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本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拟订全县文化、艺术、广播影视创作的政策措施,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管理全县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2、负责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3、负责全县文物事业管理职责。
4、负责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组织协调全县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监督出版活动,组织查处违规出版物和违法违规出版活动。
5、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旅游业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相应的贯彻实施意见,并监督执行;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旅游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旅游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规划、指导旅游设施建设;加强对全县旅游产业的宣传包装和对旅游业市场的依法监督管理;指导旅游系统的文明建设和法制化建设。
6、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
1.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快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2.继续实施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免费开放;
3.继续开展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开展送文化下乡、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等活动;
4.加强文化市场监管,确保文化市场健康、繁荣、稳定。
5.完成岷江旅游经济带总规、中岩风景区详规,优化提升汉阳古镇旅游基础设施规划。继续开展东坡初恋地旅游文化节、椪柑节、采茶节等文化会节活动,推动国际竹艺城、江湾神木园提档升级。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年末在职职工43人,其中公务员8人,参公人员11人,机关工勤2人,事业人员22人,退休人员25人。
青神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4个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为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为县文化馆、县图书馆、县文物保护管理所,都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级别为股级。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文广新局收入总额为1389.9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389.9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 0万元。
2017年支出合计为1389.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0.6万元,占65.51%;项目支出479.32万元,占34.49%。
收入总额及支出总额较2016年增加185.77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原旅游局和文广新局机构改革合并,相应增加了全年收入总额及支出总额。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青神县文广新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389.92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85.77万元和185.77万元,分别上升15.4%和15.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青神县文广新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9.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85.77万元,上升15.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青神县文广新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9.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71万元,占4.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71万元,占3.36%;医疗卫生支出19.76万元,占1.42%;住房保障支出35.11万元,占2.5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16.54万元,占65.94%;旅游业管与服务支出306.07万元,占22.0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7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71万元,比2016年减少39.07%。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19.76万元,比2016年增长93.92%。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35.11万元,比2016年增长18.57%。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16.54万元,比2016年减少15.47%。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农村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农家书屋、农村文艺演出活动、农村电影放映、县各项文艺活动的组织开展,送文化下乡、农村文化专干骨干培训、文物保护等群众文化工作等。
6、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306.07万元,2016年无此支出。因2017年原旅游局与文广新局机构改革合并产生此支出。主要用于旅游管理、旅游宣传营销、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青神县文广新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89.9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41.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68.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无因公出国出境。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1.37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0.19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原旅游局和文广新局机构改革合并增加了接待事务。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42批次,326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2017年公务用车纳入县机关事务中心统一管理,所以无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青神县文广新局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青神县文广新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8.74万元,因原旅游局和文广新局机构改革合并,所以比2016年增加14.88万元,增率9.6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青神县文广新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7年末车辆数合计为2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没有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及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未开展绩效目标管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青神县文广新局
2018年10月20日
上一条:青神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下一条:青神县中岩东坡文化城管理委员会关于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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