮点,保障基层党建工作顺利推进;
3、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专项资金:保障辖区6村1社区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顺利开展;
4、退役军人服务站保障经费:保障全镇退役军人工作的有序开展;
5、应急机动经费:保障辖区应急机动工作的顺利推进;
6、乡镇人大事务经费:全面保障全镇人大事务工作顺利推进;
7、换届选举专项经费:保障各村、社区换届工作顺利推进;
8、乡村振兴经费:全面保障辖区乡村振兴工作顺利推进。
9、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经费(含清河行动):全面提高辖区环境卫生,保障各村、社区环境整治顺利推进。
10、社会治理经费(含扫黑除恶):全面保障各村、社区扫黑除恶工作顺利推进,依法对辖区重点人员进行稳控。
11、网格员补助经费:全面保障辖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12、乡镇武装部专项经费:保障乡镇武装部工作顺利开展。
13、龙舟文化广场租金:传统龙舟文化传承,保障村民土地租金及时发放到位。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年,瑞峰镇人民政府下属机关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39087.87元。(见批复表3—1中商品和服务支出总计)比2020年减少94518.09元,主要原因是日常运行经费压减。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见批复表附表3)
2021年,县财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8520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信息化建设运行及维护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20年末车辆数合计为1辆,其中公务轿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十、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5.以及单位认为其他需要解释的专业词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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