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附件
青神县水利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青神县水利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负责贯彻执行有关水利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本县有关实施办法及规范性文件;负责拟订全县水利行政管理的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负责编制全县水利行业建设项目资金计划; 负责全县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工程管理、农田灌溉、农业节水和抗旱工作;负责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负责统一管理全县防汛抗旱工作等。
(二)2021年主要工作:
1.着力补齐短板,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复兴水库扩建工程、思蒙河五更桥段防洪治理工程、岷江左岸瓮家坝堤防工程、2020年水利水毁修复工程,适时启动青神县岷江航电枢纽冲天槽治理工程、岷江左岸青神县汉阳镇段及右岸罗波乡段堤防工程、四川省青神县天河沟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科普馆扩建工程、青龙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鸿化堰农村水系综合治理工程等前期工作,并积极争取纳入国家投资计划。
2.聚焦水质改善,纵深推进河湖长制。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入打好河湖管理保护攻坚战,进一步抓实抓细河湖管理保护和治理措施,确保岷江、思蒙河、金牛河、粤江河、沙溪河等流域水质持续稳定达标。
3.坚守“三不”底线,狠抓防汛减灾能力提升。充分利用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做好非工程措施项目的实施,优化汛情分析,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和群测群防。以水库、堤防、河流险工险段、水利设施、涉水在建工程、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等为重点,按照“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的方式进行拉网式检查,对隐患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汛期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全面落实日常观测、汛期巡查、物资储备、信息传递等措施,确保全县安全度汛。
4.坚持节水优先,狠抓水资源管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实行科学的取用水管理,开展节水载体创建。深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大饮用水水源地标准化建设力度。强化水土保持工作,加快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创建,开展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加大对饮用水水源地、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涉河道“乱建、乱堆、乱采、乱占”等的监督管理,采取专项执法、联合执法等形式,严厉打击涉水违法行为,促进人水和谐。
5.强化安全生产,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一岗双责”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确保不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深化平安创建,认真落实维稳跟着项目走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畅通信访渠道,积极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确保实现“零进京”“零到省”“零到市”“零聚集”和“不出事”目标。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做到“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水利局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17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132人)。现有在职人员120人(其中公务员11人,参公人员2人,机关工勤2人,事业人员105人),退休人员79人,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共计199人。另有遗属12人。青神县水利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为西山片站,东山片站(复兴、官厅、青龙水库服务站),鸿化堰片站(鸿化堰服务站),河湖服务中心(河长办),复兴水库水源保护中心,砂石开采服务中心)。(见批复表附表5)
(一)收入预算情况。2021年青神县水利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9756100.8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586240.8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16986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相应安排预算支出19756100.84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00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35721.36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80131.75元,住房保障支出1498978.08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3911409.65元,城乡社区支出1169860元。
(三)增减变化情况。县水利局2021年预算收支较2020年增加1781746.84元。主要是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增加原因是由于国家对水利项目投入增加如“水利发展资金项目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安排情况
青神县水利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586240.84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611886.84元,主要原因是由于国家对水利项目投入增加如“水利发展资金项目等”。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160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35721.36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80131.75元,住房保障支出1498978.08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3911409.65元,城乡社区支出0元。(见批复表2)
基本支出16862650.84元,用于保障水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见批复表1—2)
项目支出2893450.00元,用于保障水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见批复表1—2)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见附表3)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水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8570270元,主要用于水利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水利事务(款)一般性政管理事务(项)3360792.77元,主要用于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下属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1600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中国共产党事务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680640.00元,主要用于水利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239339.20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机关养老保险。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622602.19元,主要用于水利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57529.56元,主要用于水利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498978.08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见批复表3-1)
青神县水利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862650.84元,其中:
人员经费13176358.07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3686292.77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神县水利局2021年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69860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神县水利局2021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见批复表6-1)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2021年我单位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1、河长制专项经费: 保障河长制工作顺利有效的开展;
2、砂石管理专项经费: 科学规划组织全县砂石资源拍卖出让工作,规范管理全县砂石市场,打击查处偷盗采砂石保护国有资源;
3、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 确保全县23座水库、供水工程及其他渠道等水利设施的正常运行,保障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4、水资源公报编制经费:水资源公报编制,促进我县节水型社会建设。
5、2021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一、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新建青龙水库计量设施16处和整治左干渠道1000米;二、山洪灾害防治,完成应急演练1场100人次,培训1场150人次,设置应急警示标识牌150个等,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6、复兴水库管理经费: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进一步改善全县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提升水源地环境管理和水质安全保障水平;
7、小二型水库管理员报酬补助:保证20座小型水库的正常运行,按时兑现库管员的报酬补助,维护一方稳定;
8、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补助经费:做好脱贫攻坚第一书记的保障工作;
9、水利工程水毁及岁修补助:对鸿化堰灌区和复兴、青龙、官厅水库灌区的沟渠水毁进行修复及岁修,以保证大春生产用水,为保证今年大春水稻的适时栽插、水稻丰收奠定了基础;
10、解决青龙水库仁寿淹没区群众生产生活补贴:及时生产生活补贴拨付仁寿洪峰乡,以保证地方安定团结,维护一方稳定;
11、山洪灾害防治及水位水文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维护费和耗材费:建立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运行维护管理机制,制度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明确管理职责,落实维护经费,强化检查指导和培训演练,充分发挥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在防灾减灾救灾中的重要作用。
12、上牛寺电站拆除补助:保证南城镇红桥社区(上牛寺电站拆除)处的鸿化堰渠道畅通,为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用水提供保障;
13、2021年复兴、官厅、青龙水库淹没区粮食补助:及时将粮食补助拨付到乡镇村社,由乡镇村社负责足额兑付给农户,确保生态建设顺利推进,以及社会稳定。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年,县水利局下属机关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520792.77元。(见批复表3—1中商品和服务支出总计)比2020年减少160287.23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见批复表附表3)
2021年,县财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215000.00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青龙水库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计量设施采购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20年末车辆数合计为5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下一条:青神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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