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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7年10月20日  来源:县食药监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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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全县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县、乡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负责全县食品行政许可的监督实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县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3.监督实施全县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等管理规范,监督检查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注册工作。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处置工作。落实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参与制定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参与制定我县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4.组织实施全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建立问题食品药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审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广告。

5.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6.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7.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8.指导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9.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0.承办县政府以及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

1.深化示范创建,引领长治久安

巩固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成果,深化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全面提升我县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引领食品药品安全长治久安。确保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验收成功,确保全年不发生有影响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2.完善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机制

(1)树立全程监管理念,推行信息化监管

统筹完善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加快食品药品可追溯体系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全过程电子监管,逐步实现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监管信息化。

(2)进一步完善监管网络建设

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食品药品监管网,充分发挥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作用,提升农村协管员和信息员履职能力,推进农村市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3)加强综合协调工作

强化部门间、区域间协调联动,加强与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沟通配合,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息通报、联合执法、行刑衔接、应急处置、宣传教育机制,打造监管合力。充分发挥政府监管、市场机制、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作用,不断改进和完善社会治理手段,引导建立食品药品行业协会,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保险制度。

3.坚持依法行政,提升监管效能

(1)加强风险管理,强化应急处置

全面推进风险管理。定期开展食品药品风险研判和监测,做到风险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加强风险监测结果的分析研判,提高食品药品抽验的覆盖率和靶向性,充分发挥食品药品抽验对日常监管的促进与服务作用。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力度,提升快检能力,加强对市场、超市、乡镇快检工作的指导,督促规范运行。

探索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探索食品药品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建立企业信用信息档案,根据企业的安全状况和监管实际,对企业进行诚信度评判,实行黑白名单管理制度,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探索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述职评议制度,培育以“尚德、守法、诚信、良心”为核心价值观的食药产业文化,引导企业规范发展,提高企业形象和信誉度。

完善应急预案与应急响应机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处置装备、应急物资储备。适时组织应急演练,提升防范预警、应急响应、应急检验、应急评估等能力。建立舆情应对机制,及时处置各种苗头性问题。

(2)抓实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整治

加强日常监管,严格实施食品生产规范,监督实施药品GMP、GSP,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溯源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乡镇人民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和县级相关部门监管责任。深入开展“打四非保安全”、药品流通领域等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治理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坚决防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以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打击各种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巩固扩大整治成效,做到整治一次,提高一步。

(3)加大办案力度,形成有效震慑

突出查办大案要案。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点难点问题,深挖案源线索,严肃处理,办一批有影响的案件。严格办案程序,完善案件合议、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案件互评,提高办案质量。建立对执法案件的督办核查制度。完善行刑衔接,完善涉嫌食品药品犯罪案件移送工作制度。加强日常工作联系和沟通,与公安部门联合探索建立案情会商研判、信息交流共享、联合执法办案、重要线索上报、案件移交移送、案件信息联合发布等机制。

4.服务食药企业,推进产业发展

坚持管扶并重、服务为先,完善服务产业发展机制,依法简化和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帮扶协调企业落实技术评审和认证等工作。针对传统食品加工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特点,科学规划,引导小食品生产加工者向产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加快彩虹园区企业的引进和服务,推动医药产业的有效整合,形成大集团发展格局,提升我县食品药品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5.加强宣传教育,推进社会共治

加强宣传工作,建立完善新闻宣传和信息管理制度,加强新闻宣传和信息员队伍建设;充分利用新媒体强大传播作用,创新宣传手段,拓宽宣传阵地,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实施立体化科普宣传计划,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七进”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景区、进寺庙);积极探索和打造集快速检测、科普宣传、投诉举报、咨询服务“四位一体”的科普宣传平台,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覆盖率达90%以上,提高社会公众食品药品安全素养和基本知识知晓度,引导公众科学理性消费。强化舆论引导,健全和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舆论引导机制,妥善应对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加强与公众沟通交流,管理好网站、微信和微博平台,提升公众对食药安全监管工作满意度。畅通投诉举报。利用墙体广告等形式,扩大“12331”“36574331”和有奖举报制度的知晓率。确保举报渠道畅通,建立投诉举报查处快速反应机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末在职职工43人,其中行政人员15人,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6人。退休人员7人。

青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合计为697.2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97.23万元。

2016年支出合计为697.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5.77万元,占77%;项目支出161.46万元,占23%。

收入及支出较2015年增加219.88万元和219.88万元,主要原因2016年基本收入及支出增加154.32万元和154.32万元,主要增加在公用经费,对个人家庭补助收入及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等)调资等;项目收入及支出增加65.56万元和65.56万元,主要是中央公共卫生补助资金,食品药品化妆品等抽检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补助等资金的收入及支出的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697.23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19.88万元和219.88万元,分别增长46%和4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9.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11.88万元,增长4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9.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6万元,占3%;医疗卫生支出634万元,占92%;住房保障支出35.17万元,占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比2015年增长/下降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6万元,比2015年增长33%。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634万元,比2015年增长45%。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35.17万元,比2015年增长41%。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5.7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43.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92.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无因公出国出境。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5.4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1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等工作的创建接待。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68批次,78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7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下降3.04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使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车改后公务用车统一管理使用。车辆主要用于保证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开展食品药品监管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34万元,比2015年增加13.47万元,增长1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采购支出为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6年末车辆数合计为2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附件: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决算公开附表.xls

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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