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我局负责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1、贯彻执行有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方针、政策、法律、规章和实施细则;2、依法征收、管理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负责参保人员医保待遇的审核、支付工作;3、负责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工作;4、负责办理我县参保人员的补充医疗保险有关工作。
二、部门概况
我局为人社局下属二级局,是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医保局收入预算总额为99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79万元,事业收入2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2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9万元,医疗卫生86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7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青神县医疗保险管理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
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医疗保险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医保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医保局为完成特定的医保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保障,主要用于全县公务员医疗补助,离休干部、二等伤残军人医疗经费、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退休人员医疗支出等。
(四)医疗卫生,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上一条: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下一条:青神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