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四川省就业创业促进条例》《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等就业再就业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全面服务管理全县城乡劳动者就业再就业工作,维护我县就业局势稳定。
(二)2018年重点工作:
1.做好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信息管理工作;
2.搭建各类群体就业平台,开发公益性岗位、兑现灵活就业等补贴,组织规模企业参加县内外招聘会,开展就业创业系列活动;
3.围绕我县产业发展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
4.为各类自主创业人员提供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工作;
5.做好全县失业保险的征缴、发放和稽核。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就业服务管理局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15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15人。现有在职人员12人(其中参公人员9人,事业人员3人),退休人员8人,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共计20人。
(一)收入预算情况。2018年青神县就业服务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640,321.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40,321.00元,上级补助收入3,300,000.00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相应安排预算支出4,640,321.00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39,335.0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6,126.00元,住房保障支出112,860.00元。
(三)增减变化情况。县就业服务管理局2018年预算收支较2017年减少1,184,053.00元。主要是中央和省财政就业创业补助项目资金有所减少。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青神县就业服务管理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就业创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1,278,321.00元,是用于保障就业服务管理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3,362,000.00元,是用于保障就业服务管理局为完成就业创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12,000.00元,主要用于就业服务管理局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党建工作。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4,439,335.00元,主要用于就业服务管理局在职人员机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离退休人员支出以及就业创业补助支出。
(三)医疗卫生76,126.00元,主要用于就业服务管理局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12,860.00元,用于就业服务管理局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县就业服务管理局下属机关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07,423.00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8年,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0,000.00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7年末车辆数合计为0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2018年我单位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上一条: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下一条:青神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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