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附件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职能简介
1.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县林业数字化建设。
2.组织全县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负责编制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绿地系统规划、绿地养护标准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县石漠化防治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全县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全县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5.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6.负责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7.拟订全县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指导林业现代园区建设、花卉、特色经济林、森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
8.组织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9.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0.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11.监督管理全县林业县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核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县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12.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全县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
13.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2024年重点工作
1.创新推动林长制工作,构建林长常态机制。持续健全组织责任体系,进一步细化网格化管理,将主体责任细化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持续加强林长办支撑保障和能力建设,协调各成员单位密切协同配合,推动林长办实体高效运行,推进乡镇林长办标准化建设应建尽建。加大林长制工作政策解读、宣传报道力度,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林长制工作的良好氛围。
2.开展植树造林,厚植绿色发展底色。积极探索义务植树新模式,将义务植树与森林资源管护、森林质量提升、森林生态价值实现相结合,增加义务植树广度和宽度。完成年度造林任务,扎实做好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全面落实古树名木保护责任。
3.保护优先,严格森林生态资源管护。实施最严格的保护制度,推动森林资源数量增加、质量提升、功能优化,依法依规履行森林督查、自然保护地监管、林地监管等执法职责,坚决打击非法采石采砂、破坏林地等各类涉林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抓好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排查整治,严格保护自然生态资源。
4.以油茶、竹产业为重点,推动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大力推动油茶、林下经济、花卉苗木、竹木、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等五大产业发展。做优做强竹浆造纸等竹纤维特色产品,高质量打造特色旅游线路,务实高效办好中国国际竹产业交易博览会。
5.加大项目推进争取力度。完成乡村振兴竹木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林地流转及林木收储工作,开展造林作业。根据国家生态建设布局重点和强林惠农政策导向,全力争取各级项目资金。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73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65人。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1个。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2476.16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3311.66减少835.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一)收入预算
2024年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476.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26.27万元,占45.5%,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930万元,占37.6%,上年结转419.89万元,占16.9%。
(二)支出预算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2024年支出预算2476.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1.57万元,占44%,项目支出1384.59,万元占56%。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2476.16万元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3311.66减少835.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26.27万元,占45.5%,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930万元,占37.6%,上年结转419.89万元,占16.9%。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2.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99.3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30万元,农林水支出1181.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2.0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26.27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1538.66万元减少了412.3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万元,占0.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46万元,占4.26%;卫生健康支出72.9万元,占2.94%;节能环保支出99.39万元,占4.01%;城乡社区支出930万元,占37.56%,农林水支出1181.62万元,占47.72%;住房保障支出82.09万元,占3.32%。
具体情况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7万元,主要用于党建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0.8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99.6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9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机关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如工伤、失业保险等。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46.7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为26.1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7.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2024年安排预算99.39万元,主要用于天保职工社会保险补助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入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2024年安排预算80万元,主要用于萤火虫保护研究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入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24年安排预算850万元,主要用于我县竹产业发展,重点项目推进等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安排312.0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2024年预算安排519.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2024年预算安排208.34万元,主要用于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各项目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2024年预算安排102.4万元,主要用于一张图年度资源更新等项目支出。
14.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 2024年预算安排4.76万元,主要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
15.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024年预算安排3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支出。
16.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支出(项)2024年预算安排5万元,主要用于病虫害防治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82.0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91.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89.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201.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万元、水费1.5万元、电费4万元、印刷费3万元、差旅费30万元、咨询费2万元、手续费0.2万元、劳务费3.45万元、邮电费9万元、物业管理费1.5万元、维修(护)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5.3万元、工会经费12.39万元、福利费29.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9万元、公务交通补贴7.9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8.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7.2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93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01.74万元,比2023年198.66万元增加3.0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6万元,主要用于林草生态综合监测暨森林督查项目采购、采购办公设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有公务用车3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4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2024年我单位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单位整体绩效目标:保障林业工作正常开展、做好创森等林业重点工作、做好林业资源保护和林业产业发展、做好林业防减灾、做好内审、林业法制建设,推进我县竹产业发展。
各项目绩效目标:
1、城区园林绿化管护经费:做好城区及主要交通路口绿化美化,提升城市形象;
2、森林防火专项经费:做好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保护森林资源安全;
3、天保工程社会保险补助(中央):缴纳天保工程职工社会保险,保障天保职工利益,促进社会稳定;
4、萤火虫保护研究经费:实施全县萤火虫本息地生态保护,实现萤火虫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发展,助推竹里萤光产业;
5、重点工作专项经费:实施林业重点项目,促进我县林业工作顺利开展;
6、枯死松木清理经费:清理枯死松木,防止森林病虫害传播,保证森林资源安全。
7、林草生态综合监测暨森林督查项目:做好林草生态综合监测暨森林督查,保护森林资源。
8、党建工作经费(含党员教育培训费):开展党建活动,做好党建工作。
十、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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