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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交通运输局关于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8年10月18日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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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拟定全县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法责任制;

3.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并监督贯彻实施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城乡客运管理工作和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4.承担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监管责任;

5.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

6.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

7.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8.制定交通运输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科技开发;

9.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

10.牵头拟订、执行涉及交通运输的有关地方经济政策;

11.负责全县交通战备的管理工作;

1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

1.抓开工促进度,攻坚重大项目:开工建设岷东大道、岷江二桥、成乐高速扩容及连接线建设项目等重点项目。

2.抓谋划重战略,加快项目前期:开展G245(西龙-夹江段)、S401四改二前期工作,完成工可编制和规划选址、水保、土地预审、社会稳评、环评、可研报告等批复,全面完成眉乐大道前期工作。

3.抓服务惠民生,巩固脱贫攻坚:开工建设河坝子镇高板桥、白果乡杨痞子桥重建项目,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继续按照省交通厅要求,开展3年攻坚行动,力争完成农村公路改扩建100公里。

4.抓安全严执法,深化行业监管:一是深化平安交通建设。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风险评估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预防控制体系,抓实道路客运、工程建设、水上运输等安全工作重心,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年不发生责任事故。二是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法治交通意识,深化推进行业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继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规范行政执法基层建设。深化专项整治活动,继续开展超限超载专项治理。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交通运输局现有在职人员30人(其中:公务员7人、参公人员11人、机关工勤4人、事业人员8人),离退休人员26人(离休2人)。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共计56人。另有遗属2人。

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青神县渡口管理所为其他事业、二级预算单位,所有资金由局机关下拨。现有在职人员25人,退休人员71人。在职和退休人员合计96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合计为3088.18万元。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2017年支出合计为3088.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6.83万元,占32%;项目支出2101.35万元,占68%。

收入及支出较2016年减少10694.7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新建和续建项目较少,相应减少了全年收入总额及支出总额。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青神县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088.18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10694.74万元,下降7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青神县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88.18万元。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5383.38万元,下降6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青神县财政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88.18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5.09万元,占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29万元,占2.73%;医疗卫生支出10.1万元,占0.33%;节能环保支出5万,占0.16%;住房保障支出18.32万元,占0.59%;交通运输支出2755.37万,占,89.22%;其他支出70万,占2.2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5.09万元,比2016年增长302%,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科目调整变动,以往年度214科目经费下达到此科目。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经费增加是因为交通机构改革后局机关人员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29万元,比2016年增长45%。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10.1万元,比2016年下降51%。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8.32万元,比2016年增长27%。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青神县交通运输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86.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84.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02.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无因公出国出境。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4.45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减少了接待事务。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105批次,725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32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2.7万元,主要是本年度岷江二桥、岷东大道、S103线等重大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公务车辆主要用于保证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机要通讯,实施基层工作调研,实施财政监督检查,开展支出绩效评价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青神县交通运输局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青神县交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2.79万元,比2016年增加186.8万元,增长161%。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青神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8.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0.2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9.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办公设备购置,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7年末车辆数合计为4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未开展绩效目标管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青神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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