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县、乡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着力防范风险;负责全县食品行政许可的监督实施。组织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负责建设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有在职人员45人,退休人员6人,在职和退休人员共计51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524.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522.1万元,经费补助2.5万元(非税收入安排)。
相应安排预算支出524.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91.2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93.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2.04万元,项目支出77.4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食品药品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447.20万元,是用于保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77.40万元,是用于保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26.7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二)医疗卫生463.77万元,用于两方面:1、医疗保障13.8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2、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449.8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包括:(1)行政运行372.48万元,(2)项目支出77.40万元其中:食品安全事务15万元,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62.40万元用于:(党建工作经费4.5万元,食品药品化妆品等抽检费15万元,网络运行及维护费2万元,食品药品办证工作经费2万元,依法行政工作经费2万元,乡镇监管所工作经费10万元,创建全国食品药品安全县经费15万元,快检车及设备配套费26.9万元)。
(三)住房保障支出34.11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上一条: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下一条:青神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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