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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医疗保障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21年03月02日  作者:黄丽夏  来源:县医保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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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附件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是全面负责全县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基本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医疗保障(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执行全县医疗保障基金预算,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县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

3、组织全县医疗保障筹资,落实医疗保障(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等)待遇。

4、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和支付标准。

5、监督管理全县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工作,受理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的投诉举报。

6、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实施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和支付管理,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

7、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参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异地就医管理、费用结算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监督管理全县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8、负责规划实施全县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2021年主要工作。

1、坚持党要管党,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深入推进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形态等工作,以党建引领医疗保障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2、纵深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加强对医共体的业务指导,确保改革任务稳步有序推进,形成一套可复制的制度体系。

3、认真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加大个案查处和信访办理工作力度。加强医保基金审计稽核,搞好风险防范,严查违规行为,进一步提高医保基金运行效率和安全系数。

4、全力推进DRG支付方式改革,持续深化DRG支付工作。

5、继续做好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发展,稳步推进基层首诊制、分级疹疗制度;持续加强医疗救助阳光审核发放。

6、加快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改善医保服务窗口硬件设施,优化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提高经办服务效率,提升群众满意度。

7、多形式开医保政策宣传,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打牢基础。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22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0人)。现有在职人员18人(其中公务员5人,参公人员9人,机关工勤0人,事业人员4人),退休人员2人,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共计20人。另有遗属0人。青神县医疗保障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为青神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三、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2021年青神县医疗保障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8627647.1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627647.1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相应安排预算支出18627647.17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97408.42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196230.27元,住房保障支出223008.48元,城乡社区支出0元。

(三)增减变化情况。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预算收支较2020年增加1212533.49元。主要是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增加原因是人员增加,工作力度增强。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安排情况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627647.17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212533.49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作力度增强。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11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97408.42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196230.27元,住房保障支出223008.48元。

基本支出2328647.17元,用于保障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16299000元,用于保障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11000元,主要用于共产党事务性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01493.87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基本养老险缴费支出(项)189035.84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机关养老保险。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6878.71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机关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如工伤、失业险等。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088632.63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8597.64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局机关公务员医疗保险支出。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8600000.00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配套资金。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2369000.00元,主要用于城乡医疗及重特大救助县级配套资金。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其他医疗救助支出(项)100000.00元,主要用于城乡医疗及重特大救助县级配套资金。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4000000.00元,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财政兜底资金。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223008.48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28647.17元,其中:

人员经费1728047.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600599.87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2021年我单位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配套资金:贯彻执行有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方针、政策、法律、规章和实施细则;按照相关规定,确保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补助按标准及时申请拨付;

2、城乡医疗及重特大救助县级配套资金:贯彻执行有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方针、政策、法律、规章和实施细则;按照相关规定,确保2021年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补助按标准及时申请拨付。对特殊困难群体经基本医疗报销过后基本医疗保险救助资金;

3、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财政兜底资金:发挥政府职能作用,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疗保障水平,切实解决贫困群众看病就医问题,最大限度避免因病致(返)贫。

4、离休干部、二等伤残军人医疗费用:贯彻执行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的方针、政策、法律、规章和实施细则;认真做好全县离休干部、二等伤残军人医疗保险工作,保障其医疗保险待遇。;

5、医疗监管经费:贯彻执行有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方针、政策、法律、规章和实施细则;完善医保大数据应用在具体操作层面的政策指导;负责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征收工作;加强医保网络维护管理,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账网络正常运行;负责我县基本医疗协议医疗机构、协议零售药店的资格确认及管理、检查、监督、审计;开展靶向监管,畅通监督渠道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打击欺诈骗保,加强医保基金第三方审计。

6、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用于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对其难负担的个人自负费用给予补助。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年,青神县医疗保障局下属机关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45599.87元。比2020年减少90342.55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精简开支。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1年,青神县医疗保障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0000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信息化建设运行及维护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20年末车辆数合计为1辆,其中轿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十、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上一条:青神县医疗保障局关于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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