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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22年02月15日  来源:县住建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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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2022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简介

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属国家政府机关,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工作。主要职能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住房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全县城市建设、工程建设、村镇建设、住房保障、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行政执法和依法行政工作。

(二)青神县住建局2022年重点工作

坚持不懈抓项目并积极对上争取基础设施强弱项补短板等项目资金支持;强化安全夯实底线,确保燃气工地安全平稳健康发展,扎实抓好住宅小区安全;完成经济指标保排位,做好产值留青神;破解房地产遗留问题保稳定;强化规范运行提质效;强化从严管党治党,健全完善并抓好内部管理建设;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整治,完成年度各项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青神县住建局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87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事业编制53人,事业工勤编制15人。现有在职人员78人(其中公务员9人,参公人员5人,机关工勤2人,事业人员62人),退休人员47人,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共计125人。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神县住建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青神县住建局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15960.3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9518.5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新增了“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费”、“城区污水管网清淤检测费用”“滨江公园管护购买服务费”等重点、刚性项目。

(一)收入预算

2022年青神县住建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596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70.85万元,占6.7%,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3746.77万元,占86.14%,上年结转1143.68万元,占7.16%

(二)支出预算

青神县住建局2022年支出预算1596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0.45万元,占6.4%,项目支出14929.85万元占93.6%。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青神县住建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960.3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9518.52万元,“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费”、“城区污水管网清淤检测费用”“滨江公园管护购买服务费”等重点、刚性项目。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70.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374.68万元,上年结转1142.6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0.3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589.97万元,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1.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7.0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青神县住建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70.85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96.1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新增了“疫情防控工作经费”、“场镇污水管网巡查和维护费用”等重点、刚性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0.3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843.20万元,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等支出1.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7.0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7万元。

具体情况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6.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党务日常运转党建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80.3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机关在职人员机关养老保险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6.88万元,主要机关在职人员机关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如职业年金等。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8.89万元,主要用于住建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等。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40.55万元,主要用于住建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等。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10.95万元,主要住建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767.12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下属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10.40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下属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44.29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下属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2022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下属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2022年预算数为122.99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下属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893.40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下属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生活补助(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97万元,主要用于住建局按照规定标准为退休职工生活补助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2022年预算数为8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等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97.0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1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灾害风险防治(项)2022年预算数为37万元,用于住建局应急事务支出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青神县住建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20.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80.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240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4.5万元,办公费16.33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0.15万元,电费5万元,邮电费4万元,差旅费65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委托业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9.93,福利费26.4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2.4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2.0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7.94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青神县住建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13746.77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青神县住建局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青神县住建局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07.56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1.38万元,下降5.48%。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紧行政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青神县住建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7.9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信息化建设运行及维护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2020年末车辆数合计为4辆,其中其他车四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2022年我单位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1、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费:完成每日全县产生污水治理,并达标排放。

2、河长制专项经费:确保护城河达到长效整治无白色垃圾。

3、完成对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按时完成维修养护工作。

4、解决9座集中供水站每年3万元的土地租金:按时完成每年3万元的土地租金。

5. 依法治县、重大信访维稳专项经费:完成聘请法律顾问,开展法制宣传、订报刊等,做到普法制,建立法制社会。

6.驻村第一书记生活保障经费:及时拨款,按时报销。

7.纪检组监督执纪专项经费:完成纪检组监督执行相关工作。

8、市政零星工程(执行中下达):按时完成全县市政基础设施维护,提高我县城市生活品质。

9、特种起重设备及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购买服务:加强质量管理,进一步保护民生安全。

10、西龙棚户区改造项目社会购买服务:对西龙镇255户棚户区居民实施货币化安置,带动了城市房地产发展,提高了城市化指标。

11、盐关红桥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购买服务:改善棚户区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幸福指数大力提升。

12、项目前期专项经费:保障项目能顺利推进。

13、依法制县专项经费:完成聘请法律顾问,开展法制宣传、订报刊等,做到普法制,建立法制社会。

14、重大项目推进经费:保障重大项目工作的正常开展。

15、厕所革命(执行中下达):满足群众如厕需求,公共厕所配套设施和服务功能基本完善。

16、2021年棚改项目贷款管理费用(利息支出):确保按时还本还息;

  1. 城区污水管网清淤检测费用:按时完成管网清淤检测。

  2. 13个城镇污水处理厂(站)水质检测费用:为推进我县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按时完成城市生活污水厂、南城、瑞峰、罗波、汉阳、高台、白果、河坝子、黑龙、西龙、观金、桂花、工业园区13个污水处理厂的水质检测工作。

  3. 滨江公园管护购买服务费:按时支付滨江公园管理维护费用。

    十、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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