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制定全县统计政策、规划及地方统计制度、统计标准,依法查处干扰数据统计的行为和在统计上提供不真实数据的行为;审批乡镇、县级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指导全县各乡镇和部门的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二是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是负责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馆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等全县基本统计资料。
四是负责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
五是制定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乡镇、县级各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六是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县委、县政府及有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七是指导乡镇统计站工作,负责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工作,负责全县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统计交流与合作。
八是制定乡镇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制定全县统计信息共享制度,指导地方统计信息化建设。
九是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工业、投资、能源、商贸、服务业、农业、劳动工资等各专业定期数据的收集、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
二是做好国民经济综合核算工作。
三是搞好各项专业统计调查,严格审核全县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把好数据质量关;搞好70户农村住户和30户城市住户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做好妇女儿童两纲监测、文化产业统计等工作。
四是加强基本单位管理和调查单位入库工作。
五是圆满完成了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前期摸底工作、入户登记两员培训工作。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一个。2016年底全局(含下属事业单位)实有在职人员11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6人、三农普临聘人员3人。另有领取遗嘱补助人员2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合计为221.7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21.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
2016年支出合计为221.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01万元,占62.23%;项目支出83.76万元,占37.77%。
收入及支出较2015年分别增加31.1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开展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前期摸底及两员选调和培训工作,增加了项目经费40万元,聘用三名三农普工作人员,相应增加了全年收入及支出总额。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青神县统计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21.76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分别增加40.19万元和31.19万元,分别增长22.1%和16.3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青神县统计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1.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0.19万元,增长22.13%(主要是增加了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项目工作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青神县统计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1.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2.89万元,占82.47%;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9万元,占11.99%;医疗卫生支出3.55万元,占1.6%;住房保障支出8.73万元,占3.9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2.89万元,比2015年增长10.28%(增长原因是今年新增加了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前期工作,增加了经费)。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9万元,比2015年增长75.97%(主要原因是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购买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3.55万元,比2015年增长55.7%(主要是因为增加了三名临聘人员)。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8.73万元,比2015年增长18.9%。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青神县统计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8.0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8.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0万元(项目经费中列支公用经费79.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无因公出国出境。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2.4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0.17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减少了接待事务。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256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4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下降1.93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使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车辆主要用于保证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机要通讯,实施基层工作调研,实施财政监督检查,开展支出绩效评价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青神县统计局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青神县统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在项目经费中列支公用经费79.44万元),与2015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青神县统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三农普项目工作经费中支出)4.3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所需平板电脑、日常办公的电脑、打印机、办公桌。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6年末车辆数合计为1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附: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青神县统计局
2017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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