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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23年01月19日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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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2023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附件:青神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农业农村局职能简介

青神县农业农村局局是主管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领域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基本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领域(以下简称农业)工作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农业方面的决策部署,拟订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涉农财税、价格、金融保险等政策,提出农业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和种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工作,组织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提出有关农业财政性资金安排、财政政策和项目的建议意见并指导实施;参与组织实施种粮农民补贴、畜牧水产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和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4.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优势特色效益农业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等政策与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建议,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负责指导全县休闲农业发展;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

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组织开展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依法开展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质量追溯,负责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开展对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初审、转报和监督管理。

6.组织开展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草种、种畜禽、水产种苗、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许可初审、转报及监督管理职责,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负责农资市场秩序的整顿、规范和农资打假工作;承担畜禽屠宰管理职责;承担渔政、渔港、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职责。

7.负责制定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指导全县农业机械化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建设和技术工作,指导农村机电提灌、机耕道建设,承担农业机械化使用安全监管职责。

8.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导实施动植物防疫和检疫的法规、规章、政策;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组织兽医医政和兽药药政药检工作。

9.承担农业防灾减灾责任,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0.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11.制定全县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示范,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监督管理。

12.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草地、渔业水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依法管理耕地质量,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

13.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

1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职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有关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

15.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6.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农业农村局2023年重点工作

1.坚持党建引领,持之以恒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制。加快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提高农民收入。

3.推动产业发展提质。加快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强化耕地保护措施,确保粮食种植面积,抓好生猪稳产保供,推进茶叶、蔬菜质效提升。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提升农业产业现代化水平,争创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4.推进人居环境提标。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深化“拆收改栽画”五字工作法,提标升级厕所粪污处理设施,健全村庄清洁长效机制和生活水污“四统一”管护机制,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

5.深化生态文明建设。巩固长江流域“十年禁渔”阶段性成效,持续推动农药化肥减量,深化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利用,推动全县土壤环境质量不断提升。

6.实施粮油现代农业园区和粮食仓储设施项目,加快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特色示范区,全力谱写农业现代化新篇章。

7.做好现有项目推进与来年项目争取工作。加快推进晚熟柑橘集群县、长江面源污染治理、人居环境治理、乡村振兴等重大项目,确保按期、保质完成。积极向上汇报,争取更多项目在青实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青神县农业农村局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185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165人)。现有在职人员172人(其中公务员21人,参公人员14人,机关工勤5人,事业人员132人),退休人员128人,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共计300人。另有遗属23人。青神县农业农村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青神县农村经营服务站、青神县农村能源开发服务中心、青神县农机化发展和农机安全服务站,其他事业单位20个,青神县畜牧站、青神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服务中心、青神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青神县农业技术推广和经济作物站、青神县农业科教站、青神县农田建设促进中心、青神县植保站、青神县农业综合执法服务中心、青神县种子站、青神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服务中心、青神县农村基金合作会资产服务中心、青神县饲料工业开发服务中心、青神县汉阳镇畜牧兽医站、青神县瑞峰镇畜牧兽医站、青神县高台乡畜牧兽医站、青神县白果乡畜牧兽医站、青神县罗波乡畜牧兽医站、青神县西龙镇畜牧兽医站、青神县青竹街道畜牧兽医站、青神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神县农业农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青神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11538.15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194.4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了政府基金预算项目,上年结转了5680.56万元。

(一)收入预算

2023年青神县农业农村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1538.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64.59万元,占39.56%,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293万元,占11.21%,上年结转5680.56万元,占49.23%。

(二)支出预算

青神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支出预算11538.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48.87万元,占29.89%,项目支出8089.28万元占70.11%。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青神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538.15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194.4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了政府基金预算项目,上年结转了5680.56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64.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293万元,上年结转5680.5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8.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6.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6.3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93万元,农林水支出9110.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3.8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青神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245.15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了21.6万元,主要原因公用经费削减。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8.28万元,占2.7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6.47万元,占3.19%;卫生健康支出216.39万元,占2.11%;农林水支出9110.21万元,占88.92%;住房保障支出313.80万元,占3.06%。

具体情况为:

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2023年预算数为36.79万元,主要用于农田建设和田间水利相关工程建设支出。

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227.5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农业农村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543.8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554.44万元,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70.2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46.1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局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4.68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局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977.47万元,用于其他农业农村局农村事务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313.80万元,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770.07万元,用于农业农村局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4.30万元,主要用于中国共产党其他事务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63.98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局基本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235.46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局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补助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76.3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青神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48.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91.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557.84万元,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20万元、工会经费33.42万元、会议费3万元、委托业务费10万元、水费1.8万元、印刷费7万元、劳务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9.26万元、福利费86.36万元(在职福利费58.49万元,退休福利费27.88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电费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5.20万元、党组织活动经费14.3万元、差旅费155万元、培训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8.5万元、邮电费6万元、办公费1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青神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1293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青神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青神县农业农村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28.84万元,比2022年增加了12.01万元,提高了2.27%,主要原因是福利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青神县农业农村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机动车保险服务、车辆加油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青神县农业农村局有公务用车4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2023年我单位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1、纪检专项经费:实现纪检工作的目标,落实相关办公保障;

2、乡镇畜牧兽医站退休职工遗留问题:处理乡镇畜牧站退休职工遗留问题,乡镇畜牧站退休职工生活补贴补差;

3、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水产:在全县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管理,完成省市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达到98%以上,区县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对各乡镇蔬菜、水果等农产品抽样,检测常规农药残留;抽检粮食作物,测定重金属指标上。

4、狂犬病防疫、非洲猪瘟等检测经费:犬只免疫率95%(城区100%)以上、抗体合格率70%以上,犬只拴养率95%(城区100%)以上,狂犬防制知识宣传群众知晓率95%,一户一犬得到率90%以上。犬伤人伤口正确处理率100%,犬伤患者全程接种狂犬病疫苗100%,无狂犬病死人事件发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防控,非洲猪瘟检测率100%(来样全检),无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兽医实验室废弃物、强制免疫废弃疫苗瓶等废弃物100%回收处理。

5、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宅基地改革,做好三资和农村宅基地管理,为推进乡村振兴实施,促进农业现代化助力。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纠纷调解仲裁能力,积极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我县农村社会稳定,确保一方平安。

6、农村土地二轮延包试点专项经费: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全国先行试点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7、无害化处理项目-动物农药农膜:开展农药废弃包装物、废弃农膜回收工作,建立定期转运,集中处置农药包装物、农膜废弃物;

8、农民增收和农村居民住户调查:开展农民增收和农村居民住户调查记账业务指导、培训、走访、慰问等,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可靠,正确反映全县农村居民收支和增收状况,努力提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更有效地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服务;

9、援彝援藏干部补助:落实援彝援藏干部生活经费保障;

10、高素质农民和家庭农场培育:通过开展培训、召开会议、参观考察等活动培育高素质农民;通过培训、会议、示范创建、示范监测、项目实施等活动培育家庭农场;

  1. 合作社整县质量提升专项经费:开展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促进全县农民合作社发展;

  2. 乡村振兴-现代化发展资金执行中下达: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管护运行长效机制,建立示范村;

  3. 高标准农田五小水利维护费-执行:建立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灌溉水平;

  4. 业务用房租赁费:完成办公室搬迁,保障局机关各股室办公场所;

  5. 乡村振兴专项经费: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生态环境改善和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乡村振兴。

    16、乡村振兴-现代化发展资金执行中下达: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实施扶持跟着项目走,对全县机械、椪柑、三产、电子商务等产业予以重点扶持,通过扶持标准果园建设、椪柑销售、品牌创建、新型经营主体等,促进椪柑产业提档升级,推进乡村振兴。

    17、中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制;

    18、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目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在农村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整备区等开展的土地整治活动,并通过农村土地整治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建设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

    19、2022年公共安全与保护项目: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保护生态资源。

    20、2022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开展耕地轮作休耕试点,维护及保护农业生态安全。

    21、2022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补助:加强对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22、2022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项目:全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推进农业生产发展。

    23、2022年乡村振兴转移支付项目:促进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乡村发展。

    24、2022中央财政农业水利资金:做好抗旱救灾、保障粮食生产。

    25、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改善农业装备结构、提高农机化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

    26、2022年渔业油价补贴项目:降低渔民生产生活负担、推动落实渔船管理制度、增强渔民依法生产意识、提高渔业安全生产水平、保持渔区社会稳定。

    27、2022市级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制。

    28、青神渔业执法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加强渔业执法能力,强化执法装备建设,推动渔业执法创新发展。

    29、22年省级农业改革创新奖补资金:提升粮食生产能力,支持种粮大户发展。

十、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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