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承担负责制定公共资源交易事项的开标、评标、拍卖、挂牌、出让等工作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2、为依法开标的投资工程项目提供有形建筑市场。
3、组织实施政府采购项目。
4、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矿权的出让提供有形土地市场。
5、组织实施土地、矿权交易项目。
6、为国有资产转让和特许经营权等其它社会公共资源交易事项提供有形交易市场。
7、履行农村产权交易的信息发布、交易组织、现场管理和交易现场服务,指导各乡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开展相关业务工作,提供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咨询服务工作。
8、承办县政府、县招标投标监督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1、以“家”文化优人育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2、以“简”文化崇廉尚洁。
3、以“秤”文化规范流程。
4、以“初”文化凝神聚力。
5、规范阵地建设。
6、规范运行机制。
7、规范管理机制。
8、建“三本台账”服务全县重点项目。
9、用心用情协助业主破解难点问题。
10、主动作为抓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
11、严格规范抓招标代理机构管理。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分中心编制10名,2017年末在职职工10人,其中行政人员2人,事业人员8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合计为166.16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66.16万元。
2017年支出合计为166.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66万元,占73%,项目支出42.5万元,占27%。
收入及支出较2016年减少60.2万元,主要原因是我中心2016年决算项目结余调整。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青神县分中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66.16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0.2万元。减少26.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青神县分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6.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60.2万元,减少26.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青神县分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6.1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0.55万元,占84.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9万元,占6.98%,医疗卫生支出4.76万元,占2.8%,住房保障支出9.27万元,占5.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0.55万元,比2016年减少34.7%,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9万元,比2016年增长0.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4.76万元,比2016年增长0.5%,主要用于中心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9.27万元,比2016年增长0.2%,用于我中心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青神县分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3.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经费无,同上年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0.71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本中心实际工作需要减少了接待事务。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7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4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下降0.06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使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车辆主要用于保证本中心通讯,实施基层工作调研,精准扶贫攻坚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青神县分中心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青神县分中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05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中心2017年政府采购办公设备一批。采购支出为9.73万元,均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四川省2014-2015年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川办函[2011]226号)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政府采购。主要是青神县分中心新办公落成,从原400平均方米增加到1000平方米,故购置办公设备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7年末车辆数合计为1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神县分中心
2018年10月20日
上一条:青神县党务政务服务中心关于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下一条:眉山市公交易中心青神县分中心关于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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