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基本职能:一是社会管理职能。镇政府是国家最基层的政权机关和最基本的独立行政单元,具有执行国家意志的义务和保一方平安的责任。对乡村社会进行管理,是政府的首要职能,包括:1.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保障公民享有宪法规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利;2.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调节和处理好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3.根据乡村社会的需要,组织制定和推动落实经农民认可的乡规民约,构建和谐的乡村社会等。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应逐步由“人治型”向“法治型”、由“压力型”向“人性化”转变,体现以民为本的思想。二是发展经济职能。发展农村经济是农民走向富裕、乡自身摆脱困境。包括1.组织制定本乡产业发展规划,指导产业结构调整,形成地域产业特色;2.组织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包括政策环境、硬件环境、社会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3.通过推动和引导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指导农村生产,提高农村生产组织化程度;4.加强信息服务,密切本地农产品的市场衔接,促进农业新技术的推广。三是公共服务职能。普及义务教育,计划生育,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繁荣农村文化,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加强社会公德建设,加强农民思想道德教育,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等,组织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应,逐步淡化“统治型”、“官本位”的色彩,实现向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转变。四、基层建设职能。1.抓好农村党组织建设,包括乡党委、村党支部领导班子的推荐与选配,农村党员的发展和管理,党员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等;2.抓好村委会班子建设,依法指导和帮助组织好乡村基层组织和社区自治,为落实公民在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民主权利创造条件;3.抓好农村思想建设,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倡导乡村社会文明新风;4.抓好民主集中制建设,敞开群众表达意愿的渠道,建立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程序和机制。打造“信用政府”、“效率政府”、“廉洁政府”。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
1.开源节流,重点保民生保项目,保证政府的正常运转。
2.加强对惠民资金,如粮食直补、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监察审核。
3.全面加强小集镇建设,对各类工程严格按相关程序进行审批
4.深化财政改革。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财政资金监管。
二、部门概况
截止2015年12月,黑龙镇共有事业干部14人,行政干部20人,其中2015年9月有一位退休,退休干部共计20人。
青神县黑龙镇人民政府下属有事业单位三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黑龙镇安排预算收入1420.63万元,其中基金预算收入137.3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04.45万元,合计2025.08万元。
2015年支出决算总额为2025.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9.58万元,教育支出13.29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73.6万元,医疗卫生21.7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5.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95.21万元,农林水支出541.2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12万元,无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
收入总额较2014年减少261.74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压缩一般性支出预算,相应减少了全年收入总额。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青神县黑龙镇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镇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镇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9.5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教育支出13.29万元,主要用于我镇民办教师的退休人员支出。
(三)文化教育和传媒支出9.48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建设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6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五)医疗卫生支出21.7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六)节能环保支出65.83万元,主要用于黑龙镇污水处理站建设资金。
(七)城乡社区支出895.21万元,主要用于小集镇建设和社区公共运行保障。
(八)农林水支出541.26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共服务运行、道路建设等支出。
(九)交通运输支出2万元,主要勇于道路安全支出。
(十)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岷江河黑龙段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23.12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经费为0元,与上年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0.91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减少0.11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减少了接待事务,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2015年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98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7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71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下降2.11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使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车辆主要用于保证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机要通讯,实施基层工作调研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青神县黑龙镇政府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包括村、社区各级干部的支出合计631.9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黑龙镇政府2015年无集中政府采购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5年末车辆数合计为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上一条:青神县南城镇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下一条:青神县黑龙镇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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