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说明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附件:
1.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简介
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负责全县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的制定,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负责促进全县民营经济发展;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重点工作
1.深化党建引领,努力建设一流队伍。不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坚定不移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重要论述贯彻到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深入推进系统行风建设,着力提高市场监管队伍素质水平。持续推进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2.坚守安全底线,严格履行监管职责。聚焦责任落实、风险防控、舆情应急处置等重难点,强化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坚决守住“三品一特”安全底线。巩固提升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细落实主体责任。以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为抓手,深入排查药品安全隐患,进一步开展乡村协管员、信息员“两员”建设工作等。持续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聚焦价格监管、质量监管稳妥推进各类餐饮场所的瓶装液化石油气“瓶改管”“瓶改电”工作。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发挥“三员点名”成效,强化食品卫生、燃气安全、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治理,坚决杜绝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3.强化质量担当,全面夯实质量之基。切实加强质量支撑和标准引领,积极做好质量发展创新突破“揭榜挂帅”工作。深化拓展农村消费品质量安全提升基层治理行动,筹备好全国现场会。抓好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工作。持续开展企业标准声明公开工作,加强标准指导,引导企业积极参与企业标准的制(修)定,提升标准水平;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质量提升行动,加强烟花爆竹、冬季取暖用品、燃气灶具、化肥、电动自行车等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后处理工作。继续督促水泥制品企业落实环保管控措施。
4.创新赋能驱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依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服务体系能级提升,切实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强化地理标志区域品牌、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商标品牌建设,加强对农业、竹编有关品牌创建指导,不断提升品牌影响力。
5.坚持助企纾困,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突出抓好经营主体发展质量,推动经济总体回升向好。坚持“提质提量”原则,实施跟踪帮扶,切实提升“个转企”工作质量。
6.规范市场秩序,全力营造良好环境。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大力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聚焦重点领域,大力整治市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强化常态治理,持续纠治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开展价格专项检查,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立健全平台经济监管机制,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122人,其中,行政编制41人,事业编制51人,参公25人,机关工勤编制5人。现有在职人员102人(其中公务员38人(其中纪检监察组派驻3人),参公人员11人,机关工勤5人,事业人员48人),退休人员56人,长期聘用人员9人,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共计167人。下设事业单位6个。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23.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01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2063.59万元,比上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02.33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上年结转项目减少等。
(一)收入预算
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收入预算为2063.5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62.59万元,占95.1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01万元,占4.89%。
(二)支出预算
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支出预算2063.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0.23万元,项目支出122.36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63.59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02.33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上年结转省级项目减少等。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62.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0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5.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6.5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2.6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62.59万元,比2023年减少157.3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及上年结转减少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5.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74.42%;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纪检专项执纪执法办案等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补助党支部活动及党的建设及党员培训等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9.3万元,主要用于:党支部活动及党的建设及党员培训等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972.8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机关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临聘人员工资、机关运行费(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会费、福利费、车辆运行费、公务交通补助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2.5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管依法执纪法律咨询服务;用于知识产权强县依法监管、培训、宣传、依法保护,按市场监管职能执行巩固创卫工作等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439.19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车辆运行费等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管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95.56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管专项40万元用于市场监管宣传、培训、抽检、监督检查等费用。农贸市场快检费16.73万元,专门用于全县农贸市场快检费用支出。上年结转省级市场监管及药品应急资金38.85万元,用于市场监管及药品应急等监管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12.98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费用支出。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59.18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按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57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按标准缴纳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障单位部分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42.29万元,主要是按标准缴纳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32.33万元,主要是按标准缴纳的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18.81万元,主要是按标准缴纳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补助单位部分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3.16万元,主要是按标准缴纳的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补助单位部分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32.63万元,主要是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40.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7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临聘人员工资等支出。公用经费367.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助、党组织活动经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101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化妆品抽检费,消费维权经费,天然水域禁(退)捕专项经费,农村消费品质量安全提升专项经费。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64.96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22.16万元,减少5.72%。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采购计划按规定编制了车辆保险、车辆加油及维修服务和办公设备采购等计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执法执勤用车10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4年单位年初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益,2024年我单位结合单位职能及项目要求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1.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专项经费:保障纪检监察组执法办案等经费。
2.市场监管专项经费:用于市场监管价格、产品质量、标准计量、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及执法办案等专项经费。
3.食品药品等抽检费:保障食品药品抽检购买服务及购样费等;
4.四创专项经费:按县委县政府四创要求按市场监管职能做好创建工作经费保障。
5.天然水域禁捕(退捕)专项经费:长江流域禁捕专项工作经费。
6.消费者权益保护及12315维权经费: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权点位打造、资料印发、宣传等费用。
7.依法治县专项经费:加强依法治县,保障市场执法公开、公平、公正等专项经费。
8.知识产权专项经费:为加强知识产权强县,知识产权维权、宣传等费用。
9.农村消费品质量安全提升专项经费。用于农村消费品质量安全村及管理员补助、培训、示范点位打造、现场会召开等支出。
10.农贸市场快检服务费:全县农贸市场按工作方案对食用农产品进行快检费用支出。
11.市场监管专项经费:结转上年省级市场监管专项(应急部分)保障经费,用于市场监管应急支出等。
12.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结转上年省级药品监管补助经费(应急部分)用于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应急处置等工作。
13.党建工作经费:用于党的建设、培训等党建支出。
十、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如: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
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下一条: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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