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2023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房地产服务中心职能简介
青神县房地产服务中心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的主管房地产交易、物业管理、住房保障的一级预算单位,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工作。主要职能有:房地产交易管理,负责监测房地产市场,新建商品房预售合同和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指导存量房交易活动。白蚁防治工作,负责本县范围内白蚁防治和灭治及白蚁防治先进技术的推广等。物业与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负责室内装饰装修申请的受理,指导物业服务活动。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负责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的统筹协调,公房、保障性住房的维修及其改造工作,政策性住房补贴的发放,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实施等。专户管理,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新建商品房购房业主预缴存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资金监管专户的储存、专款专用、分户核算、计息、查询、拨付的具体工作等。
(二)房地产服务中心2023年重点工作
1.以民为本,创建有序房产市场。
2.关注民生,创建和谐物业小区。
3.服务群众,创建健康住保体系。
4.服务人才,创建人才聚集高地。
5.回应关切,畅通群众信访渠道。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青神县房地产服务中心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2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7人。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神县房地产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青神县房地产服务中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4320.91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01.19万元,主要原因是结转202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上级补助资金。
(一)收入预算
2023年青神县房地产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4320.9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9.57万元,占9.94%,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80万元,占6.48%,上年结转3611.34万元,占83.58%。
(二)支出预算
青神县房地产服务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709.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9.57万元,占60.5%,项目支出280万元占39.5%。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青神县房地产服务中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4320.91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01.19万元,主要原因是结转202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上级补助资金。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9.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80万元,上年结转3611.34万元;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740.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80.3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青神县房地产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40.91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3747.12万元,主要原因是结转202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上级补助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460.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万元3580.34万元。
具体情况为: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429.57万元,主要用于房地产服务中心人员工资保险、日常运转等。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1万元,主要用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补贴。
3.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2023年预算数为723.13万元,主要用于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中央财政老旧小区改造补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856.28万元,主要用于省级、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公租房保障。
5.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2023年预算数为0.9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发放。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青神县房地产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29.5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5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71.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青神县房地产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28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青神县房地产服务中心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青神县房地产服务中心行政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1.77万元,比2022年增加23.0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青神县房地产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项目的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青神县房地产服务中心有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2023年我单位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1、2023年省级、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公租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提高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实现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
2、2023年省级、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老旧小区:进行老旧小区改造,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
3、白蚁防治专项经费:做好全县2100户20.76万平方米房屋的白蚁防治工作,防治率达到100%,灭治率达98%;
保障城市白蚁防治、灭治工作的顺利推进;
4、保障性住房管理经费:对全县4个公租房小区进行管理,包括购买物业服务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公租房小区清洁、安全,延长公租房居住年限。居住者满意,加强、提升公租房管理;
5、城区建筑垃圾处置费:保障城区建筑垃圾的清运和处理,解决垃圾“围城”现象。提升民众居住质量,达到环保要求,人民满意度95%以上;
6、房屋测绘专项经费:加强测绘成果质量管理,落实测绘成果质量检验、管理和责任制度,提升服务水平,提升政府公信力。
十、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上一条: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下一条:青神县房地产服务中心关于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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