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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林业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9年01月28日  来源:县林业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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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件

    青神县林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批复报表



青神县林业局

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青神县林业局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林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承担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承担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

(二)2019年主要工作。

1.启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环成都最美森林城市。一是编制《青神县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召开启动动员大会,正式启动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二是深化推进绿满青神行动。重点突出春季栽竹、秋季栽树,实施城市绿肺、岷江绿廊、两路多彩、园区美化等七大行动,打造多层次、多色谱的城乡绿化景观。二是建设竹林风景线,充分发扬“古有愚公移山,今有青神造林”的精神,加快实施岷江流域生态屏障建设项目,以“竹+1+N”的建设理念,在全县沿江沿河沿路大力栽竹造林,打造“海棠竹溪”“竹里桃花”等特色景观,让竹林真正成为青神美丽乡村的一道风景线。

2.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开放发展的国际竹艺名城。一是将三产联动促发展作为产业布局,抓好以竹编为主的主导产业,调整竹产业结构,重点打造竹产业基地,带动一产发展;牢牢抓住环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云华竹旅有限公司等龙头引领作用,打造完整的竹产业链,抓好二产发展;促进以“竹”为主的文创,养身旅游产业,大力发展竹生态旅游,打造国家4A级旅游景区,构建岷江旅游经济带,促进三产发展。二是建设好两大园区:国家青神竹编产业示范园区、斑布健康竹产业园区;三是全力打造五大中心:全国竹产业研究中心、全国竹产业交易中心、全国竹产业加工中心、国际竹产业培训中心、国际竹文化体验中心,办好2019年竹博会,全县竹产业实现产值40亿元以上,竹林面积稳定在20万亩以上,竹产业从业人员达到2.5万人以上。

3.构建林政资源管理机构体系,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一是全面规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制度,建立健全林地资源管理机制、重点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跟踪服务机制,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建立环保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小散乱污”涉林企业整治,对木材加工企业安全环保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三是做好涉林企业全面落实护林防火责任制,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

4.建立廉政风险预警和防范机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抓班子带队伍为重点,不断增强干部干成事不出事的能力,进一步完善目标考核机制,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教育。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林业局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55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45人)。现有在职人员50人(其中公务员7人,参公人员1人,机关工勤1人,事业人员41人),退休人员30人,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共计80人。另有遗属1人。(见批复表附表5)

青神县林业局下属二级单位1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主要包括:青神县林业局机关、森林病虫害防治站、青神县天然林保护工程办公室、青神县木材检查站,青神县森林防火办公室,6个林业工作片站。

三、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见批复表1)

(一)收入预算情况。2019年青神县林业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3,166,214.6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114,474.6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6,051,74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相应安排预算支出23,166,214.66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4,0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6,743.99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7,099.19元,节能环保支出779,000.00元,城乡社区支出16,051,740.00元,农林水支出4,633,829.96元,住房保障支出533,801.52元。

(三)增减变化情况。县林业局2019年预算收支较2018年减少10,143,269.70元,主要是因为今年上级项目资金有所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安排情况

青神县林业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14,474.66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460,409.66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有所增加。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144,0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6,743.99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7,099.19元,住房保障支出533,801.52元,节能环保支出779,000.00元,农林水支出4,633,829.96元.

基本支出5,797,234.66元,用于保障林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见批复表1—2)

项目支出17,368,980.00元,用于保障林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见批复表1—2)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见附表3)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100,000.00元,主要用于内审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44,000.00元,主要用于党建经费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未归口管护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7,169.6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95,403.40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机关养老保险。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44,170.99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机关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如工伤、失业保险等。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28,521.57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38,577.62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八)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654,000.00元,主要用于天保职工社会保险补助支出。

(九)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还草(款)退耕现金(项)125,000.00元,主要用于完善退耕还林补助支出。

(十)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969,907.96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

(十一)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000.00元,主要用用依法行政经费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3,225,682.00元,主要用于局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

(十三)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24,5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

(十四)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204,7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

(十五)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100,0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支出

(十六)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89,040.00元,用于林业局援彝干部补助支出。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533,801.52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见批复表3-1)

青神县林业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797,234.66元。

人员经费4,566,893.7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遗属生活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1,230,340.9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神县林业局2019年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051,740.00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神县林业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2019年我单位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1、公益林公共管护支出(中央):办强公益林管护,保护森林资源安全。

2、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编制(购买服务):项目实施为青神县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提供科学规划和技术支持及依据,确保我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成功。

3、集体和个人所有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助(中央):确保公益林管护工作开展,保障林农利益。

4、集体和个人所有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助(省级):确保公益林管护工作开展,保障林农利益。

5、林木种质资源普查经费:通过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掌握我县林木种质资源情况,保护与发展我县林木资源。

6、林业防灾减灾经费:做好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工作,保护我县森林资源安全。

7、林业资源保护发展专项经费:保护和发展我县林业资源,促进森林资源增长。

8、内审及政府投资工程审计经费:强化内部管控和监督,保障林业项目实施。

9、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补助经费:保障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开展,完成脱贫归坚任务。10、天保工程社会保险补助(中央):缴纳天保工程职工社会保险,保障天保职工利益,促进社会稳定。

11、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中央):完成2019年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兑现,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12、依法治县专项经费:全面推进林业法制体系建设,为实现青神县林业的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3、援彝干部补助:保障我局援彝人员工作正常开展,顺利完成援彝工作任务。

14、重点工作专项经费:以“绿满青神、岷江竹城”为创建主题,全面完成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任务。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县林业局下属机关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88,900.96元。(见批复表3—1中商品和服务支出总计)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见批复表附表3)

2019年,县林业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105,000.00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购买服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8年末车辆数合计为2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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