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金融和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充分发挥金融信贷对地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2、负责研究国家金融法规、政策,调查分析全县金融宏观形势,提出政策建议,制定全县金融业发展规划。3、负责制定全县金融、投融资和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政策。4、负责监督、管理和指导全县投融资平台。5、参与策划、指导、规范我县重大建设项目、重大资产整合的融资工作,协调金融机构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和服务。6、负责全县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设立初审、日常监管、风险防范工作。7、对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本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收益进行监督、管理。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1、加大信贷投放,力争县内金融机构新增贷款6亿元以上,余额存贷比提高3个百分点。确保青神农商银行在上半年挂牌营业。2、全力做好政府发行债券工作和棚户区改造融资工作。3、建立政府动力产业专项基金,引进私募基金。积极创新融资模式,探索PPP融资模式。4、抓好打非处置工作,维护金融秩序。5、制发国有资产管理两个办法,根据新的管理办法组织一次全县的国有资产培训会。起草《青神县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报县政府审议后制发,在县内国有企业中挑选几家企业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对其经营业绩进行考核。6、加强回购资产的管理,并做好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7、配合公务用车改革,做好县内一般公务用车的处置工作;8、配合县棚改办做好709厂(原国营星华仪器厂)的拆迁安置工作。9、当好重点项目业主,搞好工程核算、资金拨付管理等工作。10、切实做好招商引资和对上争取工作。11、强化学习,加强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管理好青发展和国资公司。1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厉行节约。13、做好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概况青神县金融国资局经县编委核定编制人数10人,其中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10人。现有在职人员10人,其中公务员3人,事业 7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2015年青神县金融国资局收入预算总额为7397.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104.5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92.77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397.3万元,其中: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202.44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支出:2189.53万元,医疗卫生1.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1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青神县金融国资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及下属县国资公司、青发展公司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局机关及两国有公司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用于县国资公司和青发展公司归还政府不良贷款承贷承还本金及利息;归还政府性债务借款本金及利息;支付红色西山工程款。(二)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国有资产管理、清查,金融工作联席会议,融资工作,协调县内外金融机构,招商引资,党建工作等。(三)医疗卫生,用于局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局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青神县金融国资局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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