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青神县就业服务管理局的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就业服务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综合管理城乡劳动力、下岗失业职工就业再就业工作,负责落实全县下岗失业职工、零就业家庭等困难群体应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指导全县就业发展工作。
(一)开展各类就业培训、考试考核、技能鉴定和推荐就业工作。
(二)负责对我县下岗失业人员及失地农民进行转业转岗培训及择业意识教育,为其提供信息咨询、职业指导、求职登记、职业介绍服务,为社会失业人员登记并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三)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申报和核定,以及失业保险的扩面征缴和失业保险金的核发工作。
(四)负责为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培训、政策咨询、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后跟踪服务工作。
(五)负责各乡镇、街道社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就业业务指导工作。
(六)负责县委、县政府和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就业服务管理局现有在职职工14人,退休职工6人。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就业股、失业保险股、培训中心、担保公司。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青神县就业服务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580.4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99.4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8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80.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62.7万元,医疗卫生4.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59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就业服务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党建工作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562.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和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再就业工作经费21万元;国有资产维修维护费7.5万元;中央财政就业补助专项资金381万元。
(三)医疗卫生4.6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1.59万元,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附表:1、部门收支预算表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上一条:青神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下一条:青神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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