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瑞峰人民政府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瑞峰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国家各项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兑现各级惠农补助资金、对农民负担和农村政策实施管理;围绕乡镇财源建设搞好服务,乡镇政府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乡镇公有资产管理利用及村级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
2016年瑞峰镇主要工作是:1、大力发展优势产业,继续建设东山万亩竹海基地。通过竹产业发展改善贫困群众收入。2、加快尖山村8KM竹产业环线道路建设及相关美化、绿化等提升工程建设。3、实施现代农业项目。在青杠坪村、杨柳漕村,建设4000亩现代农业粮经复合基地。4、加快交通建设,按照县交通运输局乡道规划,做好“西龙—瑞峰”12KM乡道项目启动实施。5、2016年3月前完成尖山村、黄桷村 “小农水”项目,为贫困缺水村提供用水保障。6、持续推进旅游强镇工作。保持古镇现有风貌,深度挖掘瑞峰龙舟、汉崖墓、牛儿灯、七夕节等资源。提前谋划2016年龙舟文化旅游节。 7、深入推进扶贫攻坚专项行动。8、持续深入开展“省级安全社区创建工作”。9、继续落实“两个责任”, 深化党风廉政建设。10、认真梳理各项目标责任,查漏补缺,加强对上争取、对外协调、对内管理,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部门概况
瑞峰镇人民政府第五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9人、(实有人数:行政17人、政府机关工勤人员1人、事业7人)、政府退休人员8人、退休教师3人、大学生村官4人;网格管理员1人。辖6个村1个社区居委会,49个村民小组、4个居民小组。另有遗属5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瑞峰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655.6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37.6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55.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46.50万元,退休教师经费12.1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20.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08.2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5.70万元,城乡社区12.86万元,农村水208.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41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瑞峰镇人民政府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相应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瑞峰镇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瑞峰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专项项目主要农村党建、安全、信访维稳、环境整治等工作)。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其他科目支出主要用途)
附表:
上一条:青神县瑞峰镇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下一条:青神县瑞峰镇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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