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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统计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9年01月25日  作者:帅玉红  来源:县统计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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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附件

青神县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青神县统计局是主管统计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基本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制定全县统计政策、规划及地方统计制度、统计标准,依法查处干扰数据统计的行为和在统计上提供不真实数据的行为;审批乡镇、县级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指导全县各乡镇和部门的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2.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负责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馆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等全县基本统计资料。

4.负责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

5.制定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乡镇、县级各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6.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县委、县政府及有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7.指导乡镇统计站工作,负责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工作,负责全县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统计交流与合作。

8.制定乡镇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制定全县统计信息共享制度,指导地方统计信息化建设。

9.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主要工作。

1.做好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入户登记、上报,数据审核验收工作。

2.做好一套表调查单位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

3.做好全县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记账户电子记帐工作。

4.做好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各类统计月报、季报、年报网上直报的催报、验收工作。

5.搞好乡镇信息维护和基本单位名录库的维护运行工作。

6.做好营商环境调查监测,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计监测工作。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统计局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12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7人)。现有在职人员13人(其中公务员5人,参公人员7人,事业人员1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7人,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共计21人。另有遗属1人。青神县统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为青神县普查中心。

三、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2019年青神县统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518546.0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18546.0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相应安排预算支出3518546.03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97777.04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0677.65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8798.54元,住房保障支出141292.8元。

(三)县统计局2019年预算收支较2018年增加114377.03元。主要是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增加原因是统计事务支出中增加增加了一体化住户调查电子记帐补助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安排情况

青神县统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18546.03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14377.03元,主要原因是统计事务支出中增加了一体化住户调查电子记帐补助支出。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97777.04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0677.65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8798.54元,住房保障支出141292.8元。

基本支出1726346.03元,用于保障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1792200元,用于保障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2997777.04元,主要用于统计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财政监督、专用财政票据及凭证档案印刷、财政国库支付平台运行、财政评审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80677.65元,主要用于统计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机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以及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98798.54元,主要用于统计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41292.8元,用于统计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青神县统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26346.03元,其中:

人员经费1348475.99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377870.04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神县统计局2019年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神县统计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我单位所有项目均未达到编制了绩效目标的要求,故没有编制项目绩效目标。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县统计局下属机关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元。比2018年增加(减少)0元,主要原因是没有下属机关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9年,县统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6000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末车辆数合计为1辆,其中公务员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十、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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